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歌你看,诶噫~~~”
“噗!”——沃夫朗是个逗比,也是我兄弟。
前往狼人族群的路途真心遥远,五天走下来,两个人都无精打采的。让我想起了人生中坐过时间最长的一次火车。
食物问题倒也没有想的那么紧张,抓一只长颈兔就够我们吃两天。
像是为了避免无聊,沃夫朗帽子也不戴了,白衬衫也不穿了,到处瞎跑找乐子。
失去了绅士形象之后,沃夫朗就是单纯的逗比,我从来没想过一个人狼会无聊到在树上跳来跳去,就为了抓一只小黄雀......
“哈欠~”
“来歌先生,明天下午,就能到我的家了,怎么样?开心吗?”
“开....心.....”
“来歌先生,您心情不好吗?”
“没有啊...”
我看开心的不是我,应该是你才对,另外我没有心情不好,只是累了。
“还在为她而伤心吗?”
“啊?”
“不要伤心,不要难过,等待你的是我们善良的人狼伙伴们~”
“沃夫朗......安静一点。”
也不知道沃夫朗是怎么了,话说个没完。虽然说我们正在树下休息,但你能不能坐着消停待会啊,我赶车都赶累了,你走了一上午还不累?
“来歌,别再想她了。女人还有很多。”
“我不想她,我想你?”
“可以啊~”
“好吧......是我错了。我不想她了。”
话是这么说,但我真的不能把心绪从那座小小的山洞里拉回来。我依然忘不了她,那个夜里带着哭腔的“走吧,不要回来了。”就像世上最恶毒的咒语,把我的快乐与希望锁在了心海里最深的角落。
放弃之前先学会珍惜,这种话不是说给我听的,因为我没有珍惜的权力。
“来歌......”
“又怎么了......”
“你看!诶噫~”
“噗!”
我一口水没有喝进去,全喷出来了。
沃夫朗把脖子上的肉全推到了脸上,那样子就跟哈士奇似得,逗得不行。接着,他又用爪子勾住嘴角,再把耳朵贴在头上,吐出舌头。人类的鬼脸放到人狼身上的搞笑程度真强,我笑得不行,赶紧让他停下。
“我还能这样!”
沃夫朗竟然像狗一样仰面朝天,四只脚在空中扑腾,还模仿狗伸舌头哈哧哈哧的样子。
“汪,汪汪!”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哈哈哈......”
“哈......”
笑着笑着,我就哭了出来。
这回流泪,让冷静思考的头脑终于再次眷顾了我。
我和她确实经历了很多,但经历得越多,越让我们明白了彼此的不同。她有她的处事原则,我有我的做人道理。一百六十三天,这个时间还远远不够我们互相理解。
若是我没出现在她的洞穴里。
若是我第一眼见到的是魅魔或其他美杜莎。
事情又会怎样发展呢?
就算我不走出那多奇山一隅的小家,这一天也会到来。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幸福真的很简单,简单到时间一冲就冲淡。
曾经的血戒誓言,抵不过最后的好聚好散。
如今破镜难重圆,爱情的战场上当个逃兵好难。
不是说了我爱你就能成为夫妻。
不是接纳彼此的习惯就能离得更近。
你的坚强反而是软弱,我的颓唐反而是折磨。
是啊,来歌,别抽抽搭搭的。人类和魔物相爱,对于哪一方来说都太难了,别去跟蕾雅和克里弗雷比,做好你能做的才是最重要的。现在的你还做不到给她幸福,就先别去浪费自己的时间,自找烦恼了。
那些回忆确实难忘,但人不能老活在回忆里。
傻x,好好活着比啥都强。
沃夫朗搂着我,哼着奇怪的小曲,静静地等我把关于美杜莎的最后一丝不舍掏空。
人狼的臂弯既坚实又温暖,正好承载了目前最脆弱的我。
就是那个小曲哼得实在没有调......
“嘿,别说了。”
“怎么?”
“不好听,还是我来吧。”
我笑着坐直了身子,清了清嗓子,唱起了葛平的《循环》。
......
“每天不停地做着无限循环”
“然而幸福还在遥不可及的另一端”
“不要放弃希望只要有梦想”
“爱永远存在”
......
沃夫朗鼓起了掌,那也是意料之中,谁都有拿的出手的几支歌,不然同事聚会唱k的时候就没法混了。唱过歌之后,心情好了不少,休息得也差不多了,我们站起身继续赶路。
“谢谢你,沃夫朗。”
用拳头捶在沃夫朗的胸口,男人之间的友情就是不需多言。
“哈哈,来歌,不客气!”
沃夫朗学着我的样子,一拳差点没把我打趴下......
有如此努力想让我变得开心的人狼大兄弟,我必须振作起来,面对遥远的人生。
其实并不是我离开了美杜莎就变强了,是我和沃夫朗在一起之后,就变强了。这跟打游戏一个道理,和女朋友一起玩游戏,女朋友玩得还比你好,你心里负担就很大,生怕自己操作有半点失误。但和兄弟一起玩,喊着干干干就行了,反而更有激情,发挥得更好。
我和人狼兄弟的最后一段旅程,充满了欢声笑语。
我们已经走过了整条多奇山脉,植被的种类也换了又换,目前已经能看到针叶类树木了。大黄牛因为被鬣狗袭击,受了点皮外伤,加之没吃什么东西,行进速度比之前慢了一点,不然昨天就能到了。一说牛,我才想起来小奥被我忘在山洞里了,那小家伙虽然和美杜莎在一起也挺好,可总觉得少了个能跟我玩玩闹闹的生物。
“来歌,把那个拿出来,那个...毛,我给你的,毛。”
毛?哪个毛?是说出发的时候扔给那撮人狼的毛吗?
“对,这样。”
沃夫朗把那撮狼毛挂在我的脖子上,打量了一下,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示意我停车,自己跑到前面发出了纯正的狼叫声。
可能是某种暗号,沃夫朗的叫声长短不一,而对面传来的叫声也是像摩斯电码一样。
“哥哥!你回来啦!”
“哈哈,沃尔特,我的弟弟呦。”
很难想像两个大人狼抱在一起是什么样子,可沃夫朗的弟弟就是从树上飞扑到了沃夫朗的怀里,呃......兄弟情深我能理解,用爪子哐哐拍后背我也能理解,但是你们别用舌头互相舔啊,太基了,我看了根本把持不住啊!
“来。弟弟,这是来歌先生。”
“啊,来歌先生,您好。”
“嗯嗯,您好。沃尔特先生。”
“是怀尔特,哈哈。”
我从车上下来,跟沃夫朗的弟弟握爪。
人狼的文明程度果然不同于其他魔物,怀尔特也是和沃夫朗类似的打扮,就连彬彬有礼中不失风趣幽默的态度都一模一样。
而接下来看到的一切更是印证了我的猜想。人狼们竟然建造了一个小村镇,从建筑的样式到道路的规划都和夜幕镇如出一辙。人狼们穿着比人类大了一圈的衣服,纷纷放下手里的活,向沃夫朗打招呼。
“走吧,来歌先生。”
怀尔特挺直了腰板,摸了摸我的头,像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一样为我带路。
“我...还没......”
“哥哥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
走过一座座与人狼的外表一点都不搭调的精巧木屋,披着黑灰色毛发的人狼们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讶,纷纷向我们投来友善的目光。看到冲我们打招呼的人狼小镇居民,我也回以微笑,向他们挥手点头。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初到夜幕镇,紧张得只会说一句“我们没有敌意。”的来歌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