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事业心
作者:失乐的鱼   异世界穿越日记最新章节     
    “给不同种类的魔物起名字,这是我最头疼的事。”——尤其是我以前没有认知的魔物。
    商队花了三天的时间来到了格丽山脚下,对于蕾雅的离开,西蒙没让我解释原因,只说了句“如果你觉得她必须去,那就让她去吧。但是不能再有别人离开了。”
    接下来要面对的客户是兽人,这种魔物简单易懂,书上的解释也比较详细。地图上他们的领地与人狼的小镇只隔了一片大沼地,可走起来就比较远了。
    顺便一提,那种药草可以确定的药效是提神醒脑,我连着两天一点困意都没有。第三天才在车里勉强睡了一会。
    白天行路,夜里休息,抽空我就放两枪,磨练技术。歌果的魔法箭也能用了,还有大家在,我没以前那么担心了。
    兽人是一种群居魔物,但跟人类的联系很少,所以他们的文化与人类差别非常大。这都是西蒙告诉我的。不过只要能交流,就没问题,凭我三寸不烂之舌,糊弄几个傻大个还不是轻而易举?兽人就算再野蛮,还能有魅魔那么不讲理吗?
    第四天上午,我们就把轻快的马蹄声带到了兽人部族。
    当然,我们离真正的兽人领地还很远,黑商的规矩是要先吹角笛通知一声。
    要说这角笛,挺有来头的。一开始黑商是以摇铃铛为号,后来兽人们说不喜欢铃铛的声音,给了黑商们一个兽牙制的角笛,吹起来悠长响亮,比铃铛霸气许多。
    “西蒙,让我试试?”
    “哦?你确定?”
    “恩。”
    “喏,吹吧。”
    接过缠绫裹布的大角笛,嗯,够份量,看看这弧度,多帅。撸胳膊挽袖子,把那角笛往嘴上一放,气运丹田胸腔用劲,再猛地一吹,嘿!
    “噗、呜......噗噗噗...”
    “哈哈哈哈哈!”
    大家都哄笑起来,那角笛让我吹得跟蔫吧屁一样。什么鬼啊!破玩意!
    “得了,这东西我来不了,还是给你吧。”
    我刚想把笛子还给西蒙,歌果一把就给抢过去了。美杜莎要是能把脸憋红,也会像我一样搞笑。这种把脸鼓得像河豚一样的卖萌方式虽然古旧,但依然对我有效。
    角笛响了,比我吹得好。
    “诶,你再学一下刚才的样子。”
    “啊?你要干什么......”
    “快学一下嘛~”
    “唔......”
    “嘿!”
    “噗,呸呸呸。”
    用手指戳美杜莎圆鼓鼓的脸蛋要是在以前叫作死,现在叫秀恩爱。
    “你不好!”
    “嘻嘻,就想逗逗你。”
    我能感受到你们嫉妒的目光。
    “咳咳,来歌先生。请注意一下......”
    “好的~”
    顺着歌果的脸滑到肩膀,然后牵起手。
    等了十几秒,远处也传来了相同的角笛声。接着是战鼓的声音,铿锵有力,令人想起维京人的野蛮。鼓点由远及近,把战争的强烈压迫感传递给我。这音乐应该录下来传到网上,让大家跟我一起抖腿,燃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地处起伏的丘陵,四个人影走在看上去有弧度,实际上却是笔直的小路,身后仿佛跟着千军万马。兽人有一股当仁不让气势,这与胆大不要命是两个概念,我只是后者。在之后与王国的战争中,对于兽人的这一点,我印象颇深。
    为首的是一个面相和善的兽人。说和善,也是相对而言。黄绿色的皮肤,脸上棱角多得吓人,大蒜头鼻子,颧骨比额头都宽,牙齿是标致的“地包天”,保留了所有电影和游戏中的特点——对称的獠牙伸到了鼻子两侧。
    这长相,没人会说好看,但至少比另一位脸上带两道横疤的好多了。
    “呼哈!乌鲁姆,欢迎北方的人类。”
    “呼哈!”
    这嗓音糙得就像工地的水泥袋子,听得歌果直哆嗦。
    西蒙脱帽鞠躬,我们也照做。然后就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客套话,大概是随兽人的习俗,我就打量这些野蛮人的装备。大斧子、大片刀、和人胳膊一边粗的大矛枪,总之什么都大,身上金属铠甲很少,兽人身高不及人狼,一米九那样儿。
    人类壮实起来身材是倒葫芦形的,兽人那是方块形,胳膊跟腿一边粗。
    离老远仔细看,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对于兽人,妻子明显没表现出好奇,反而害怕。慢慢地躲到了我的身后。
    “灰背老兄,嗯,好,乌鲁姆喜欢,强壮!。”
    “你也是,乌鲁姆。”
    “这,怎么伤的?”
    “小伤,虫子咬的。”
    “哈哈,人狼,永远的朋友!呼哈!”
    兽人的名字应该叫乌鲁姆,跟沃夫朗应该很熟。这样交流起来应该很方便。
    “帕克!呼哈!是帕克!帕克!帕克!”
    “好久不见了,乌鲁姆。”
    这兽人见了帕克怎么就兴奋得不得了?别告诉我帕克是人类跟兽人的混血,虽然他那张脸是挺像的。
    “帕克,乌鲁姆的好朋友,兽人的好朋友!”
    “呼哈!”
    我们这群人类里,能俯视兽人,拥抱兽人的就数帕克了。那拥抱,换了我骨头都得挤碎。
    乌鲁姆和工匠打过了招呼,眼珠子一转就停到了我身上。这种非常警惕的目光我很容易察觉,再说他已经开始朝我走过来了。
    “你们两个。”
    “我——”
    “乌鲁姆还没允许你说话!”
    豁牙锯齿的大片刀“噌啷”一下就拔出来了,顺着一厘米见宽的刀脊看,就是兽人的大手,指甲里的泥挖出来能有小半斤。
    “你,是谁?”
    “我是...”
    “我没问你!我问的是,你后面那只!”
    那一瞬间我真的就要把枪掏出来了,刀锋贴在我的右耳,直指歌果的鼻子。
    “来歌......”
    “什么!大点声,你叫什么?”
    把美杜莎挡在我的身后,我用鼻子反指向刀尖,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美杜莎会怕兽人,但我不喜欢被人用刀指着自己的歌果。
    “你要干什么?”
    “她叫歌果。”
    “你是谁?”
    “我叫来歌,是个人类。”
    赶紧从腰上摘下黑商的纹章,扔给兽人。乌鲁姆查看了一下,又丢了回来,大鼻孔扩了扩,好像要嗅出我身上有没有敌人的气味。
    “你,可以来,她,不行。”
    “为什么?”
    “兽人没见过这家伙,乌鲁姆说不行,就是不行。呼哈!”
    我看向沃夫朗,他摇头。再看帕克,更坚定的摇头。
    麻烦了,这下非常麻烦。美杜莎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受欢迎,道理可能也很简单,人类有双腿、人狼有双腿、兽人也有双腿,但美杜莎只有尾巴。
    “她,是我的妻子,这样可以吗?”
    “那不可能。”
    “......”
    “没有用!兽人不会喜欢她的!”
    “好吧好吧,我们不去了就行了。”
    美杜莎和兽人应该是从未谋面的魔物,互相抱有警惕心理也很正常。
    兽人可能觉得蛇尾是不祥的东西,美杜莎可能因为兽人的兵刃和丑陋的脸而觉得可怕。想找出这两种魔物看不惯对方的理由太容易了,因为他们之间本来就不搭茬。
    一边拍着歌果的后背,我却感到矛盾。
    我要是因为歌果,而不去兽人的领地参加种族交流,那这就相当于白来了。
    不行,不能不去,我们必须得去。
    突然下了决断,我的内心已无纠结。自从拜访人狼族群、夜幕镇打工、王国吹牛之后,事业心这三个字就开始出现在思维里,成为了左右我决定的要素之一。
    “在这里等我吧。”
    “你要去吗?”
    “是啊,要打仗了,我们必须去。”
    “好吧......”
    虽然看得出歌果舍不得我,但心还是狠了下去。为她搭了个帐篷,留了些食物,让小奥陪着她。我就和大家往兽人的部落走。走在路上,回头看了歌果不下四次,一次比一次担心。
    我在怕什么?
    距离感。心理上和身体上的距离感。我们都害怕不在彼此身边,我们都会因为看不到对方而担心、产生不安。
    不去想这些,早点跟兽人交涉完,早点回来就得了。
    拍了拍腮帮子,提起十二分精神去面对那些绿皮肤丑八怪。
    兽人的领地在格丽山的最南部,是整个南部平原最大的魔物势力。格丽山的全名叫蒙格丽山,“蒙格丽”一词的本意就是半兽人,所以这座山也可以叫做兽人山。可想而知其种族有多么强大的影响力。
    从大沼地延展过来的树林被兽人们啃出了一个圆弧缺口,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木质的粗糙手工制品。五米高的了望塔,简陋的茅屋,屈指可数的二层建筑,用来固定木料的麻绳和未经细加工的圆木,光是看上去就感觉毫无舒适性可言。
    兽人们应该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大门处的两根图腾上雕刻着粗野的图案,一时半会儿看不出来是什么。走了点流程,包括货物检查之类的,我们顺利地进入了兽人部落的领地。
    按照乌鲁姆的介绍,应该先去见一下“蒙格丽王”,然后再进行交易。也就是跟带头大哥打声招呼的意思呗,正好,我还想跟他谈谈对抗王国的事儿呢。
    帕克、西蒙、沃夫朗加我一共四个人,来到了兽王的大帐前。兽王的营帐是修在一个大山洞旁边的,这个山洞比我歌果的大太多了,估摸着有四层楼高,洞壁修了两层栈道,合理性猜想应该是居住或开采矿产用的。
    兽王穿着不同于其他兽人的布料衣服,色调以绛红与深黄色为主,穿在一位长者身上有点“火焰永不熄灭”的意味。石头与兽骨拼接成的王座以同样的色调装饰,兽人们明显把最奢侈的材料都用在了彰显这位王者的威严上。毛毯以扇形扩张到我们脚下,兽王比普通兽人个子高,但头上的白发和兽人式的老年斑已经表明他没有年轻时那么强壮了。
    但领袖往往靠的不是强壮,而是智慧与人格魅力,即便是在兽人这么崇尚力量的种族里。
    我学着大家的样子单膝跪地。
    “代表夜幕镇,向兽王致以最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