第94章 精灵
作者:想长胖的猫   全民领主之我背靠地球最新章节     
    秦胜摘下一粒龙牙米,乐得睁不开眼睛。
    招呼一声,在一旁等候着的各位英雄迫不及待,开始弯腰收割,
    脸上都露出兴奋的笑容。
    他们何曾见过这样的五谷作物,血脉中那种对食物的珍惜让他们无比细致,恨不得把每一粒稻谷都供上。
    因为种子数量有限,这次一共收获了公斤龙牙米。
    看着数量挺多的,
    但一粒龙牙米就有那么大,这重量也只是3000粒而已。
    算起来也就是种下一颗种子收获二十粒米。
    这还是因为秦胜他有领地特性的产量加成,要不然种植这种红色传说级的灵米就是吃力不讨好,真的没有什么赚头,能不亏本就不错了。
    这也是为什么市面上没有出售传说灵米的原因,能够有资格去种植这种品级灵米的人,他们自己都不够用,怎么可能让它流入市场!
    这一次的收获还需要留下一半作为种子,接下来他要扩大种田的规模,再买2个灵田。
    不过在此之前,秦胜当然要尝尝龙牙米到底是个什么味道。
    连壳都不用去剥开,阿贝直接把它上锅蒸。
    一颗米就占了一口锅,
    要不是菊下楼的厨房够大,今天他们一人一粒龙牙米都做不到!
    不多时,
    热气腾腾的大米就端上了桌。
    把外壳剥开,顿时就露出了里面晶莹剔透的米粒,如艺术品一般赏心悦目,都有些不舍得下嘴。
    一股奇特的香味扑鼻而来,让人食指大动,垂涎欲滴。
    一时间众人都把目光集中到了秦胜脸上。
    “吃啊!都看着我干什么?”
    秦胜招呼了一声,带头咬了一口。
    沁人心脾的米香味就涌上心头,伴随着一股甘甜质感从喉咙滑过,通体舒畅。
    其他几人也都是埋头干饭,就算没有任何菜肴,龙牙米原本的风味也是让人欲罢不能。
    “灵米还是不够啊!”
    吃完之后秦胜一合计,士兵升级需要的经验虽然比英雄低上不少,
    但除去种子,
    剩下的能让他们每个人尝尝味儿就算不错了,集中起来也就只能供应一百黄金火骑兵升级。
    大秦铁卒们不用想了,他们只能等着下一批龙牙米的成熟。
    这也是没办法,李崇霄给他的那件传送道具把人数限制在了百人之下,只能让他们受些委屈了。
    一起去探险的士兵,当然要趁现在把等级赶紧提升一下,
    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在让蒙恬把龙牙米发下去后,长安城里就出现了这样一幕。
    蓝田大营中有上百个彪形大汉像是在举行比赛似的,抱着一个三尺多的大米啃的欢快。
    旁边那些没有得到机会的战士只能流着口水,羡慕的观望着。
    “一群瓜怂,这次是他们运气好,要是打起仗来还是得看我们!”
    有些大秦铁卒不服,
    这一次清缴丧尸让大秦铁卒们有了底气,
    真的要是打起来,他们可不怕这群看起来牛逼哄哄的家伙。
    几粒龙牙米从下午吃到夜幕降临,他们可没有秦胜那样的消化速度,多余的精气往天灵盖喷涌,面色潮红的在校场上操练起来,震天响的呼和声一直持续到深夜。
    ……
    第二天一大早,
    所有的战士就都开始日常训练,
    只是一个晚上,消耗的精力就全部恢复过来。
    依旧是让蒙恬留守领地。
    “好像每次有事外出,留守领地这件事都是蒙恬来做的吧!”
    秦胜突然想到这,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自己也不能逮着蒙恬一个人使劲薅羊毛啊。
    “看来要早日找一个英雄来接替这项工作了。”
    一直待在领地会严重拖累蒙恬修炼技能的进度,
    作为带领军团纵横天下的将军,保持武力的强大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现在还是只能麻烦他一下了。
    到了9点,秦胜准时捏碎那块传送道具,带着这次选定的人手走进了传送门。
    在本源大陆出行,距离远的大都是靠着传送道具,一次性传送的人越多,道具的价值就越高。
    能转移万人以上的道具价值可是比一件橙色品质的秘宝还高,还是一次性的,简直是烧钱。
    这也是让秦胜疑惑的原因,
    百人以下的传送道具虽然不会那么贵,但也不便宜,李崇霄就这么丢给了他一块,这么财大气粗的吗?
    另一边,
    李崇霄也是带领他手下的士兵等着秦胜的到来。
    当看到高大威武的黄金火骑兵时,他的目光陡然一凝,但很快就恢复了过来,热情地走上前去。
    “秦兄的战士一看就是难得一见的精锐,小弟佩服!”
    说着眼中闪过一抹羡慕之色。
    听到李崇霄的夸赞,秦胜心情大好。
    这种话也要看说的人是谁,要是一个普通人,他也就是面色淡然的点点头,
    现在一个气运之子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怎么能不让他有些飘飘然。
    不过秦胜很快就压制住了这种想法,客气的回应道,
    “我看李兄的士兵也不简单啊,不必妄自菲薄!”
    这李崇霄麾下的士兵不是人族,
    他们身材高挑,容貌绝美,有着一双尖尖的耳朵,正是一群精灵。
    秦胜都有些羡慕了!
    精灵种族都是俊男美女,只要一成年实力都不会低,对领主还忠诚无比。
    而且在秦胜这个十年书龄的老书虫看来,
    以主角的尿性,他们的领地肯定是连蚊子都会是母的,每天早晚见到的都是这种精灵小姐姐,简直是男人的终极梦想啊!
    两人相互之间一阵吹捧,不管怎么说关系也是拉近了不少,
    至少如果没有天大的利益放在面前,这个关系是不会轻易破裂的。
    其他事情就要看这个主角是那种类型的了,反正秦胜有宝物镇压气运,只要不强出头,反派就不会想着去打他的脸,只要学到韩天尊的探险精髓,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到目前为止,他对李崇霄的感官还是不错的。
    这一次合作他也没准备占气运之子的便宜,让自己更加真诚。
    随后,
    两人整理一下就向着那座遗迹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