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啊?我没答应她去呀?
作者:爱狸   开局化婴,拜九叔为义父!最新章节     
    “差点忘了正事,正好小煜回来了,收拾收拾东西,咱们一起去酒泉镇,那边还有事没处理完呢。”
    九叔已经放下了心头的欢喜,想起来了自己接受的委托。
    也没有提千里迢迢风尘仆仆的回来让林煜休息休息。
    因为九叔不觉得林煜需要休息。
    赶路能费什么劲啊?赶路能浪费多少精力?
    自己这个乖徒弟每天练功从来没停过,精力充沛的很,哪里需要什么休息?
    “师兄,遇到什么棘手的问题了?你居然没有解决掉,需不需要师弟帮帮忙啊?”
    四目嘿嘿的笑着,一边搓着自己的手指。
    一副又要大发一笔的样子。
    他以为九叔遇到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毕竟他离开了几天居然无功而返,还要叫徒弟去帮忙。
    没有听说是那酒泉镇的人恭恭敬敬的来请人声势闹得很大,恐怕这一笔不少挣。
    正好可以让自己分一杯羹。
    “四目,我还没有恭喜你发财啊!”
    九叔也笑了。
    四目的脸色一变,“发财,发什么财?你瞧瞧我这破衣服上面打了多少个补丁?都是挣的辛苦钱,哪有什么财好发。”
    九叔却直接指着四目的鼻子。
    “四目,你少给我装蒜,我还不了解你?”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拦下了那皇族僵尸的车队,我可是都知道的,最后一个外人都没活下来,那些东西都便宜了谁?”
    四目连连摇头。
    “哪有什么好东西?一个破僵尸,一个被卖了的小阿哥,身上能有多少钱?我为了对付那僵尸还坏了几件法器,不光没挣钱,还亏本儿嘞。”
    “不要给我胡扯!那些东西你自己留两成,剩下的都给我送过来!”
    四目一听,瞬间急了。
    “凭什么?不行!绝对不行!”
    “凭什么?就凭你们打败的僵尸也有我乖徒弟的一份功劳。”
    九叔有些得意的摸了摸林煜的后脑勺。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三脚猫的功夫,有时候很强,但又弱点明显,凭什么对付拿着机枪的汉奸,暗中布局的倭寇死士,被请雷炼尸的皇族僵尸?还不是靠了我的好徒弟符箓厉害!”
    “给你留两成已经算是多的了,更何况我要你这些东西又不是白要,都是有正经用处的,我的乖徒弟现在是在整个茅山的宝贝,我要你这些东西都是来培养他的。”
    四目有些垂头丧气。
    但还是开口说道:“根本没有多少了,那么点儿东西,千鹤拿了两成,一休拿了两成,我拿了三成,剩下的三成本来就是小煜的。”
    “就算你再要,我也顶多把我那一成的分出来。”
    林煜在一旁笑着说道:“师父放心,都是和师叔说好的,该是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一点儿不少。”
    “只是现在离得远,运过来也不方便,暂时也用不着,就先放在那里吧。”
    “如今虽说隔得远,但交流却方便,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就让师叔送一趟。”
    四目一听满心欢喜。
    连忙扑上前两只手亲昵的扭着林煜的脸蛋儿。
    “好师侄乖师侄,师叔果然没有白疼你。”
    “好了,好了,身为长辈没有半点体统像什么样子。”
    九叔看着四目扭林煜的脸蛋儿就一脸不爽,赶紧将四目扒拉到一边儿。
    四目也是见好就收,生怕九叔再提钱的事。
    “师兄,你真不需要帮忙?”
    四目也是骑虎难下,刚才说了那样的话,现在已经有点儿想跑路了。
    不该为了那点儿蝇头小利而主动的凑过来。
    “不用你帮忙,有个人打打下手就够了,遇到的妖邪是也不怎么强。”
    “师父,你到底遇到什么敌人了?”
    林煜好奇的问道。
    “遇到了一只芭蕉精,好像已经有了个百年道行,孕育出了阴魂,迷惑附近村子的人采阳补阴,害人不浅。”
    四目嗐了一声。
    “嗐,我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的角色呢,连你也搞不定,原来不过是一只区区芭蕉精啊。”
    一般来说植物类的精怪若是想要修成灵智都要比动物类的要难的多。
    这是天生的禀赋决定的。
    而芭蕉精又属于树精里比较弱的。
    “你一把火把它烧了不就得了,难不成当地人还要特意留下来要个一夜欢好?”
    “去你的,在孩子们面前说的什么屁话?”
    九叔嫌弃的骂了一句四目。
    又继续为林煜解释。
    “若论起来修为,那芭蕉精确实不值一提,但降妖除魔行走江湖不是光靠实力强就行的。”
    “那芭蕉精隐藏在一片芭蕉林之中,这一片芭蕉林又是那附近村子里大半的村民衣食所在。”
    “那芭蕉精藏身于其中很难寻找出来,还能在芭蕉树中移形换影,他的实力虽然不强,但要想不伤害周围的环境,只杀她一个却难上加难。”
    “要想杀她何其简单,困住了四周,一把火烧了她就必死无疑,可若是一把火烧了,整片芭蕉林都难以幸免,大半个村子半年的劳作都要付之东流,未来一两年都不好过了。”
    “除鬼容易,救人却难。”
    九叔感叹着,他一开始也以为当地人挺有钱的,居然隆重的来迎接自己。
    结果到了才知道也是那么的平平无奇,老百姓到哪里都是老百姓,到哪里都受穷。
    富贵荣华的还是那些乡绅。
    烧了芭蕉林容易,那乡绅也愿意。
    本身不值几个钱,他们也不指望这个挣钱,烧了也不影响他们只会影响种芭蕉的百姓。
    烧了之后就相当于百姓们受了灾。
    没了粮食就得买,买不起就得借。
    乡绅们会非常善良的将粮食借出去,反正收成不好,普通老百姓也还不起。
    还不起就得卖地,都卖地就得被压价。
    乡绅的地越来越多,百姓的口粮越来越少。
    越来越多的人卖身为奴,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自己的土地。
    烧了这芭蕉林对于那乡绅来说不光没有损害,反而有更多的增益,那收益非是运气好碰到那大灾之年都得不到这样的收益。
    面对这样的情况,九叔又怎么能狠下心来,一声令下,一把火将那些芭蕉林都烧掉呢?
    “所以我需要找人帮忙,先将那妖精引出来,然后再困住她,立刻将她诛杀。”
    “这样就可以最小的伤害除掉那暗中的妖精,而让当地的百姓能够不受影响。”
    九叔话说完,众人沉默良久。
    “那我去帮帮你吧。”
    四目还是有些良心的。
    “真不用你来帮,小煜他们就行,反正只是将那妖怪引出来,再将他困住,用不着浪费你的时间,你还是做你的生意挣钱去吧。”
    “那好吧,小煜,婷婷,你们个要听你们师父的话,不许擅作决定。”
    “是师叔,我们一定听话,不调皮捣蛋。”
    林煜他们答应的非常干脆。
    “不,婷婷别跟着去了,来回走一趟也不近,在那里还得折腾个几天,总是不太方便,婷婷还是先回家住几日。”
    九叔没打算带任婷婷一块儿去。
    一来是任婷婷入门时间最短,二来婷婷又是个女徒弟,正是豆蔻年华,青春靓丽,娇滴滴的一个女娃,带出去总是不太方便。
    虽说九叔也算是一个高人,但他的道法修行却未必够深。
    可能也与九叔的性格有关,有太多的红尘气。
    看不破男女之别。
    还是有些刻板印象。
    不让她去,她又如何能够答应,任婷婷不愿意。
    “不嘛,师父,我也要去,我不想回家,我想和师父一块儿去斩妖除魔。”
    任婷婷竖拳于胸,一副要上战场的架势,兴致勃勃。
    “带着你去不方便,那些妖魔鬼怪又吓人又恶心的。”
    九叔苦口婆心的劝着。
    “师父,我不怕。早晚都要接触的嘛,难道我一辈子都不去降妖除魔?”
    “总是要有第一次,若是天天待在家里,那我这每天苦练的道法岂不是白练了?”
    任婷婷连忙跑到九叔的跟前,拽着九叔的衣袖。
    两只手在那里甩来甩去的撒娇。
    “师父,带我去吧,带我去吧,我一定不会拖后腿的。”
    动静闹得不小,也传到了秋生的耳中。
    文才已经忍不住替任婷婷向师父求情了。
    “师父,你就让师妹一块儿跟着去吧,没什么不方便的,就当长长见识。”
    这令众人没想到的是秋生只往这里面看了一眼,便立刻扭头重新扎下马步向前挥着拳。
    嘿,真像变了性一样。
    这小子向来是见了美女走不动道儿的,没想到戴上了金箍之后真的这么好用。
    什么女色全然都比不过修行了。
    任婷婷不依不饶,只能让九叔在心里暗叹女徒弟就是麻烦。
    但虽然这样想,但其实他还是很疼爱这个小徒弟的。
    “我是怕你去了害怕又嫌脏,又嫌累。和这些妖魔鬼怪打交道总是要沾一些晦气的。”
    “师父,这些我真的不在意。”
    “那好吧,你要去也可以,让你爹同意了才行。”
    任婷婷立刻喜笑颜开。
    “我爹一定会同意的。”
    事情敲定了下来。
    便决定第二天上路。
    毕竟任婷婷还得回家给他爹说一声。
    所以今天的任婷婷没有在修行到天黑,太阳还老高的时候就已经迈步回家了。
    众人只以为等着明天早上任老爷派人将任婷婷送来,却没想到太阳落山之后,任婷婷居然再一次推开了义庄的大门。
    “师父,小煜,我回来了。”
    这个时候众人刚吃饱饭,正收拾东西呢。
    “这么晚了你怎么又回来了?吃了饭没有?告诉你爹没有?”
    九叔像连珠炮一样发问。
    自从任家镇经历了任老爷迁坟一事,百姓们都已经不敢走夜路了。
    就算知道有九叔在这里坐镇,但九叔也不是他们的贴身保镖。
    所以往往天黑之后就不在外面瞎逛了。
    就因为如此任家镇打更的都多了三个。
    东南西北各一个,每个人安排他们住在二层阁楼。
    到了时辰便开始打更,就不用在街上乱逛了。
    这笔钱当然还是任老爷来出。
    “我怕你们偷偷跑了不等我。”
    任婷婷也是坦率直接就笑着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所以我刚到家就赶紧吃了饭,立刻赶过来了,我爹同意我去酒泉镇的。”
    “师父,你带着我去绝对方便的多,我家和酒泉镇也有生意往来,和他们镇长都是认识的。”
    “那行吧,早点休息吧,明天一早咱们就赶路,酒泉镇那边的百姓还等着呢。”
    众人各自找了自己的床铺睡下。
    任婷婷单住一间。
    秋生头上戴着金箍,睡觉也不取下来。
    那金箍乃是法器,并不像普通的物件儿一样硌的他脑袋疼。
    而因为可以辅助他修行,调理他的气脉,让他感到很舒服。
    带着他睡觉,睡得更安详。
    一夜无话,房子外面就连阴风都没有刮。
    众人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林煜已经晨练完毕了。
    草草的吃了一顿早饭,各自带上了收拾好的东西,就准备出发前去酒泉镇。
    林煜将自己提前准备好的甲马符分给众人。
    望着那酒泉镇的方向,一溜烟儿的功夫就已经来到了,确实是快的不可思议。
    而远在任家镇的义庄一个身穿破衣的道士打着哈欠刚刚起床。
    四目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看着空荡荡的义庄。
    “他们都已经走了,我也得赶紧去送我的客户了,送完了客户,就可以回去等千鹤的消息了。”
    赶着一群行尸就要出门。
    突然间一群人大包小包扁担水桶的抬着东西往义庄走来。
    为首的正是任家镇的任老爷。
    “啊,是四目道长啊,好久不见,有理有理。”
    任发远远的冲着四目道长打了个招呼。
    四目原来在这儿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两个人是认识的。
    “任老爷,义庄已经没人了,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儿吗?”
    “没人了?婷婷不在吗?”
    “婷婷跟着我师兄去酒泉镇了呀,她说是你答应让她去的?”
    “啊?我答应?她昨天回来根本没说这件事儿啊,他只说小煜回来了,有段时间没见了,我才来见一见的,正好陪着这些送吃的的人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