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综合素质第一,悍匪张君(六十一)
作者:甜柔   十恶不赦:悍匪的巅峰最新章节     
    2001年5月19号,张君团伙的几个主犯大限将至,重庆和常德两边同时送达了通知,第二天上午九点开庭,宣读两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
    当天下午四点钟,两边都进入了最后的监管状态,看守所加大了监管力度,派专人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
    张君很清楚即将发生什么,因为他压根就没有上诉。
    按照当时死刑流程规定,终审判决之后,要在七日内执行死刑,但具体是哪一天,坚决不能让本人知道。
    因此具体的上路时间,张君只能靠自己猜测,导致他睡不着觉,一直在和管教下象棋。
    虽然管教有意让着张君,但他还是一盘都赢不了,张君很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唉!要是能让我再恢复一段时间,就可以跟你打个平手了,只是时间不多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了。”
    2001年5月20号早晨七点钟,张君被摘掉了铐子,开始五花大绑,他马上就明白了,压根就没有七天了,今天宣判完,应该就直接上路了。
    对活着的渴望,竟然让张君开始耍赖了,他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嘴里不住的喊叫,说不清是在哭还是在笑,比他被捕时候挣扎的还要厉害,好几个人都制服不了他。
    一名管教过来呵斥张君:“你别叫了,你这表演太夸张了,有点太假了。”
    张君依然折腾个不停,而且瞪着眼睛喊道:“我痛啊,我痛到心尖尖里去了!”
    几名武警费了挺大的劲,终于把张君绑好了,张君这才彻底认命了,但嘴里仍然嘟囔着:“我太没面子了!”
    上午八点五十分左右,张君被带入审判大厅之前,法院给了他几分钟时间,录下了他的遗言。
    张君的第一句话,就是对肖月娥的抱怨:我前妻肖月娥,在我心中一直非常小气。
    不过接下来张君话锋一转:但当我听说她能接受我的女儿,我非常感谢,也感谢我几个姐姐帮我带小孩,感谢她们去看黄晶月,希望黄晶月出来之后,能把我女儿当成她的女儿看待。
    也不知道张君是怎么想的,是不是马上要枪毙,被吓糊涂了,这明显是个无法实现的要求。
    张君接下来又说道:“我外甥李泽军也判死刑了,我对他母亲说一声对不起。
    我把我的判决书副本寄给我儿子了,希望他们不要憎恨政府,我做的这些事,政府杀我理所当然。
    告诉黄晶月,我生命要结束了,我在感情上没有骗她,她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
    把我的骨灰埋在我父母旁边,告诉肖月娥,我在新闻媒体里虽然没有提她,但我仍然很心疼她,几年夫妻生活,我对她不好,对她说声对不起。
    我确实没给黄晶月钱,黄晶月是个很正派的人,请她们之间不要因为钱发生误解,黄晶月的房子是她自己买的。
    听说黄晶月被判了九年,我心疼她,和她的家人说声对不起,我没给她钱,钱都让我用光了,不要埋怨我没给她留遗产。
    很多话说不完,把家里的地址告诉杨明艳,希望我女儿长大以后,能找个好男朋友,找个守法的男朋友,和两个哥哥不要有隔阂,要像一家人一样。
    希望两个儿子不要对妹妹有偏见,在亲情上多接触妹妹。
    这段遗言张君并没有准备,就是随口说的,能听的出来,不是那么通畅。
    交代完遗言之后,几个人被带进了审判大厅,用了一小时二十五分钟,宣读了所有案犯的终审判决,
    审判结束后,法庭对张君等人验明正身,带上了刑车,即刻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重庆这边一起被执刑的,除了张君之外,还有七个人,其中有三个是他的情人,分别是秦直碧、严敏和全红艳。
    另外四个是枪贩子,分别为莫金英、王俊、纳波、朱家武,其中王俊是莫金英的上线,和张君并不认识。
    上午11点33分,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张君35岁的罪恶人生。
    与此同时,常德那边也将六名犯人执行枪决,分别是陈世清、李泽军、赵正洪、李金生、严若明和许军。
    5月23号,张君的二姐夫去了重庆火葬场,花了520块钱,给张君买了个大理石骨灰盒,钱是肖月娥出的,她尽了夫妻之间的最后一点情分。
    姐夫先是坐飞机回到了长沙,当天下午又在湘江码头坐轮渡,于24号早晨,把张君的骨灰带回了安乡县。
    由于张君是死刑犯,骨灰是不能进门的,所以只能摆在大门外,他的两个儿子在骨灰前跪拜了一会后,就准备下葬了。
    下葬的时候,肖月娥并没有跟去,因为她和张君已经离婚了,不算是亲人了。
    张君的几个亲戚,用一辆农用三轮车,把骨灰拉去了他老家位于花林村的墓地,在他的父母坟旁边,挖了一个不算大的坑。
    按照当地的习俗,坑里先是放进去一个花盆,在里面铺了一层土,然后再把骨灰盒放进去,最后填土堆了一个坟包,并没有立碑。
    与此同时,同村的李泽军也在下葬,和张君这边的冷清比起来,李泽军家的亲戚要多了很多。
    另外不远处的坛子口和津市,陈世清和严若明,再远一点益阳的赵正洪,也同样去了应该去的地方,正应了那句话,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人已死,尘归尘,土归土,但另外几个没被判死刑的人,虽然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过人生还将继续。
    首先是黄晶月,张君曾多次表示,这是他最爱的女人,其次才是他的老婆杨明艳。
    2001年4月21号,黄晶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5月30号被投入湖南省女子监狱,地点就在长沙。
    在服刑期间,黄晶月的主要工作是制作童装,她干活的质量很好,效率也比较高。
    另外黄晶月的人缘也不错,很会和别人处关系,所以很快就当上了分监区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的成员,这是一个美差,可以监管别的犯人。
    有一次黄晶月在检查的时候,发现一个女犯产品质量做的不行,于是就下令让她返工重做。
    结果那女的不服,并且当场顶撞:“你一个杀人犯的小老婆,有什么资格来管我!”
    这句话一出口,黄晶月气的哇哇大哭,这件事被管教知道后,决定扣那个女犯5分,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减刑。
    没想到黄晶月又跑来替对方求情,最后放了那个女犯一马,两人随后就成朋友了。
    类似这样的事不少,所以黄晶月在里面混的风生水起,姐妹无数。
    2003年有记者采访了黄晶月,问她出去后有什么打算,她告诉记者:“我不回常德了,那不仅仅是一个伤心的城市,还有很多人认识我,没法待下去了。
    记者有意想把话题引到张君身上,所以又问她对爱情是怎么理解的。
    黄晶月没想那么多,她是这样回答的:“上次的教训太深刻了,以后有可能的话,就要找一个对自己专一的男人,一定要对我好,绝不能花心说假话,可惜这样的男人太少了。”
    黄晶月虽然不愿意提起这个话题,但她其实并不恨张君,一次管教和她谈心时,提到了两人之间的感情问题,黄晶月是这样评价的:
    张君这个人很讲义气,特别豪爽,他要不是做了那些杀人越货的事,即便是坐几年牢,我也会等他的,说不定这辈子就跟定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