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海上花-8
作者:宋成宗   柒零后生活志之春意迟最新章节     
    广州的夏天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炎热,相反,夜晚的珠江边不时会有凉风拂面,令人感觉十分惬意。正因为如此,到了夜晚,江边的人就显得格外多一些,沿江马路的单边建筑都亮起了霓虹灯,把一条珠江水染得五颜六色,煞是好看。
    从海珠桥向西一直到沙面,是广州夜晚最热闹的地方。临江的马路聚集了全市大部分的娱乐场所,卡拉ok、夜总会、舞厅、酒吧,所能想到的娱乐业态都在这里扎堆儿,正因为如此,这里的治安也是令人最头疼的地方。
    “海上花”位于人民路和解放路之间,是一幢老建筑改建而成,也是这个区域投入运营最早的一间夜总会,在整个区域来讲,算得上是最顶级的娱乐场所,相比其他夜总会,这里要规范许多,陆春莺就是在这间夜总会驻唱。
    两年前,当陆春莺踏进广州这块土地时,整个人一片迷茫。
    田中源的背叛令她心灰意冷。刚到广州的时候,凭着仅有的一点积蓄在一间小旅馆里窝了一个星期,她哪里也没有去,突如而来的失恋令她仅剩下行走的躯壳。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去向,包括钱碧尘。
    在那间小旅馆里,想得最多的就是与田中源在一起的时光,那些曾经支撑她并且给她希望的诺言与房间里嗡嗡作响的冷气机交织在一起,显得那样的可悲与可笑,她想结束这一切,于是就走出了那间旅馆,那也正是她山穷水尽的时候。
    旅馆就在“海上花”附近。当时从广州站走出来的时候,她不知道去哪里,就顺着解放路一直南行,到了江边,才发现这条路就跟自己的人生一样,突然没了去处。唯一不同的是,解放路在珠江上有一座桥,过了那座桥,就是另一番景象。陆春莺想着,这情形不正是自己眼下的处境吗?这广州莫不就是自己的那座桥?陆春莺感觉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既无力踏上这座“桥”,也没有勇气跨过这条“江”。她怕一切都会像自己的爱情一样,突然坍塌。
    那也是一个夏天,只是天色未晚。
    陆春莺站在江边,静静地看着周遭的一切。珠江水似乎并不平静,翻腾不息的江水承载着往来穿行的船只;不时掠水觅食的水鸟似乎忘了身边的危机,依旧按自己的路线高高低低、来来去去;不远处的海珠桥上全是行色匆忙的人群和川流不息的车流……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是如此微不足道,没有人会在意她要做什么,即便是纵身一跳,也只能落得个“花败落水随它去”的结果。不过,她不在乎这个结果,心都死了,一具躯壳又算得了什么?陌生人的猜想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她又不甘心,如此结束一切,真的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吗?
    江边的钟楼响起了报时的声音,陆春莺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原地站了许久。她很奇怪,自己如此伤心,甚至于想跃身入江,脸上却是一片干净,不是应该有泪吗?至少应该嘤嘤啜泣吧?什么都没有,只有江风不断拂面,拨动着额前的一缕青丝。她闭上眼深深地吸了口气,心里念着,或许这广州真就是她陆春莺的“桥”,既然如此,为何不鼓起勇气踏上去试试呢?这天下又不是只有一个田中源。为什么不去证明一下,陆春莺没有了田中源依然会活得潇潇洒洒。
    在她转身将要离去的时候,被“海上花”的招牌吸引住。那片蓝色的海浪底板上,一朵盛开的、她叫不出名字的花那样艳丽,静静地在盛夏的午后发着光,像极了一位昂着头颅、骄傲无比的少女。
    陆春莺缓缓地向“海上花”走去,像是要去踏上自己人生的那座“桥”,小心翼翼。
    那是一幢年代久远的欧式建筑,灰白的墙体在门前的老榕树映衬下,被午后的阳光装点的斑驳温暖。陆春莺站在门口,向上打量着整栋建筑,说不上恢宏和富丽堂皇,却透露出少有的古典气质,令她想起武汉关附近的建筑,如此相像。她不断克制自己不去再想与武汉、与襄樊、与湖北任何有关的事情,她想重新开始,从广州开始,从眼前的这幢建筑开始。
    楼里传出了歌声,是一位女声在唱粤语歌,像是首新歌,虽然听不懂歌词,陆春莺还是从旋律中听出了几处错误,她意识到这不过是彩排而非正式的演唱。她想起了以前在襄江歌舞剧院彩排的时光,想起了田中源会在排练厅外面的长椅静静地候着……可是那些日子都一去不复返了。她努力摆脱着这种回忆,让自己重新回到现实中。
    “靓女,系唔系想入去?”
    陆春莺正犹豫着要不要推门而入的时候,耳边响起了略显低沉的声音,她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站着一位男士,一副时髦的打扮,带花纹的湖蓝色大翻领衬衫,白色牛仔裤,白色的尖头皮鞋,烫着大波浪发型,戴着一副新款的蛤蟆镜,浑身散发着烟草的香味,不是那种抽烟人身上的味道,而是一种带着烟草的香水气息。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几岁,从没被遮挡的嘴巴来看,像是一位帅气的男生。
    “不好意思……我,刚到广州,麻烦你可不可以讲普通话?”
    “哦!我是说,你是不是想进去?”
    陆春莺被他的这句话问到了,她是想进去,但不是进去消费,至于进去做什么,她还没想好,这也正是她之前犹豫不前的原因。
    “不好意思!我这样问你是不是有些不合适?我没别的意思,刚才看你一个人在江边站了许久,还以为你有什么想不开的事……还好,你走了过来,刚才,又在这里看了许久,所以才冒昧的问你。”
    男生说的很诚恳,陆春莺没想到自己会被人关注,内心顿时觉得一阵温暖。
    “我……刚从湖北来到这里,哪儿都不熟,不知道在这座城市里能做些什么……其实,刚才我是被这里的牌匾吸引过来的。‘海上花’这个名字很好听,那朵海上盛开的花很像一位骄傲的女孩儿,我感觉到好奇,所以就情不自禁的走了过来。”
    “原来是这样!你知道这花叫什么名字吗?”
    陆春莺摇了摇头,那的确是一朵陌生的花。
    “木棉花。”
    男生指着路边的树对陆春莺说着。
    “就是这种树开出的花,广州到处都能见到,只是这个季节看不到花开,只有在春天,树叶还没有长出来的时候,花就先开了。看见木棉花,就知道春天来了。花开的时候,远远望去,一簇簇挂在枝头,红的耀眼。”
    “木棉花!”
    陆春莺重复着男生的话,她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花朵,没听过、没见过。
    “知道木棉花的花语是什么吗?”
    陆春莺第一次听说花也有语言,这令她突然对眼前的男生充满了好感,对广州也充满了期待。
    “珍惜眼前人!”
    陆春莺愣住了。为什么自己现在才认识这种花,如果早一点认识,她就会送一大束给田中源,提醒他,这样的话,自己是不是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你怎么了?对了,还没请教,怎么称呼你呢?”
    男生的话问得刚刚好,避免了她再次陷入对田中源的思念之中。
    “陆春莺。”
    “春莺……很好听的名字。介绍一下,袁开朗,海上花的驻唱歌手。”
    陆春莺的判断没错,男生果然不是一位普通的路人,没想到和自己一样,也是一位音乐工作者。
    “哦……你可以叫我开朗哥,这里的人都这么叫我。”
    “哦!开……朗哥,你在这里唱了很久了吗?”
    “还好吧!两年多而已。咱们别站在外面,要不,进去看看?现在还没到营业的时间,大家正在排练,准备晚上的演出。”
    “我……可以进去?”
    “当然!”
    袁开朗边回复着陆春莺,边上前拉开“海上花”的门,做了个邀请的手势把陆春莺从外面请了进去。
    内部格局与建筑外观完全不一样,整个一层的中部做了架空,除了承重柱和承重梁之外,多余的墙体全部被拆除了,架空的部分使空间向上延展,令长方形的屋形结构显得特别开敞,两侧做了两层u字形结构,临架空的位置做成了敞开的设计,大理石罗马护栏令整个外观显得高贵而优雅。二层是一个个的隔间,袁开朗说那些隔间都是用来招待大客户的贵宾房。舞台在向东的位置,装饰的有些复古,有点像上个世纪遗留下来的东西,看上去很有气势,也很有格调,倒是和“海上花”这个名字十分匹配。
    舞台区域歌手和乐队正在做合声练习,一位女生站在麦克风前,立式的麦克风有些复古,与女歌手的装扮并不是很相衬,也可能是还没有化装的原因,刚才陆春莺在外面听到的歌声就是这位女歌手正在唱的《夜来香》。
    所有人看见袁开朗都停了下来,大家都叫“开朗哥”,可见袁开朗在这里的重要性。
    “你们继续!我带这位小妹妹参观下。”
    “开朗哥,这位小妹妹好生的面孔,也很靓女啊,是不是新交的女朋友?”
    吉他手阿枫调侃着。
    “别乱讲!人家刚到广州,可别吓着她了。”
    袁开朗显得很绅士的回应着,这让陆春莺很感动,有种被大哥哥保护的感觉,这也让她想起了远在故乡的哥哥陆春放。
    “小妹妹,叫什么名字啊?”
    阿枫像是不死心,继续纠缠着。
    “专心练习……”
    还没等袁开朗讲完,陆春莺就把话接了过去。
    “陆春莺。”
    阿枫没想到这位靓女如此大方,反倒令他不好意思了。
    “春天的夜莺,很好听的名字。我叫阿枫,谢明枫。”
    “阿枫好!也谢谢你的赞美!”
    “我叫你莺莺吧!到广州是来找工作还是来玩的?”
    “我……”
    陆春莺正犹豫着如何回应时,袁开朗再次出手替她解围。
    “打听那么多干嘛?你是真想吓着莺莺还是对人家有意思啊?”
    “开朗哥,讲笑的吧!就算是我对她有意思,哪儿敢动你开朗哥的女啊!”
    “那还不继续练习,你是想今晚砸台,是吗?”
    “不敢!开朗哥,马上练习。”
    谢明枫终于不再说话,舞台上也立刻恢复到练习状态。
    “别介意啊!他这人就这样,嘴巴有时候有些贱,不过人品很好。好几次,都是他出手帮这里的女孩子们解围,正因为这样,这里的女孩子没有不喜欢他的。”
    “没事!他问的对,其实我自己也没想好来广州干吗。”
    “看你下午的样子,我猜你是失恋了,才跑到广州来的,对吗?”
    陆春莺愣了一下,没想到袁开朗的判断力这么强,才见不到一小时时间,就对自己有这些的认知,不简单。
    “果然是开朗哥,这也能让你猜到。”
    “这没什么的。在‘海上花’呆久了,见的人多了,也就什么都能看透一点儿。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怎么看都不像出来打工的,之所以一个人跑出来,多半是为情所困。其实,你这不算什么,以后在广州呆时间长了,自然会发现来广州的那些人,原因各种各样。”
    “谢谢开朗哥的指教!你说得没错,下午的时候有那么一刻,我是真得想跳进江里,可是看着江上那些飞翔的小鸟就停止了那种想法。”
    “看来,你很爱那个男人。”
    这句话再次击中陆春莺的心,袁开朗很懂自己,这令她有欣慰,初到广州就能结识这样一位像哥哥一样的人,或许是冥冥中注定的,看来,广州是容得下自己的。
    “不好意思!问题多了些。对了,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陆春莺不想把自己的过往抖落着给人看,既然选择离开原来的地方,就得从头开始。
    “和你一样,在武汉的夜总会驻唱。”
    “哈哈,看来我没猜错。你在哪家?武汉的我也挺熟的。你也知道,这个圈子不大的,广州夜总会行业兴起的早,做的也比较好,所以有很多老板都会来这里学习,我们老板人很热情,喜欢结交朋友,所以我们也会偶尔被派到外地去唱几场,算是帮他们暖暖场子。”
    “……我那间很小。”
    陆春莺没想到袁开朗会这么问,这倒难住了她。她原本想着随口这么一说,一来可以拉近下距离,二来也让对方觉得自己有驻经验,这样谈起来似乎会容易些。但是现在这个样子,好像被别人看穿了似的,令她有些难为情。
    袁开朗自是一个知趣的人,见她这样也就不再继续追问。他看了一下台上的乐队,再回头看着陆春莺。
    “会唱什么歌?要不,来一首听听?”
    陆春莺懂得这是一次机会,她想抓住,不然接下来在广州的生活就成问题了。她不想把自己的窘迫告诉家里人,也不想告诉钱碧尘,更不想让田中源知道自己的惨状,她想靠自己在广州重新站起来。
    “要不,邓丽君的歌。”
    “可以!阿枫,招呼兄弟们,让莺莺挑一首,大家配合一下。”
    “好嘞!莺莺,想唱什么?邓丽君的歌在‘海上花’可是很受欢迎,我们兄弟几个没有会的,你尽管报上名来。兄弟们,好好表现喽,可别让莺莺妹妹失望。”
    “那……就唱《奈何》吧。”
    “好的!你到舞台上准备一切,我们兄弟几个等你的手势。”
    谢明枫边说边冲陆春莺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奈何》这首歌对于陆春莺来说早已是手到擒来的事,之前和剧院的乐队配合过好多少,所以根据不需要准备什么。
    她走上舞台,灯光师像是很懂她的心思,马上把全场的灯关掉,仅从顶部投下一束白光,把陆春莺照得剔透。陆春莺冲着阿枫他们比划了一下,就静静地站在那支麦克风前。
    伴奏起时,她凭着自己对乐曲的敏感演唱,那种契合度完全不像是与阿枫他们第一次合作,倒像是配合已久,令所有人见识了科班出身的专业性。
    陆春莺之所挑这首歌,就因为歌词里有那句“你心里没有我,又何必在一起”。是啊,这是她要与田中源道别,要与那段令她伤痛欲绝的爱情道别。现场能听懂她这番心思的只有一个人,就是袁开朗。
    歌声落下时,阿枫几个人都感觉不过瘾,他们似乎很久没遇到配合这么默契的歌手了,大家都提议再来一首,陆春莺也不推辞,又连着唱了两首,一首是《似是故人来》、一首正是陈晓娜喜欢的《微风细雨》。
    “没想到你的乐感这么好,音色也很美,很有邓丽君的味道,但是又有自己的特色。”
    袁开朗感觉陆春莺是个意外的收获,也是巧,“海上花”最近好几个女歌手都被新开的夜总会挖走了,这两天试了好几个,要不是乐队不满意,要不就是他觉得不行,虽然两位资人都说实在不行就降低下标准,但是袁开朗执意不肯,他不想因为自己降低了标准而令“海上花”失去了水准。
    “谢谢开朗哥的赞赏!”
    “听你这声音,接受过专业训练吧?”
    “哪有,我就是喜欢唱歌,平时唱得多而已。”
    “可没有你说得这么简单。没关系,大家刚认识,有些防备心很正常、也很好。会识谱吗?”
    “会……一点。”
    “呵呵!还是这么谨慎,没关系,想在‘海上花’唱歌吗?”
    陆春莺没想到袁开朗会向自己发出邀请,谢明枫他们几个倒是很希望袁开朗做出这个决定,这样的话,今天晚上的演出就可以顺利完成了。
    “我……行吗?”
    “当然!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今晚?”
    “今晚?”
    “对!有问题吗?”
    “没……没问题。”
    陆春莺没想到一切会是这么顺利,她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兴奋,像是完全忘了刚才自己在袁开朗眼中的样子。
    “ok!阿玉,你带莺莺去后台妆扮一下。莺莺,今晚就刚才三首,可以吗?”
    “没问题!”
    “阿枫,待会儿等莺莺妆扮好再合一次,今晚就看你们的了,三哥和翰林哥正好要带重要的客人来,大家都表现好点儿,拿出最好的状态来。”
    “开朗哥,三哥是谁?”
    “蒋少卿,大家都叫他三哥,他是这里的大股东。哦,翰林哥……姓周,和三哥家是世交,还有一位股东叫沈青妮,是三哥的太太,也和三哥家是世交。他们三人共同投资了‘海上花’,平时都是三哥在打理,翰林哥喜欢玩,总是会带些朋友过来,他不太喜欢管理这里,另外,蒋太太长期住在北京,她不太喜欢广州的火热,只有在北京冬季的时候才会在广州住一段时间,所以,这个地方她也不怎么过问。”
    “原来这样!”
    陆春莺没想到,这么一间夜总会,居然会有如此复杂的背景关系,按袁开朗所讲,那位三哥应该是位长者,不然,在袁开朗提及时不会一脸的崇拜和尊重。她原本想向袁开朗求证下,转念一想,不太合适,还是作罢,反正晚上就能见到本尊,又何必劳烦他人呢。
    想到这么快就能确定工作的事情,陆春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她暗暗地对自己说:加油,陆春莺!新生活就要从广州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