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残疾人杀夫案(13)
作者:霏倾   玫瑰法则最新章节     
    从酒店出来,宁稚想和张晗一起坐后排,被张晗支着去坐副驾。
    时隔三年,再坐萧让的副驾,宁稚有些不适应。
    车子向朝阳方向开。
    宁稚对萧让说:“今天谢谢你救了我,否则我这会儿估计在见法医了。”
    萧让没说什么,对面来车的远光灯投在他脸上,宁稚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气氛有点尴尬。
    宁稚转身问张晗:“晗晗,你说赵春梅的证言证词被采信的可能性有多高?”
    张晗说:“一半半,主要我们也不知道她过往是什么经历,有没有案底,公诉人能挖出什么东西,而法官会怎么想。这些都是不确定因素。”
    宁稚点点头:“但我也尽力了,命都快丢了,如果还没办法帮许小屏脱罪,那也不能怪我了。”
    “是啊。律师也是人,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你别怪自己。”
    宁稚坐了回去,身体深陷在奔驰大g的座椅上,看着前路发怔。
    一路上,萧让几番侧过脸看她,但都没说什么,张晗看出他有话对宁稚说,在小区边上的便利店找了个由头下车。
    宁稚解开安全带,也要跟她一起下车,被她拦住:“我想自己去买点东西,你先回去吧,我等一下就上去了。”
    宁稚“哦”了一声,又把安全带系上。
    车子进了地库,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张晗是想把时间留给萧让。
    倒车进车位、熄火,宁稚却没马上下车,说:“今天谢谢你啊。”
    萧让单手放在方向盘上,目视前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宁稚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他突然一个侧身,把她拉进怀里。
    “能不能重新在一起?”
    宁稚怔在那里,双手不知道放哪里,悬在半空中。
    这是萧让第二次求复合,她其实挺不解的,也曾想过,是不是萧让在这三年里,没谈到更好的,所以又回头找她。
    可细想下来也不对,她条件真不好,一个北漂而已,跟萧让身边的女性真比不上。
    不说别人,就说已经实现财务自由又资深的孙晴,她就比不上。
    想到这里,她没忍住,问:“你说你何必呢?我又不好,你直接跟家里介绍的对象,或者优秀的同行在一起不好吗?”
    “你很好。我心甘情愿。”
    宁稚轻轻推开他:“我明天要出庭,想早点休息,我先回去了。”
    她打开车门下车,头也不回地进了电梯间。
    进门,张晗还没回来,罗薇薇抱着抱枕,坐在沙发上,眼睛通红,盯着手机发怔。
    她想儿子了刘俊了。
    这个场面宁稚见了无数次。
    她边换鞋边问:“晗晗还没回来吗?”
    罗薇薇回神,用手背摸了摸眼睛:“她还没回来。你吃饭了吗?”
    宁稚说:“在外面吃过了,我还要准备明天开庭的材料,我先回房了。”
    另一边,张晗在便利店买了些日用品,出来的时候,突然碰到李文康。
    李文康正要进便利店,看到她,脸色忽然变得有些古怪。
    张晗跟他点了点头,错身而过的时候,听到他说:“晚上跟谁出去了?”
    张晗顿步,转身瞧着他,蹙眉道:“我跟谁出去,关你什么事儿?”
    “女孩子晚上出门,不安全。”
    张晗觉得他有点神经,没理他,径自走进小区。
    ……
    翌日,宁稚起了个大早,到楼下跑了几圈,把状态拉到最高后,才拉着箱子出了家门。
    箱子里有她的律师袍,还有案卷材料。
    程儒言的车,停在地库等她。
    她拉着箱子出了电梯间,上前敲了敲车窗。
    后备厢门升起,她把箱子放进去,然后拉开副驾车门坐了进去。
    “程律,早上好。”
    “早上好。”程儒言看她一眼,启动车子,边控方向盘,边笑道,“洗了澡才出门?”
    “啊?”宁稚摸了摸头发,“您怎么知道?”
    “闻到洗发水的味道了。”程儒言笑,“是不是还跑步了?”
    宁稚笑:“您也是吗?”
    程儒言摇头:“我不是。我习惯晚上运动。倒是萧让,每次出庭,早上必跑步。你果然是他一手带出来的,连习惯都一样。”
    宁稚尴尬:“也不是。我只是因为运动完记忆力比较好,所以选择在开庭前跑步。”
    程儒言笑着点点头,没说什么,车子驶出地库,朝房山区开。
    到了法院,宁稚在更衣室换好律师袍,走进刑庭。
    程儒言已入座,她拉着箱子走到他身旁,跟他点了点头,入座。
    第一次开庭的资料从箱子里拿上来,井然有序放在手边。
    这时,公诉人和助理也进法庭。
    公诉人是一位中年男士,宁稚心中一喜,身子往程儒言那边侧了侧,悄声问:“公诉人是中年男性,审判长和审判员,是不是有机会女性?”
    程儒言点点头:“咱们运气不错。”
    宁稚立刻看向被告人席,对许小屏点了点头,用眼神安抚她。
    “现在开始宣读法庭纪律,请起立……”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录,意味着合议庭很快入席。
    宁稚站起身,紧张地望着合议庭。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大家请坐。”
    众人入座。
    合议庭旁边的大门打开,宁稚紧张地望过去。
    三名法官走进法庭,在合议庭席位入座,一位年龄约莫五十出头的女法官,在审判长席位入座。
    宁稚和程儒言互望一眼,心中对这个案子越发有信心。
    女法官对许小屏的遭遇,会更能共情。
    虽说一切依法审判,但法外有情。
    审判长敲响法槌,宣读道:“有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将身前的话筒往前一拉,宣读道:“被告人许小屏,女,出生于1975年7月10日,汉族,小学文化,无业。2024年6月1日晚八时,被告人许小屏因与被害人马远车发生夫妻矛盾,心生杀意,在2024年6月2日凌晨2点30分,被告人许小屏趁被害人马远车在家中熟睡之际,使用凶器菜刀对被害人进行袭击,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
    证据目录有:案发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证明犯罪现场的情况;凶器的鉴定报告,证实凶器与被害人身上的伤口吻合;证人陈某某等人的证言,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医鉴定报告,明确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审判长看向许小屏:“被告人可认罪?”
    许小屏红着眼睛摇头:“我不认罪。”
    审判长:“下面开始进行法庭调查。”
    程儒言小声对宁稚说:“你来。”
    宁稚意外。
    她没想到身为主办律师的程儒言会让自己发言。
    内心既紧张又期待地把话筒拉到面前,看着审判席说道:“尊敬的审判长,被告人许小屏并非因为夫妻矛盾而对被害人起杀心,实则因为被告人长期遭受被害人的家暴、性虐以及恐吓威胁中,为了保护自己和大女儿,无奈之下亲手结束被害人的生命。被告人此为自我防卫。下面申请第一位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同意。”
    许小屏和马远车的邻居老林出庭。
    证人宣誓后,宁稚说:“证人,请你说说你和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证人:“我是老马一家的邻居,又是老乡,平时走得比较近。”
    宁稚:“案发当天,也就是2024年的6月1日晚上,被告人一家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知道吗?”
    证人:“晓得。那天晚上八点多,老马又在打骂许小屏,把许小屏做的饭菜都掀到地上。我过去劝了一下,才知道是许小屏多买了一条鱼,给二闺女买了一条裙子,老马认为她跟鱼贩子、童装店的老板有一腿,才把她给打了。”
    宁稚:“马远车把许小屏打成什么样?”
    证人:“那头发都快薅光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宁稚:“在你看来,这是家暴吗?”
    证人:“当然是啦!打成那样,不是家暴是啥?”
    宁稚:“这场家暴持续了多久?”
    证人:“我九点多回自己屋,马远车又开始打许小屏,我不放心,想再过去劝劝,我爱人不让我过去。一直打到有12点多,才安静下来。”
    宁稚:“在你看来,许小屏会做出为了一条鱼、一条裙子而出卖自己身体的行为吗?”
    证人摇头:“我认为不会。十几年邻居了,许小屏平时不是照顾孩子,就是出去捡废品换钱买菜,她哪有那时间去跟人乱搞啊。就算她愿意,人家看她那样也不愿意啊。哪个男人愿意睡侏儒啊。”
    众人都看向被告席的许小屏,眼中有同情。
    宁稚:“审判长,我方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看向公诉人:“公诉人有没有什么要询问证人的?”
    公诉人把话筒拉到身前:“证人,你只是被告人和被害人的邻居,为何对他们的事情那么了解?甚至被害人为的什么事情伤害被告人,你都一清二楚?”
    证人:“因为我们租的那个平房,一整排都是违章搭建的,每家一个屋,中间用那啥硬纸板隔开的,隔壁屋说什么,这头都听得一清二楚。”
    公诉人:“证人,案发当晚,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矛盾的时候,在凌晨12点多就结束了,是不是?”
    证人:“是!”
    公诉人看向合议庭:“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医的鉴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为凌晨2点到3点之间。而根据证人的作证,被害人对被告人的家暴,早已在12点多的时候结束。而被告人则在12点多到2点多时间,在这两小时里面,谋划如何杀夫。在证据目录的第五项,有被告人在案发前一个月,就开始谋划杀夫的证据。”
    合议庭三位法官都低头翻阅证据目录。
    公诉人继续说道:“证据目录五,是被告人在一款社区app上注册的个人账号,她在上面跟网友分享自己的生活,也分享自己和被害人之间的夫妻矛盾……”
    宁稚:“反对!被害人对被告人长期实行家暴,而非夫妻矛盾!辩护书的证据目录一,有被告人遭受家暴的几次报警记录、就医记录,还有证人的证言证词,这些都可以证明被害人对被告人实施了长期的家暴、性侵和恐吓威胁!”
    审判长:“反对有效,请公诉人注意措辞。”
    公诉人:“被告人分享自己被被害人家暴的经历,引来许多网友的怜悯、支持。其中有人为被告人出谋划策,教她怎么利用矮小的身体,智慧地杀死被害人!”
    合议庭三位法官都在看公诉人的证据材料五,皆都看得眉心紧蹙。
    公诉人:“网友教被告人,等被害人睡熟之后,用菜刀直接砍中他的颈动脉,令他失血过多而死。证据目录六,是被告人的手机搜索记录。被告人曾在案发前一个月,多次在手机浏览器搜索‘颈动脉的位置’、‘砍中颈动脉会死吗’等问题。证明被告人早在案发之前一个月,就对被害人起了杀心!”
    审判长看向辩护人席:“辩护人,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宁稚:“尊敬的审判长和审判员,公诉人称被告人在手机浏览器搜索‘颈动脉的位置’和‘砍中颈动脉会死吗’这两个问题,我方在此更正,被害人当初搜索的问题是‘什么是颈动脉’,而非‘颈动脉在什么位置’,虽然只有三四字之差,但用意却差距十万八千里。”
    宁稚当即让法警送上一份材料。
    “这是我方获得的证据材料五的影印本,上头清清楚楚地写明,当初被告人搜索的问题为‘什么是颈动脉’!被告人虽然有小学文化,但她实际只上了三年学就辍学了,她仅能看懂简单的字,太过复杂的语句、专业术语,她是不懂的,大闺女上学后,由于要帮大闺女辅导作业,她养成了看到词汇不懂的,就上网查的习惯。所以她一开始看到网友在帖子里教她用菜刀砍被害人的颈动脉,她是不懂颈动脉为何物,就在手机浏览器搜索了,因此留下搜索记录。”
    公诉人:“按辩护人所称,第一条搜索‘什么是颈动脉’,是因为被告人不懂得颈动脉三个字的含义,那么第二条搜索‘砍中颈动脉会死吗’,是否说明,被告人已经决定用凶器看中被害人的颈动脉、担心一刀不足以令被害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