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树一听自己被退婚,那叫一个诧异。
“这么小就有对象,一定是娃娃亲,哥哥我是崇尚自由恋爱的,绝对不会因为没感情的娃娃亲退婚而自杀的。不可能!”曾树瞪大了眼睛,使劲地摇着头,脸上满是难以置信的神情。
“不是的,你们不是娃娃亲。是前年青脸部落的高鬼长老来部落交换药材时,你看上了人家的女儿死活要娶人家做老婆。
阿爹当时是部落的狩猎队长,实在拗不过你才厚着脸皮去提亲的!”妹妹着急地跺了跺脚,提高了音量说道。
“前年?那我才多少岁。哦……我知道了,一定是那女孩气质出众、貌美如花。
我一定是被她的美貌所惑!”曾树挑了挑眉,嘴角上扬,露出一抹期待的笑容。
“不是的,那女孩又黑又壮,满身肌肉,大脚比我腰还粗,龅牙斜眼,一身毛茸茸的,脸上还有刺青。”妹妹撇了撇嘴,眉头拧成了一团,边说边比划着。
“不会吧?刺青还说的过去,可这相貌,这身材。就这条件我还能被退婚?”曾树的笑容瞬间僵住,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身体的原主人审美有点畸形啊!原始人的强者崇拜吗?
“其实去年阿爹去世后他们就想退婚了,上个月他们正式捎话来说:你太弱了,配不上她,她一只手都能把你打趴下。
叫你不要异想天开了,她将来要嫁的可是大英雄、真男人。”妹妹低下头,声音越来越小,眼睛里闪烁着泪花。
“后来一个月你都浑浑噩噩的,跟丢了魂一样。
大家都说,野猪袭击部落时,你是自己想死,空着手去送人头的!”妹妹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曾树。
“不会的妹妹,你要相信哥,像那种身材和长相哥肯定看不上。
你就瞧好了,哥可不是一般人,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在众人面前啪啪打他们的脸,谁瞧不起我们就打谁,让所有小瞧我们的人都后悔。
等哥长大后,高低娶个热巴回来给你当大嫂!”曾树拍了拍胸脯,自信满满地说道。
“热巴是什么?”妹妹用手背抹了抹眼泪,好奇地问道。
“热巴就是……女神,宅男女神!”
“宅男女神,没听大祭司说过有这样的女神呐?”
“你个小屁孩,没听过的事情多了,反正就是非常漂亮的大美女!”
原始社会,原始社会好哇!以我二十一世纪的专科毕业生,还不得分分钟成神?
到时候是做神棍还是做首领呢?
嘿嘿,无所谓,等一朝权力到手,暴兵、暴人口、暴装备…… 指挥千军万马,争霸天下…… 哇哈哈…… 呃…… 好冷!这原始社会的天气,还真是任性啊!
“妹妹,这么冷的天,为什么不烤火?”曾树冻的直哆嗦。
“没有火了,因为当时大家都在忙着驱赶野猪,没人顾得上照看火种,结果全部落的火都熄灭了。
哥,没有了火,我们会不会被冻死、饿死呀?”说着说着,小女孩蕾蕾的眼眶又湿润了,眼看就要哭出声来。
“没有火就生火啊!部落里难道没人会生火吗?”曾树满心疑惑,忍不住大声问道。
“生火?人怎么可能生出火来呢?火是绝对不可能生出来的。
大祭司说,火是雷神赐予我们的,那是神圣的圣火。”蕾蕾诧异地看着自己的哥哥,一脸坚定地诉说着。
好嘛,居然连生火都不会。这得是多么原始的部落啊。
“火种丢失后,部落里的人就没有尝试想想办法吗?”曾树继续追问。
“想了,酋长阿根叔的儿子带着 四名勇士去了最近的黑石部落求取火种,可到现在都还没回来。”蕾蕾低垂着双眼,神情落寞地说道。
就在这时,曾树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响声,他已经昏迷了好几天,滴水未进,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还有吃的吗?”
“有,还有肉干和粮食,水都结冰了,因为没有火,没办法烧水,也没办法烤食物。”蕾蕾无奈地说着,从身边的竹篓里掏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那东西硬邦邦、脏兮兮的,根本看不出是什么肉。
曾树拿到手里,顿时就没了食欲。但是腹中强烈的饥饿感实在难以忍受。
无奈之下,他只能闭着眼睛,强迫自己咬了下去,硬得直硌牙。他艰难地把肉干嚼碎咽下,好不容易把整块肉干吃完,这才感觉稍微好了一些。
这时,远处传来“咚——咚——咚——”的沉闷声音。
“那是什么声音?”曾树好奇地问道。
“这是木鼓声,酋长阿根叔在召集大家到祭祀洞开会。应该是求取火种的勇士们回来了。我们快去看看吧!”蕾蕾一脸激动,兴奋地说道。
曾树艰难地从草堆上爬起来,脑袋还是有点晕乎乎的。他打开那扇简陋不堪的木门,一股寒冷刺骨的寒风猛地扑面而来,令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好大的雪呀!
曾树是南方人,虽然小时候曾见过雪,但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雪。
积雪已经堆积得很厚了,一脚踩下去,直接没过了小腿肚。
环顾四周,目光所及之处,尽是这种低矮的土房子。除了房子,最多的就是柴垛,随处可见,数量众多。
部落的北面有一座不算高的山峰,那木鼓声正是从那个方向传来的。
“哥,等等,你是部落勇士,去开部落大会,要带上你的武器。”蕾蕾放下怀里的小黑狗,快步追了出来。
曾树看着蕾蕾手里的武器,一时竟有些无语。一根长矛、一把斧头和一把刀。
长矛是用坚硬的木头制成的,矛头绑着一块黑色的石头,看起来锋利无比。
斧头是石斧,刃口也打磨得非常锋利。
刀是骨刀,应该是用大型动物的腿骨精心磨制而成的,握把处用皮绳细致地包裹缠绕着。
部落里的人三三两两地结伴而行,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匆匆走去,他们边走边低声交谈着,神色匆匆。
他们的服饰和曾树兄妹相差无几,都穿着用各种动物皮毛制成的帽子、衣服、裤子和鞋子。
每个人的腰上都挂着一把骨刀。男人们手持武器,女人们则空着双手。曾树还看到了一些手持弓箭、腰挎箭囊的人,弓是单体实木弓,又长又大,箭囊里的箭头看不到,大概率不是石质的就是骨质的。
看得出来,拿弓箭的都是身体强壮的成年人,想必应该是部落里的顶级战力吧。
这是妥妥的新石器时代呀!新石器时代的人怎么还不会生火呢?
以前读书时,老师曾告诉曾树,钻木取火是中国远古时期的燧人氏发明的。
燧人氏距离曾树生活的年代有一百多万年,那可是旧石器时代。
老师说旧石器时代的标志是使用工具、打制石器、生火吃熟食,而新石器时代的标志是磨制石器、制陶和农业。
老师教的当然没错,但这里存在一个理解误区。
燧人氏是中国最早发明了人工取火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并不是燧人氏发明了人工取火后,全人类就自动拥有了这项技能。
人类的文明发展进程是不同步的,有早有晚,晚的甚至能晚几十万年。
比如,西班牙殖民者驾着帆船扛着火枪入侵南美洲印加帝国时,印加帝国还处在石器时代,甚至在用活人献祭。
20 世纪八十年代,在非洲和南美也还有很多的原始部落。
这些部落有一半还处在新石器时代,而在这些新石器时代的部落中又有一半不会制陶,还有少数的部落不会生火。
这就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人类在欧洲战场上飞机大炮打得不可开交的同时,非洲丛林里的两个部落却为了争夺火种用木棍互戳。
这生动地展现了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文明进程的复杂与多样。
“咚——咚——咚——”木鼓声持续不断地响着。
曾树在雪地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大家的脚印,艰难地跋涉前行。
不久之后,来到了山下的一片广阔广场。广场面积很大,整个被厚厚的大雪覆盖着,中央竖立着一根高大的图腾柱。
图腾柱上雕刻着花、草、树、藤蔓等图案,这图腾极为复杂,曾树看了半天也没搞懂,只能无奈地摇摇头。
正对广场的山上有着大大小小十多个山洞,其中最大的那个就是祭祀洞。
祭祀洞比广场高出近两米,洞口直径足有 20 多米,能够看到里面人头攒动。
洞口横卧着一根巨大树干。
在这冰天雪地的大冬天,有一个满脸胡须的凶悍野人。
那胡须犹如钢针一般,根根挺立,尽显粗犷与野性。
他赤裸着上身,一块块结实的肌肉如钢铁铸就般隆起,每一块都蕴含着无穷的力量。
古铜色的肌肤在寒风中散发着原始的力量。
卧槽,这猛男要是去到酒吧跳舞,那必须是全场的焦点。嗯,适合卖勾子!
这猛男正用木槌用力地敲击着树干,那阵阵鼓声就是他发出来的,这便是木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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