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母亲节
作者:阿般卜   天才与废材最新章节     
    无名掀起一阵风潮。
    我刷到了一个短视频。
    就此展开我对《我的阿勒泰》追逐。我这人按照正常反应,我是很挑剔的,很多剧真的不喜欢,尤其是后期制作。
    难得又看到了如此清新质朴且还原自然生态的一部短剧。
    电视剧共八集,写了三对cp,还有一些其他组队,用这两个字母来表达,可能觉得会有不同的意境,因为有时候的字面意思远远达不到心境。
    一匹骏马奔跑在草原上,夕阳从地平线上落下。骑着骏马的是一位风姿绰约的哈萨克族的少年,他坐在桦树林河边,对着水波搅动的带着野性的少年,美则美矣。
    调皮吓到了准备过桦树桥收账的李文秀,那个姑娘带着玻璃镜片眼镜,白净的皮肤,是一位怀揣着文学梦想的彩虹布拉克的汉族姑娘。
    里面最为洗心的几句话。
    写作。如果你读了很多书,那试着写出你想要写的;如果你没读什么书,也确实写不出来其他什么,那就写生活吧,写你自己的生活,往往最朴实真诚最得人心。
    什么才叫有用?
    就像这些桦树,他们一棵棵长在这原野里,没人看,也没人养。就算被看中了,砍了被拿去当柴烧,或者做其他用,那这些没被选上的桦树难道就不长了,只要是你的出现,那就是有一定道理的。
    张凤侠这位母亲的形象不可谓是一种积极正能量,敢爱敢恨,用自己的方式让女儿李文秀在一路成长中寻找到生活里的真谛。不管是什么民族,都固有自己的传统文化。
    里面的每个人物刻画都很细节和细腻,很久没看到那种真实风景为背景的电视剧了。
    女主角和男主角从相见,相识,相知,相爱,纯情,阳光,勇于表达,但有隐忍,克制。就像最后李文秀为了一块玻璃吊坠,害得踏雪被巴太射死。
    在巴太这个民族,会把踏雪的头割下来,挂在彩虹布拉克村的一棵大树上,这样来往过路的时候,就能看到它,怀念它。
    这里不得不说,女主角李文秀在乌鲁米齐边在酒店打工,边写作,因为读书不多,被嘲笑。(这里我总觉得嘲笑得太明面了,至少大都是背后议论纷纷。不过女主软弱胆小才会有这种情况,也是正常叙述。高晓亮去找经理要李文秀被开了的工资,给了三百,高晓亮却只给了她一百,关键是她自己亲耳听闻亲眼目睹。最后这个高晓亮和张凤侠也就是李文秀她妈谈恋爱,不过为了假虫草,还有李文秀奶奶可是个精神不正常的老人,这个玻璃吊坠怎么来的,还是自己去看吧,所以最后才发生了踏雪的这一幕。)
    踏雪是一匹四只脚蹄都是白色,所以因此而得名。它因为在赛场上比赛受了伤,巴太与那场签了合同,巴太最会养马。可巴太的父亲是最老的一批放牧人,每到夏季就要转场,转场的目的是让他们待过的牧场能休养生息,重新发出嫩绿的草地,保护草原。
    这里这个真的很动人的。
    很多人在说巴太在射杀踏雪的那一幕,心里到底该多疼痛。心爱的女孩被最疼爱的踏雪拖拽在地上,放箭的那一刻,手起刀落的那一刻,抱着砍下来踏雪头部转头看了一眼李文秀的那一刻,起身提着踏雪头离开的那一刻,无一不是成长的转折。
    他们一个少年郎,一个十九岁的姑娘,他们才初入社会。
    巴太去了马场,后来又去了其他地方。李文秀终于成了作家,去了很多地方,她写作的钱寄回了巴太的父亲那里。
    因为最开始巴太父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
    其中还有一个场面,张凤侠和李文秀她们转夏牧场的时候,张凤侠穿的鞋子烂了个洞用布和绳子包裹的,说路太颠簸了,舍不得穿好的。路在颠簸,也要穿的亮亮的。
    “我清楚地看见你!”我觉得这句比“我爱你”更戳人心。
    三年后,他们在烟花绽放的那一刻,回头,爱人,灯火阑珊,雪地处。
    初见,李文秀短发,巴太长发。
    一个是胆小软弱的她,文静而美好,却有些笨挫和可爱。一个是马背上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带着野性与纯情。
    结尾,李文秀长发,巴太短发。再相见,双眼通红,泪不达眼底,却显得最后悲伤,悲伤过后又是喜极。
    去爱,去经历,去受伤,也伤害了别人。
    最后是释怀,或者说是他们都成长了。他们就如同夏牧场一样。
    看了这部极短的电视剧,也可以说是电影。
    我带入了十三,我和十三之间的关系。
    张凤侠和李文秀的关系。
    我有些像李文秀,十三有些像张凤侠。
    下班回到家,已经有些晚了,在楼下给十三打印了一份少先队员入职申请书。
    回来十三就让我闭上眼睛,然后用红布条蒙上我的眼睛,让我别偷懒。
    在画画课上,老师已经发了作品。
    只不过当我接过来,十三替我取下红布条,让我睁开眼睛看的时候,我更震惊的是十三居然另外做了一幅手工画,是一张纸,然后叠成两面,打开左面呈半圆。然后右面的内容写了一段文字。(虽然有错别字,但这泼天的富贵必须接住,要赞美,要感谢。要认可她的用心,还要表达我的喜爱之心。)
    我说:“谢谢你啊!来,抱抱一个。”
    我亲吻了一下十三的额头,十三回了一个脸颊吻。
    十三慢慢大了,我很少用这种方式,大多都是在特殊情况下用拥抱的姿势。
    人在肢体接触的时候,会产生别样的情感,它比说千句万句好听的语言都有用,身体记忆比语言更让人不能忘怀。
    十三送给我的东西,我都会好好的珍藏,拍照留下记录的意义。
    十三给了我仪式感,又给了我满满的人间值得。
    不过,说着给自己妈妈打电话的时候,总也没有时间,有时怕妈妈没时间,然后晚上她又睡得早。
    今天必须给妈妈打一个电话。
    留于二零二四甲辰年五月十三日。
    刚好十三七岁七个月。愿你成长的路上,万事顺遂。也祝所有读者宝子们诸事大吉大利!爱人在旁!孩子们健康安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