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不死鸟
作者:不爱吃杨枝甘露   龙傲天总喜欢对小弟动手动脚!最新章节     
    不死鸟盛宴又名涅盘盛宴,是动荡大陆上赫赫有名的超大型庆典。
    据说这一活动的起源,能够追溯到几百年前。
    在三大帝国成立之初,人族刚刚取得与影族大战的胜利,一切事物都还处在恢复阶段,整个动荡大陆百废待兴。
    战争给人族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创伤,三大帝国在重振人族这条坎坷的道路上遇到了诸多阻挠。
    就在这时,传说之中的凤凰灵兽凭空出现,给予了三大帝国有力的帮助。
    这只凤凰为了协助人族复兴穷其一生,最后死在了动荡大陆。
    临死前,凤凰赐予人族不死火焰,象征着人族的希冀生生不息,永远不灭。
    后来,三大帝国轮流传承这份不死火焰,每隔十二年都会举办一场不死鸟盛宴来祭奠那只凤凰,同时处于传承中的帝国也会在不死鸟盛宴上将不死火焰交付给下家。
    眼下最近的一场不死鸟盛宴,则是在半月后举行,而此次的不死火焰将轮到云水帝国交付给天穹帝国传承。
    原本陆昭此次前去不死鸟盛宴是另有目的的:他想探寻不死鸟涅盘的秘密以此寻到复活程煜的方法。
    眼下程煜已然归来,陆昭也不必再去分心研究不死火焰的传承了。此次的不死鸟盛宴,他只想带着程煜好好放松一下。
    程煜在听完陆昭给自己讲述的有关不死鸟盛宴的由来后,不禁感慨:
    “这世间真有如此无私的灵兽吗?居然舍得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人族。”
    “哈哈,阿煜对这传说倒是听得入迷,不过既是传言,几分真几分假又何从考证呢?”
    陆昭见程煜一脸惆怅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阿昭说的有道理。”
    程煜点了点头,他也觉得是自己太过于共情那只凤凰了。
    陆昭逐渐敛住笑容,难得一本正经地对着程煜说着:
    “阿煜,这次不死鸟盛宴的举办场地一如既往的定在了烈焰山。届时动荡大陆至少得有五分之一的人来凑热闹,我们难免会遇到熟人,所以要辛苦阿煜此行带上我为阿煜准备的半遮面斗篷。”
    陆昭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个紫水晶戒指,顺势推在了程煜的右手无名指上。
    “阿昭?”
    程煜被陆昭的一系列举动吓得一个激灵,古怪地看着陆昭。
    谁家好人一上来就给人戴戒指啊喂?
    “这个是比血翡晶石更为高级的琥珀晶石。”
    陆昭伸出自己左手,在其左手的无名指上,赫然也有着一个一模一样的黄水晶戒指。
    “阿煜手上的是琥晶石,我手上的是珀晶石。琥晶石与珀晶石本为同源,能让佩戴者相互感应彼此的位置,还可以统一我们的玄力外泄。”
    琥珀晶石统一外泄玄力的功能,简单来讲就是可以把原本围绕在陆昭一人身边的玄力,均匀平分在陆昭和程煜两个人的周身。
    这样既避免了程煜周身无玄力波动引来的非议目光,又可以很好地隐藏陆昭的实力进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原来只是玄器啊!”
    程煜松了一口气。
    吓死劳资了!
    刚刚还以为陆昭他……他……
    不过还好不是这样!
    “阿煜以为是什么?”
    陆昭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眼前脸上红扑扑的人,语气调侃地问。
    “没什么!”
    程煜坚决地摇了摇头,语气强烈到有些欲盖弥彰。
    难道要说自己差点把玄器戒指错当成表白戒指了吗?
    太羞耻了有木有!
    陆昭要是知道自己这般想法的话,绝对会生气的说!
    看着眼前局促的人,陆昭内心也是五味杂陈,他刚刚差点就打算直接和程煜坦白了,只是后者的反应让他及时悬崖勒马。
    如果是四年前,自己可能会非常张扬地去追求程煜。但是他早已经不再是四年前的陆昭了,他会在做出决定之前考虑后果。
    陆昭担心程煜会因此感到厌恶然后逃离自己的身边,这是陆昭所不能接受的,他不愿意再一次失去程煜了。
    陆昭甚至最好了最坏的打算:永远不公开自己的心意,一辈子就只当程煜的好大哥。
    沈若冰,小蝶,陆天龙:你公不公开其实已经无所谓了……
    “阿煜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喜欢遐想。”
    陆昭笑着打趣,随即似是又想到什么一样,凑到程煜的耳边说着:
    “这琥珀晶石还有个最奇妙的特点,它们可以为两名佩戴者开辟出一个共通的异空间,可以用来存储物品。阿煜,我们可以共同打理这片只属于我们的空间。”
    本来程煜觉得陆昭在自己耳边吹气感到有些痒,想推开后者的,却被其接下来说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
    卧槽!这不就是纳物戒指嘛!
    小说男主角们必备的旅行背包!
    果然小说君给陆昭也安排了!
    当男主小弟的感觉就是妙啊,连这种金手指一样的宝贝还能顺便蹭一个!
    那以后陆昭再有什么大机缘的话是不是也会分自己一杯羹?
    太期待了有木有!
    陆昭见程煜两眼直冒光,误以为是他听自己说可以打理两人共同的空间之后开始憧憬起来了,顿时心中一喜。
    难道说,阿煜对自己也有好感?
    如此这般慢慢来的话,自己总有一天能成功!
    陆昭一想到自己有戏,心里就抑制不住地兴奋。
    就这样,两个想法完全不合拍的人,高高兴兴地度过了接下来的两周,直到不死鸟盛宴正式拉开帷幕。
    已经有了乘坐玄玉鲲经验的程煜这次倒是没有抱怨什么,他已经养成了一上轿子就躺在陆昭腿上睡觉的习惯。
    这次天元镇来参加不死鸟盛宴的共有上百人,里面除了陆府的座上宾以外,其他的都是一些来凑热闹的天元镇镇民。
    由于玄玉鲲的数量不太足够,所以绝大多数的镇民只能提早出发徒步前去烈焰山,亦或者是一些有一定实力的玄士会骑乘其他灵兽前往。
    至于陆昭和程煜的这辆轿车内,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倒不是程煜想要铺张浪费,而是他问了一圈,竟然没有任何人想要和他们坐一辆轿。
    莫非是陆昭的风评不好?
    嘶……不应该啊,陆昭以前可是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天赋卓越知书达礼的,怎么可能会风评不好!
    该不会是自己的风评不好吧!
    也不对啊,陆昭对外宣称自己是投奔陆昭的远房表弟,而且自己还没来得及和其他人打过交道呢,也没道理风评不好啊!
    其实程煜不知道的是,在他问其他人要不要和他们同坐一辆轿子的时候,站在他身后的陆昭脸色冷得吓人。
    但凡是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眼前的陆少爷并不想和他们分享自己的轿车,就只能婉拒程煜的邀请了。
    话说在他们出发之前陆昭几次三番叮嘱程煜在外面可不能说漏了嘴,程煜现在的身份是陆昭的远房表弟陆玉,在外人面前要唤自己哥哥的。
    程煜对这个身份倒还是挺满意的,毕竟自己本来就算是陆昭的小弟,叫后者哥哥也不算是被占便宜的说。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为了避免被认出身份,他穿上了陆昭带来的半遮面斗篷。一遇到熟人就要拉下帽子遮住自己的半张脸来,好不自在。
    不过还好斗篷的大小非常合身,面料也非常舒服,程煜这才逐渐习惯。
    话说陆昭怎么会做出和自己身的斗篷呢?
    大概是巧合吧。
    程煜不再去思考这些问题,躺在陆昭腿上睡了过去。
    这一睡,又是一路。
    等陆昭轻轻地摇醒他的时候,他们已然抵达了烈焰山。
    “阿煜,醒醒,我们到了。”
    陆昭杜撰出所谓的远房表弟名字叫做陆玉其实是有私心的,这样他还可以唤程煜为阿煜,毕竟煜和玉是同音。
    程煜一下轿车,就被眼前人山人海的景象给惊到了。
    放眼望去,人头攒动。
    “这都快赶上春运的人多了吧?”
    程煜喃喃道。
    “阿煜说什么?”
    陆昭听到了身旁人的低语,开口询问。
    “没什么啦,咱们走吧,阿昭……哥哥。”
    程煜还有一点不太习惯对陆昭的这个称呼,至少还得适应几天才行。
    陆昭却是很受用见到程煜这副笨拙的样子,让他恍惚间以为一切都回到了四年前。
    自从程煜回来以后,陆昭每晚都睡在程煜的宅院里,他时而仍会再次受到那个曾折磨了自己多年的梦魇的侵袭。
    每次他在夜里睁开眼睛,看到自己魂牵梦萦的人正安静地睡在身旁,他都会感到害怕。害怕程煜复活是自己的幻想,躺在身边的只是程煜冰冷的尸体。
    他会发了疯一般试探程煜的鼻息,去握住程煜温热的手,甚至环抱住程煜然后不断呼唤后者的名字。
    直到程煜迷迷糊糊地回应他“阿昭别闹”,他才会平静下来,安分地躺在程煜的身侧。
    可是却再也睡不着了。
    烈焰山,位居动荡大陆尽头的一处巨大荒漠之中,因其偏僻的地形以及全年高温等问题导致这一带没有任何村落存在。
    这样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或许只有不死鸟盛宴举办的日子才会热闹起来。
    只不过……似乎有点热闹过头了。
    至少程煜是这样认为的。
    哇靠!人也太多了点吧!
    天元镇总共就来了一百来人,可看这架势,这烈焰山里至少也得有上千人了啊!
    程煜不知道的是,在眼前这片把烈焰山围了个水泄不通的人海之中,除了来自三大帝国,主城池以及附属城池的群众外,还有数不胜数的从小村落里赶来凑热闹的玄士。
    他们大多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来的,毕竟他们对于三大帝国之间传承不死火焰没有任何兴趣。
    但是如果在这里能被一些高级城池甚至帝国的贵族名门们看上眼,哪怕被领回去分配一个看大门的职务,对这些人来说也无异于是咸鱼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