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兰迪2
作者:四季安然   瓦罗兰大陆生存日记最新章节     
    “你是......叫兰迪?”那天,亚托克斯大人叫住了我。
    彼时,我正在收拾残局,喝了整整两瓶酒的亚托克斯,丝毫没有醉意。
    他是飞升者,是神力的拥有者,他是天神的统领,当然不可能被区区两瓶酒醉倒。
    “是的,有什么吩咐?”
    我对他跪拜。
    虽说以前我是个皇子,只有皇帝才能让我屈膝。可亚托克斯大人不一样,他早就脱离的人类的范畴,反而更像是神明。
    跪拜神明,不丢人。
    他的目光温和的落在我的身上,一对翅膀熠熠生辉,折射而出的太阳光芒,轻轻洒落在我的身上,带给我一丝丝的温暖。
    “你几岁了?”他又问道。
    “十三岁。”
    “这么小?”
    他似乎惊异我的年龄,诧异的开口:“你站起来。”
    我听话的站起身,这一年来,我吃得好,住的好,身形又抽高了不少,如今已经迈过一米五的大关,直逼一米六。
    和身高将近三米的亚托克斯大人没法比,可在凡人中,绝对是鹤立鸡群!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同龄人,大多数其实都在一米三徘徊,成年人,也不过是一米六。
    像我这样,为了自己的成长,不择手段的吸收一切的营养,应当是少数的。
    他上下打量了我很久,满意的点了点头,又说道:“有兴趣为恕瑞玛的荣光而战斗吗?”
    我心头一跳,恕瑞玛的荣光?
    说得好听!
    不就是上战场?!
    可我没办法拒绝,这个世界和从前的世界是有差别的,可皇权之下,有些东西是相通的,若是我此刻拒绝,那便会得到一个“不愿意为了荣耀而战斗”的评价。
    亚托克斯不会喜欢。
    上位者的厌弃,对下位者来说,就是灾难。
    我只能点头答应,还要做出一副激动万分的模样,跪下高呼:“为了恕瑞玛的荣光!”
    亚托克斯对我的态度很满意。
    当天,我就不再需要擦拭酒具了,而是被带到了副官面前,由他安排接下来的工作。
    那个身穿闪光铠甲的副官,同样是个飞升者。
    他与亚托克斯是同一批接受神力的人,不过,也不知道神力是根据什么分配的,亚托克斯接受的神力,是同批最多的,甚至于,他比很多老牌飞升者还要强大。
    副官就没那么好运了,他没有翅膀,没有神力铠甲,只在头顶长了一对犄角,代表着他飞升者的身份。
    可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一开始就追随了亚托克斯。
    所以就算他如此弱小,在军队中的声望却仅次于亚托克斯。
    当他听说我只有十三岁时,同样吃惊。
    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世道,我这再正常不过的身体素质,在他们眼中,竟成了天生为战斗而生。
    可我毕竟才十三岁,副官并不想压榨我身体的潜力,所以并没有将我收编进军队。
    他给我分了一套轻甲,让我在战斗之后,负责擦拭亚托克斯的铠甲。平时就跟随凡人军队锻炼。
    他甚至告诉我:“若是你以后在战场上立功,将军会将你举荐给皇帝,到时候你也可以走上太阳圆盘接受飞升仪式,成为高贵强大的天神战士。”
    我明白,这只是他们激励士兵的话,不能当真。
    就像我以前,造反的时候说,谁跟我打天下,等我做皇帝,就封赏谁当大将军一样。
    实际上,真正能当将军的,万中无一,被这句话激励的,却有十万人。
    副官的话当然也是这样,飞升者看似很多,他们的数量,可以编出一个天神军队。
    可那是因为飞升者不死不灭,从恕瑞玛围绕着太阳圆盘建国之初,直到现在,几百年来的飞升者,一点点积累,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实际上,每年一次的飞升仪式,仅有十个名额。
    整个恕瑞玛究竟有多大?我不知道。
    据老头说,面积是相当广阔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恕瑞玛最为强大,同时占地面积也最多。
    这样一个国家,人口以千万计算,区区十个名额,怎么会轮得到我?
    就算是有亚托克斯的赏识,可他赏识的凡人士兵,也有一万人,怎么着也不会轮到我这个新人。
    所以,副官说的话,我压根没当回事儿,听过就忘了。
    老头却当了真。
    自我成为亚托克斯大人的近卫,他的精气神肉眼可见的恢复了。
    原本,老头成了边缘人物之后,便整日酗酒,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可自从无意间听到了副官激励我的话,老头像是得到了第二春。
    他每天乐呵呵的,早上在将军府点卯之后,就去牲口街给别人洗刷坐骑搞副业。
    如此辛苦了大半年后,得知我要明日一早要跟着部队上战场,他神神秘秘的在大半夜叫醒我,连灯也不开,塞给我一个布包。
    “孩子,你拿着这些,多去跟天神们接触接触。”
    我打开包裹,里面是满满一袋子的金币,足有上千枚。我工作不到两年,加上之前的赏赐,存款也不过三十多枚。
    这些金币,是老头攒了一辈子的积蓄。
    意识到这一点,我严词拒绝:“我不能要!”
    “你得拿着!出门在外,不能没有金币傍身。再说,你要去立了功,成了天神战士,我也能跟着沾光。”
    我推辞不过,只能收下。
    我知道,老头把我当成了他的儿子。
    他原本有幸福的家庭。美丽的妻子,调皮的儿子。
    可他儿子十岁的时候,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掉入河里,溺水身亡。自那以后,他的妻子郁郁寡欢,没过几年就也跟着去了。只留下他一个人,麻木的活着。若不是为了赡养父母,他其实也挺不过去。
    遇见我的时候,他的父亲没了,母亲新丧,原本打算行程结束之后,找个风水宝地挖个坑将自己埋了,却没想到,碰上了同样能吃的我。
    他曾说,他的儿子,当年也这么能吃,一顿要吃三个饼,一盆肉还不够,还得喝碗汤。每每这个时候,他都劝儿子少吃点,一个孩子吃的比大人都多,会不舒服。儿子便委委屈屈的说自己饿……
    他那天见到我吃的狼吞虎咽,仿佛见到了他的儿子。
    他说,他无数次的后悔,为什么连顿饱饭都没给孩子吃,让孩子到死都是个饿死鬼。
    所以我吃饭多,他就让我吃,随便吃,吃饱为止。
    他给了我梦寐以求的父爱。
    所以,我愿意当他的儿子。
    我当着他的面收下了那些钱,转过头就悄悄在他柜子里放回了大部分。天不亮的时候,我跑到将军府托了些关系,让管家奶奶多照顾照顾老头。
    临行前写遗书,我在抚恤金领取人的后面,写上了他的名字。
    然后,就是漫长的行军过程。
    我是亚托克斯将军的近卫,他是个长着翅膀的天神战士,我的脚步跟不上他,只能在行军时混在凡人士兵中,等到了目的地,再去我的工作岗位。
    行军的过程枯燥乏味,又相当考验脚力。
    大家都是成年人,我的体力逐渐跟不上他们的步伐,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了金币多的好处。
    我用十枚金币,换来了每天乘坐物资车两个小时。
    我选择在午饭后最热的时候,缩在物资车上睡觉,这既能保证我的睡眠时间,又能让我在下午的行程中精力充沛。
    因我的年龄小,又是亚托克斯大人的近卫,他们都愿意照顾我,有时候我就算睡过了时间,赶车的车夫也当没看见。
    就这样走了大约两个月,我们终于来到了战场。
    恕瑞玛的国土面积太大,边境线也很长,军队难免有顾不上的地方,这就给了一些部落一种错觉,他们觉得恕瑞玛也不怎么样,想要挑衅恕瑞玛的威严。
    艾卡西亚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几乎是每过两年,艾卡西亚就要尝试冲破恕瑞玛的边境线。
    上一次侵略,造就了亚托克斯英雄的名号,还让他有了飞升的资格。
    这一次,听说他们打算举全国之力,打算和恕瑞玛不死不休。
    天知道他们哪里来的那么大敌意,老老实实并入恕瑞玛的版图不好吗?
    总之,国王听了这件事,立刻就让有经验的亚托克斯前去镇压,哦不对,这次不是镇压了,而是直接将艾卡西亚划入恕瑞玛的领土之内。
    两年一次的骚扰,国王也烦了。
    与从前的凡人武力镇压不同,亚托克斯这次带了上百名天神战士,打算将艾卡西亚除名。
    至于一万名凡人士兵,那是打扫战场用的。
    这场战斗,比我想象中要快的多。
    天神战士们完全碾压艾卡西亚的普通士兵。我看到,亚托克斯高举长剑,在人群上空扫过一道道剑气,那些剑气触之即死,落到地上,斩出深深地剑痕。
    副官手拿长枪,在人群中如同闪电般穿梭,一杆长枪竟能挥舞出无数道枪影,那些枪影所过之处,人群纷纷倒下。
    还有我不认识天神士兵,有些飞在天上,展开形态各异的翅膀,阴影笼罩着所有艾卡西亚士兵。有些不会飞的,就像副官一样,直接对着敌方冲锋,几个穿梭就能消灭整片整片的士兵。
    在这片战场上,凡人如蝼蚁。
    满地碎尸中,如同战神下凡一般的亚托克斯落在了凡人军队面前,命令道:“准备打扫战场!”
    人群立刻发生了一阵欢呼。
    我看着亚托克斯未染尘埃的闪亮盔甲,犹豫着需不需要擦拭。
    同样刚从战场上下来的副官见我还在愣神,小声凑到我耳边说道:“快去!搜刮到的财物不用上交!看见活人记得补刀!”
    我顿时明白,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兴奋。
    我加入了搜刮财物的队伍中,一万人的队伍排成一条直线,贯穿整个战场,碰到还在呻吟的士兵,我毫不犹豫的一刀斩下,锋利的刀锋直接将对方的脖颈砍断,一颗头颅咕噜噜的滚到一旁。我面不改色的后退两步,等对方脖子上的血喷完,才蹲下身开始摸尸。
    这个行为重复了无数次,等搜刮完财物,我们将尸体堆在一起,用木柴点燃。
    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以及油脂燃烧的味道。
    “第一次杀人,竟然没有一点畏惧,你是个天生的战士!”副官赞许道。
    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关注着我。
    也幸好,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十三岁的少年,前世的经历,让我可以面对着宛如炼狱一般的战场眉头都不皱一下。
    “敢杀士兵不稀奇,你敢杀孩子吗?”
    我愣了一下,问到:“这是……要屠城?”
    副官笑着点了点头,我的冷汗瞬间流了下来。
    屠城?多么遥远的字眼!
    我只在史书中见过的词语,竟然要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眼前!
    也许我该庆幸,被屠的不是我,而是我去屠杀别人。
    副官对我的畏惧有些不满,不过没说什么,只是警告我:“这是第一次,你可以不参与,下一次,如果还不能……”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如果我总是这样排斥屠城,那我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士兵,也就没有资格跟着他们上战场了。
    我不想失去士兵这个身份。
    无他,赚钱。
    之前摸尸,竟然让我找到了上百枚金币,这可比我之前辛苦工作一年赚到的还要多!
    而且跟着亚托克斯大人,其实是非常安全的。
    我还不够狠心。
    区区屠城而已,我一定可以克服……
    我们打到第二座城市的时候,果然,副官大人抽出了我的刀塞到了我的手中,说道:“去吧!”
    我跟着杀红眼的士兵们冲进了城市。挨家挨户的踢开他们的门户,先将男人杀死,在扒了女人的衣服……
    我挥刀斩下了女孩人的头颅,女人的脸上,是解脱般的笑容。
    “喂!你干什么!老子还没开始爽呢!”
    那个士兵愤怒的看向我,我装糊涂,问道:“怎么了?”
    那人一愣,又回忆起我的年龄,看看地上赤身裸体的女尸,突然笑道:“兰迪,你该不会,还没有开过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