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上山放生
作者:贪吃獾   开局59年,人在南锣鼓巷最新章节     
    “陈锋,东直门那群孙贼跟我们约架,上午十一点开战,你来不来?”
    刘光天在门口喊道。
    “不去,没有时间!”
    陈锋以前对这种“群体”行为十分积极,每次带领南锣鼓巷的一帮青少年,打得其他胡同的学渣们狼狈而逃。
    但现在自然没太大兴趣。
    这年头,什么都讲大集体。
    一个个大院是一个个集体,一条条胡同是一个个较大的集体。
    所以不同的胡同少年发生了冲突,不论谁对谁错,作为集体一份子,帮忙上就行了!
    当然,不上也可以,只是以后不跟你玩了。
    陈莉拿着一本小人书,躲在他的身后,避开寒风。
    “大锅,打架好玩!”
    以前打架,陈昊没少带着陈莉,站在一边看戏。
    小丫头哪里懂得打架的危险,只当成了一项很有趣的游戏。
    陈锋牵着她回到厨房里。
    “我们不打架,除非有人惹我们。”
    “怎么这次不去了?”老爷子不反对陈锋参加这种巷子里的小孩集体性活动,反正一群孩子,也不会动刀,顶多就是一些皮外伤。
    反倒可以借助这种群战,提高陈锋、陈昊的格斗能力。
    “老是欺负他们没意思。”陈锋笑着回答道。
    老太太夸奖道:“说得好,别学你二叔,练家子出身,还经常带着同学打青华学院的学生,有本事去打特务。”
    老爷子翻白眼,批评道:“当然要以强打弱,以多打少才合理,以前江湖上,能用枪偷袭,谁会用刀挑战?”
    “除非是大傻子!”
    陈锋十分赞同老爷子的话。
    但逼格还是要有的!
    拿着一个袋子,带上来福,骑着自行车去乡下。
    一路上,他发现了不少同样持着这个想法的人。
    结果,进了山区,发现每隔一段路,就有一个木牌。
    “严禁非法打猎,非本村不得进山,违者必抓,一切猎物没收!”
    华夏别的不多,就是人多。
    现在还没有到日后三里一队,五里一村的密集程度,但七八里差不多就有一个村子。
    不出意外,只要枪声一响,就有猎人、民兵追上来没收一切武器、猎物。
    陈锋把自行车收入空间,沿着山路上去。
    大雪已经融化了几天,经过冬天太阳的日晒,还有些泥泞,不过山路有一层厚厚的叶子覆盖,倒也不算太难走。
    翻过几个山头。
    陈锋又一次开展清空间行动。
    黄羊、黑山羊、兔子、野鸡、野鸭,一座山放一些。
    还在泥土里埋了很多番薯。
    “别的主角都是清空野物,回报大自然的,应该我是第一个吧!”
    陈锋笑着自夸一句。
    用空间多余的物产,反哺这个世界,救助各个山村的饥民,获取空间的扩大,是一举多得的事。
    他不会去当那种白莲花圣母,冒着全家生命危险,去供养食肉者。
    古人言:食肉者鄙。
    世界就是个草台班子,那些跟平民距离遥远的明君,其实说不定就是草包,无非是坐上了风口,再加上一点点高明权术、毒辣心机!
    他也不想成为那些把面包炒到一个50万马克的黑心肠。
    在山里走了几个小时,中午就在山上,拿出空间里面的火锅炉子,吃了一顿丰盛的火锅,下午继续放生,直到听到了激烈的枪声。
    “他们疯了吧!”
    陈锋还以为不同的山村民兵队为了猎物,发生了交火冲突,连忙跑过去观看。
    不是山村之间的枪战,而是一伙民兵正在围猎狼群。
    狼群只有十七只。
    可民兵人更少,只有六个人而已。
    民兵队的情况也不是很好,他们手里的武器大部分都是栓动步枪,可明显缺少训练,命中率不高。
    群狼似乎与人类军队厮杀过,懂得绕道,利用燕山山脉繁盛的树木作为掩体,一步步靠近人类。
    ‘要帮忙吗?’
    陈锋思考了三秒,就做出了选择。
    南锣鼓巷都知道他喜欢去山里打猎,如果这次救了民兵队,可以进一步佐证他们家“天天吃肉”的来源。
    而且,他想要几条狼皮!
    拿出亲爹珍藏的56半自动步枪,快速跑上前。
    蹲下,瞄准,开枪。
    一气呵成。
    “砰砰!”
    全程不到一秒,一头距离某个民兵最近的恶狼被两枪爆头。
    “嗷呜!”
    暗中的狼王十分狡猾,发现外围冲上来的陈锋,立即下令部分狼群反击。
    狼王是狼中最聪明、最狡猾也是最厉害的动物。
    这种生物明明智力不是很高,但在围猎上却有着自己的天赋。
    “砰砰···”
    陈锋平静看着五条狼散开,屏住呼吸,从四面围攻上来,端着步枪快速几个点射。
    屏住呼吸射击,有利于提高射击精度。
    不过十秒,5条狼就一命呼呜。
    野狼移动速度,在他眼里太慢了。
    迅捷的神经反射速度,精准的射击能力,让他不费吹灰之力。
    “嗷呜!”
    见到陈锋的厉害,躲在树林里的狼王嚎叫一声,下令撤退。
    “兄弟,不要让这群畜生跑了,它们最近伤了好多村子的人。”
    民兵队里的一名中年人对着陈锋高呼道,同时带着民兵往前追,试图猎杀更多的狼。
    傻了吧,在山里跟狼赛跑?
    陈锋下蹲,双脚一蹬,跳上一棵树,然后居高临下,对着逃窜的剩余狼群继续射击。
    56半自动步枪发射7.62毫米子弹,800米内可造成致命杀伤。
    表尺射程1000米,但除非是狙击手,否则一般人能三百米打中目标就已经是谢天谢地。
    “砰砰!”
    “砰砰!”
    更换一个弹夹,继续点射。
    “砰砰!”
    “砰砰!”
    三十秒不到,打光三个弹夹。
    除了一条明显怀孕的母狼外,其他野狼全被陈锋和民兵队射杀。
    陈锋本来可以猎杀,但不想杀。
    没别的意思,就是不想,图一个随心所欲。
    “呼!”
    陈锋呼出一口浊气,从树上跳下来,快速把周边的五条恶狼尸体带走,看也不看掉头往回走的民兵。
    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
    “呼——吸——呼——”
    在山里跑来跑去,累得全身发热的民兵队长诧异看着空无一人,只剩下一捧弹壳的空地。
    “怎么就走了,我还没感谢一句呢!”
    “爹,我打死了一只狼!”一名年轻人跑上来说道。
    “要叫我局长,工作时间要称职务,王胜利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