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千杯不醉真男儿
【万能胶水】之所以被称为超能力,那就一定比其他胶水有更神奇的地方。
比如不用亲手去涂抹。
但凡是秦秉文目光所及,或者神识感知到的地方,便能隔空涂上胶水。
给江枫和花月奴手上涂上胶水,他倒要看看,这两人天天腻在一起,能相爱多长时间。
对于怜星的邀请,秦秉文觉得没什么意思。
移花宫最漂亮的几个,都已经被邀月搞到老家去了,这里都剩一些……普通美女了。
怜星此时也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秦秉文不屑趁人之危。
此处已到大明朝的边境,再往前走,便是宋朝。
都是汉家天下,风景并无不同。
又行了几天,终于遇到一座大城。
城门上赫然写着“无锡”两个大字。
进得城去,行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水仙和牡丹两个侍女,很少有机会闲逛,此时边走边看,看的眼花缭乱。
林平之驾着马车,悠闲自在。
已到中午,秦秉文道:“小林子,找个酒楼吃饭。”
说罢,又叮嘱道:“多转转,找个热闹的酒楼。”
一般江湖豪侠们,总在酒楼中搞事情。
秦秉文想凑凑热闹。
果然,又走了一段,便听林平之道:“义父,前面酒楼似乎有热闹!”
秦秉文叫道:“走起,瞅瞅去!”
走近了一看,这座酒楼门匾上大写着三个金光灿灿的字。
松鹤楼。
秦秉文一行人上了楼,却见酒楼中的食客,都伸长了脖子,朝一处看去。
甚至酒楼的伙计厨子,都跑到前堂来看热闹。
秦秉文望去,原来是一条大汉和一个年轻公子,正在拼酒。
那大汉身材魁梧,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一张国字脸,威武不凡。穿一身灰色长袍,已有些破损。但气势却如顶天立地一般,威风豪气。
年轻公子穿着锦衣,面容清秀,举手投足间,倒不是很豪迈,颇像一个读书人家的公子。
这两人在一张桌上,你一碗我一碗,正大口喝着高粱烧酒。
周围的食客们都举目望着,时不时发出一阵喝彩。
见此情形,秦秉文觉得很眼熟。
看着两人长相气势,还有这拼酒的行为,这不正是乔峰和段誉初次相识的情形吗?
要问秦秉文前世最喜欢、最佩服哪位英雄。
必然是乔峰莫属!
且不说为国为民的大情怀,单说豪迈气概,乔峰举世无双。
甚至到了最后,断刀插胸,说死就死,丝毫不磨迹。
真正的一条好汉!
秦秉文转了一圈,发现那年轻公子脚下一滩水渍,便再无怀疑。
正是段誉用内力,将酒气混着真气依着六脉神剑的少泽剑运功路线排出。
两人拼酒正酣,秦秉文有心搭话,却不知如何开口。
见两人已经喝了三十几碗,秦秉文几人找位置坐下,向店小二道:“小二,给本少爷也来那个酒尝尝,看他们喝的痛快,想必定然是好酒!”
小儿笑道:“好嘞客官!那是咱们小店的招牌高亮烧酒,远近闻名,我这就给你打去!”
片刻后,小儿拿了一坛酒过来,笑道:“客官吃点什么?”
秦秉文没什么忌口,便让平平点菜。
倒了一碗高粱酒,秦秉文一口闷掉,顿觉一丝辛辣。
这酒,竟然比后世的啤酒要浓烈多了。
再看乔峰,喝了三十多碗,竟然面不改色,神采奕奕。
果然是英雄豪杰!
如果来的早,秦秉文定然要上前去和乔峰认识认识,但此时两人拼酒已接近尾声,此时自己再赶着跑过去,总有些丢份。
点好了菜,几人也不分主仆,全都围坐在桌边。
林平之见自家义父豪气喝了一碗,自己也不能太差,学着秦秉文的动作,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碗。
然后举起酒碗,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
酒一入口,他就觉得辛辣无比,但架势都摆起来了,也不能认怂,强忍着将这一碗酒尽数喝完。
然后将碗重重拍在桌上,大喝一声:“好酒!”
这一声大喝,将酒楼中的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转头看来,却见林平之脸色潮红,眼神迷离,打了个酒嗝,然后一头栽倒在桌子底下。
“哈哈哈哈!”
酒楼中的众人哄堂大笑。
“这娃娃酒量这么差,还学人家豪饮,哈哈哈哈……”
连乔峰和段誉,也转头看来。
秦秉文无语至极。
就不该带着个二货来!
林平之酒量也不至于这么差。
只是一直赶路,从昨天黄昏,到今天正午,一直未曾吃东西,此时这一大碗酒喝的猛了,尽数上头了。
秦秉文喊小二道:“小二,来开个房间,将这本少爷不认识的沙雕送回房间去!”
小二就在旁边看着呢,刚才还一起笑来着。
赶忙跑过来,边去扶林平之嘴里边说道:“咱们店的这个高粱酒,劲头足的很,可不能大口大口的喝……”
还没说完,林平之突然又站了起来。
他已然喝醉,叫道:“义父,你可是我的亲义父啊!你怎么能说不认识孩儿呢?孩儿这辈子,都愿意为义父牵马坠镫,侍奉左右!义父,你可不能不认孩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