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功夫我也没练过,教不了什么,只能靠他自己的悟性。”
苏梦晚也不贪心,她很满足地说道:“明白,明白!他一个弱书生,能强身健体就成!”
别看林牧整日舞文弄墨,他很早便承担起家里的重担,平时除了不种地,一般俗务都是要做的。
比起一般的庄稼汉,可能力气差了点,但和那些富家书生相比的话,起码不是手无缚鸡之力。
苏梦晚练得锤法是干脆、勇猛。练有所成,就会有排山之势,镇海之威,勇不可挡!
林牧所学就像书法一样,一横一竖,一撇一捺,挥洒自如,亦柔亦刚,笔劲成锋,点墨染山河。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断提升自己,都是为了在这没有人权的时代更好的生活。
苏梦晚现在每天过的忙碌而充实。
早上习武,为了尽量节约饲养成本,上午打猪草,吃不完的草都晒干储备起来。
下午去林牧那里练一个时辰的大字,下午主要帮忙做卤肉。
大嫂孕吐严重,最近都没让她沾手。
有二嫂的加入,其实也用不到苏梦晚。都是一家人,也是自己的生意,她能干就干,反正有的是力气。
一转眼,就到了七月中旬。烈日当空,炙烤着大地,外面的小草都被晒得蔫蔫的,耷拉着脑袋。
还有半个月,林牧就要参加三年一次的秋闱。
乡试在府城举办,八月初九、十二、十五三场,每场三天,共进行九天。
乡试考上,便是中举,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为亚元。苏孟晚只希望林牧能中举,至于第几名倒没有太大奢望。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中举天下知。”
考上举人便可以做官了,虽然只能任职县丞,主簿之类的小官,在普通百姓眼里那也是高不可攀的。
从这里到府城坐马车要两天,坐牛车要四天。
每次秋闱,府城的客栈都人满为患,怕去晚了找不到地方居住,林牧就准备提前去,先把住处找好。
虽说已经入秋,天气还很炎热,考试期间吃喝拉撒全在里面。所以苏梦晚为他多准备了几套衣服。还准备了一些吃食和一些防止拉肚子,中暑,风寒的药,以备不时之需。
林母本来还愧疚没能为儿子亲自准备行李,又担心儿子准备不充足,如今看到苏梦晚准备的这些,心里无比欣慰。
她儿子真有福气,梦晚平时不拘小节,关键时刻又如此细心,事事都考虑到了,比她这个亲生母亲做的都好,怎能不惹人疼爱呢?肯定是相公在天之灵保佑,才让他们得到这么好的媳妇。
“出门在外身上没有银子傍身可不行,这是二十两,你拿着。”苏梦晚递上来一个沉甸甸的荷包。
林牧也没想到苏梦晚能做到这份上。一直以来他都感觉苏梦晚好像没开窍似的,看着她越来越优秀,他时常患得患失。
“这些衣服,吃食已经让你破费了,怎么还能要银钱呢?这万万使不得!”林牧推拒道。
“今年我也存了好些银钱,足够去府城的开支,你不用担心。”
苏梦晚不死心硬把银子塞给他。“给你就拿着,穷家富路,花钱的地方多,多带些,肯定是好的!”
林牧紧紧握着她的手,无比郑重的看着她,心里暗暗承诺道:“晚晚,此生定不负你!”
送别了林牧,苏梦晚的生活没有太大变化,除了开始有点不适应。
尽管林牧离开之前就找了个同村的大娘照顾他母亲,苏梦晚还是不放心,每天依然过来,哪怕是看一眼,也会心里踏实。
或许是朝夕相处中已经习惯了林牧的存在,突然离开,让她怅然若失,看着他的家才能慰藉心灵的缺失吧。
林牧来到府城已经两天了,他来得比较早,还有十天才开考。考场附近的客栈还没住满,但是一天要一百文,而且人多嘈杂,林牧就租了个相对远一点的客栈。
这个客栈有点偏僻,胜在安静,距离考试地点两刻钟便可以走到。一天只需六十文,十天下来,足足省下四百文。
后面几天陆续来了很多考生。府城更加热闹起来。
有的书生平日里呼朋唤友,吟诗作对。林牧一直闭门不出,安静温书,只在吃饭的时候下来。
这日林牧下来吃饭,看到旁边的一个书生,有气无力地坐在那里,哆哆嗦嗦端起一碗水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
他以为对方生病了,只是看了几眼,便收回了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