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安息(帕提亚)的种姓制度和拜火教
作者:刘龑   大汉西域王最新章节     
    安息国教拜火教也称祆教琐罗亚斯德派,他们实行了一种与印度种姓制度相似的社会等级制度,将全体国民分为五个种姓:
    祭祀:对应印度的婆罗门,享有最高的社会地位,负责宗教事务和仪式。主要是圣火的保存和使用,一般内部通婚,其它阶层很难进入。
    武士:对应印度的刹帝利,构成帝国的军事贵族阶层,负责保卫国家和执行法律。安息皇帝也属于这一阶层,日后替代安息的萨珊波斯继承了这一制度。
    文士:这个种姓是波斯独有的,包括文士、医生、艺术家、术士等享有免税特权的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相当于唐宋以后的士人阶层,但是范围更广,更类似寒门。
    纳税种姓:包括农夫、工匠和商人,是帝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位与印度第三等的吠舍接近。大汉的农工商,这个不用多说。不过农夫指的是自耕农和小地主,佃户不属于这一阶层。
    不净人:基本相当于印度第四等的贱民首陀罗,从事卑贱职业,社会地位最低。奴隶或者和污秽打交道的职业,掏下水道处理垃圾一类的。
    拜火教是最早的一神教,但是因为安息的军事优先考虑,他们在征服其他民族后吸收了当地的多神崇拜,变得有些不伦不类,这个坑在萨珊波斯灭亡也没填上,导致消亡时已经没有多少人信奉。
    秦国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改造印度的经验,这些经验已经基本得到完善。秦王刘胥决定抽调大量祭司前往安息,旨在对当地的拜火教实施全面改革。
    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将皇帝神圣化,即提升皇帝至第一阶层。这意味着他将与秦国未来的皇帝一同被尊称为天子,并将周礼中有关天子的设定应用到这个新的身份中。
    此外,他们还决定将主神更改为黄帝。因为刘姓源于此,所以黄帝将被视为天帝。只有天子才能举行对黄帝的祭祀仪式。在印度和安息地区,黄帝分别被放置在梵天以及火、光明、太阳神密特拉的位置上。
    对于神话体系的重建工作,秦国正在全力以赴地推进着。他们计划将婆罗门教、佛教、拜火教、萨满教等被征服民族的宗教纳入刚刚起步的道教体系之中。
    以黄帝为天帝,在天空之上建立起一个天庭,各种神明都将成为其臣子。汉人将被尊为正神,而其他各族则被视为妖魔鬼怪所化的小神。这样一来,整个神话体系就形成了一个完整且具有层次分明的结构。
    这种宗教改革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它需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刘胥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政策,允许各个民族保持自身的信仰自由,但前提是这些信仰不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造成太大影响。然而,如果涉及到人殉、祭天等不合理的宗教行为,那么它们将被坚决取缔。
    要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汉人,就必须摒弃原有的信仰,转而信奉秦国所设立的国教。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更好的发展机会。否则,他们将永远被困在第四或第五阶层,无法实现阶级的跨越。
    这实际上是一种筛选机制,旨在选拔出那些真正认同并愿意融入汉族文化的人。在印度地区,由于当地民众的性格特点较为特殊,秦国对阶级管理得相对更为严格。刘胥担心如果让过多的印度人进入朝堂,可能会导致政治氛围变得混乱,甚至出现各种奇怪的现象。因此,他宁愿维持现状,也不愿轻易打破这种平衡。
    相比之下,对于其他各族,秦国则表现出了更多的宽容与理解。在汉文化的潜移默化影响下,大部分人都会逐渐转变自己的观念,接受汉族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尽管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阶层限制,但随着纯血汉人的数量不断增加,这种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总之,秦国通过这种方式既保护了各民族的信仰自由,又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同时,通过设定明确的筛选标准,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他深信,在富裕生活的支撑下,秉持着多子多福、儿孙满堂观念的汉人必定会大量增加。因此,每年从大汉购买人口成为了秦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此外,纯汉人女子在秦国除了皇帝和太子之外,不能被纳为妾室或奴婢,只能作为正妻。
    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权势者过多占有汉人女子,以免普通汉人只能迎娶蛮夷之女为妻,从而导致家族迅速堕落至新汉人阶层,丧失向上跨越阶层的能力。
    这种制度与嫡长子继承制相结合,完美地避免了汉人家产落入新汉人之手的情况。当然,对于那些具有特殊身份和功勋的蛮夷,秦国也会赐予他们汉人身份,以吸纳各族精英,使其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例如,能够担任文官从五品或武官从三品及以上职位的人,经过考核后即可获得汉人身份。这样一来,秦国可以更好地吸纳各族人才,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这些质子军就是安息人转变为汉人和新汉人的第一步,他们是改革的种子。日后秦国也会吸纳更多这样的质子军加入秦国,通过他们对安息进行大改造,将其变成汉人的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