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换月摘星手
作者:风流二少   反派大佬在异界最新章节     
    金暮黎看着一直面带谄笑、为她忙前忙后的易融欢,心道这混球儿是不是吃错药了?
    虽说以前为求庇护,也很狗腿,但绝没有今晚这么明显。
    一会儿烤野味,一会儿递水袋,还跑来帮她捏肩捶腿,太夸张了些。
    再瞅瞅易锦那气呼呼、凶巴巴的小眼神,都快吃了他哥。不用金暮黎开口,他便动手将易融欢撵走,再替上位置。
    蓝发青年看着三人间的互动,憋不住想笑,不料金暮黎却将矛头指向了他:“穿蓝衣服的,既和昱晴川一样赖着不走,就该报上你的大名了。”
    昱晴川闻言,好像没啥感觉,反而想起另件事:“金姑娘,刚才那杀人夺丹的恶人,你怎么不留他会儿性命,问问他叫什么名字、来自何门何派?”
    “干什么?”金暮黎瞥他一眼,声音平直淡漠,“问清楚好帮他送信,让他师父师伯师兄弟来找我报仇吗?”
    昱晴川眨眨眼睛,噎住。
    蓝发青年终于忍不住“噗”的一声笑了。
    金暮黎看向他,定定不动。
    蓝发青年立即止笑,握虚拳置唇前轻咳两声:“嗯嗯……那个,我叫张齐。”
    金暮黎望他片刻,垂眸:“你走吧。”
    易融欢像听到命令的执行者,屁颠颠儿跑过去把他揪起来轰人:“走走走!”
    “不是……哎,哎哎,等等,等等,”蓝发青年被推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我已经报上姓名,为什么还赶我走啊?”
    易融欢扭头去看金暮黎。
    金暮黎依旧冷着脸,垂着眸。
    易融欢略一思索,便明白了,又推蓝发青年一把,且这回推得更用力,更狠:“让你报上姓名,你却报个假的,是当我们好糊弄还是好欺负?滚滚滚,我们金姑娘最讨厌你这种虚情假意的!”
    “……”蓝发青年揉揉眉心,“好吧。”
    他叹口气,“我说真的便是了。”
    易融欢停手,又扭头瞅金暮黎。
    金暮黎抬眸看火堆。
    易融欢立即喝道:“还不快说?”
    蓝发青年被他故意表现出来的狗腿模样逗笑了:“让我坐下说行不行?”
    易融欢手指石头:“赶紧坐赶紧说!”
    蓝发青年这才重新走回,坐到只有屁股大的石块上:“金姑娘,我不说真名,并非是存心欺瞒,而是怕连累你。”
    易融欢顿时炸了:“你是朝廷逃犯?”
    “……”蓝发青年又揉眉心,“你能不能别这么一惊一乍,没事也被你吓死了。”
    金暮黎瞥眼易融欢,易融欢立马消停,老老实实坐回自己的石头。
    蓝发青年道:“我名声不好。”
    金暮黎轻嗤。
    易融欢替她道:“我们名声也不好。”
    “但我却差得……嗯……”蓝发青年似乎在斟酌用词,思考怎么形容,“可以说已经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吧。他们恨不得逮住我,先剁下我的两只手,再喝我血、吃我肉。”
    金暮黎微微挑眉,似乎隐隐猜到了眼前男子是何方神圣。
    蓝发青年一直在注意观察她,虽是极细微的表情动作,却依然捕捉到,不由笑了笑:“金姑娘已经猜到了吧?”
    金暮黎摇摇头:“很多误会都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以为是引起的。”
    “哈哈,金姑娘果然与众不同!”蓝发青年爽朗一笑,“好吧,那我就直说~~在下姓兰,名尽落,人称换月摘星手。”
    易融欢显然听说过此人,惊道:“你是兰尽落?第一神偷兰烬落?”
    易锦和昱晴川皆好奇地看过去。
    金暮黎倒无意外之色,只觉此人对她有用,于是便缓和几分冷漠脸色:“三教九流,牛鬼蛇神,缺一样,便不齐。”
    顿了顿,“你的名字,仿佛注定你能在这行做出一番成就。”
    兰尽落哈哈大笑。
    “兰尽落~~想要之物,尽落其手。可惜,”易融欢轻哼一声,“姓不大好。”
    想要什么,都难弄到手。
    兰尽落毫不在意道:“事在人为,与名字没有多大关系。”
    “的确如此,那么,”金暮黎看着他,“如果我请你帮我办件事,酬劳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由你开,你是否接活儿?”
    兰尽落讶然:“你想让我帮你偷东西?”
    “不,不是偷东西,是送东西,”金暮黎解释任务,“准确的说,是请你神不知鬼不觉,将某个物品放到某个门派某个人的屋子里。”
    兰尽落笑了笑,纯属无聊地拾根木棍拨弄火堆边沿:“一般来说,做这种事的目的,无非有三种,一是想还人情却不想为对方知晓;二是爱慕某个人,想偷偷送个表白心迹的定情之物;三则,与谁有仇,却又打不过,或者对方势力太大,如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刀杀人,比如弄点重要赃物陷害,由官府折磨死他。”
    金暮黎直视他:“果然是偷遍大江南北、盗过天上地下,却无一失手之人。”
    “过奖了,”兰尽落笑道,“有几次真没得手。”
    “哦?”金暮黎挑眉,“竟有难倒你换月摘星手的防备举措?”
    “可不是,”兰尽落摇摇头,神情无奈,“几次想偷香窃玉,都没得手。”
    金暮黎:“……”
    易融欢哈哈大笑,笑得简直可以用花枝乱颤来形容。
    兰尽落在他笑得正欢正爽时,才道:“我开玩笑的。”
    “……”易融欢的笑声戛然而止,“哼!”
    昱晴川和易锦同时扑哧出声。
    金暮黎的嘴角勾起一抹淡到不能再淡的笑意,若不仔细,根本看不出来。
    这混球越来越没了当初那阴沉寡言的模样与作态,家人死绝后,被压抑的本性倒是慢慢露了出来。
    “金姑娘若有差遣,在下自会尽力去办,不要酬劳,只为还姑娘今日暮时的救命之恩,”兰尽落正腔道,“只是,在下不太明白,我们相处时间不多,更谈不上了解,姑娘为何如此信我?难道不怕在下把事情办砸了,或者干脆私吞姑娘交给在下的贵重之物、携财跑路?”
    这话明显表示他不相信金暮黎送东西的原因,会是前两种,而武功高强或势力强大的人,绝不是一般的普通物品可以栽赃成功的,必有很重的分量。
    比如绝世宝剑,比如失传又再现的顶级武功秘籍。
    而这些东西,他一个江湖人,也难免会心动,她怎么就那么放心,要把它交给一个刚见两面、第一次还不怎么太愉快、此刻也谈不上志同道合惺惺相惜的陌生人呢?
    尤其这陌生人还是个惯偷!
    真是奇了。
    难道这会儿看他顺眼了?
    报出真实身份,她就相信他了?
    哎,算了,还是别做白日梦了,金暮黎可不是缺智少慧、好糊弄的女子。
    相信她没头脑、犯糊涂,就像相信她已爱上你一样,纯属自欺欺人。
    这姑娘看谁的眼神都冰凉凉。
    仿佛血真是冷的,心真是硬的。
    “没什么,我也只是赌一赌而已。赌赢了,算是认可一个朋友;赌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都是身外之物,”金暮黎给了个令人很不爱听的解释,“毕竟,我若抽不开身、不方便自己亲自去,除你之外,也没有更好的人选。”
    “……”兰尽落揉揉眉心,“好吧,为了还你今日恩情,也为了你能把我当朋友,我愿意跑一趟。”
    易融欢嘟哝道:“那你可真是稀罕了,金副~~金姑娘一个朋友也没有。”
    “哦?真的吗?”兰尽落来劲了,“那我可得好好表现,争取当这第一个!”
    金暮黎看了另三人一眼,取包裹站起身,走向林子深处:“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