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怒丝的往事
作者:花家大小姐   前女友,我想再咬你一口最新章节     
    怒丝是一个孤儿,她是什么时候被丢弃到教堂的,已经没有人记得了。
    大家只知道,她无父无母,没有亲人,独自在孤儿在教堂长大。
    来自四面八方的牧师,会定期来活人墓城城北的教堂,传教或者做礼拜。
    牧师过来的时候,每次都会多多少少的带来一些书籍或者是绘本,把它们留在这里的教堂里。
    这座教堂,几乎是整座城市唯一一个能免费获得知识的地方。
    而怒丝,从小生活在这里,她小时候是出了名的调皮捣蛋,挖土坑,爬悬崖峭壁,她是什么危险的事都做过。
    怒丝和其他的小朋友不一样,她从小就十分聪明,她总喜欢跟在各种各样的牧师身后,听他们讲来自世界各地有趣的故事。
    所以,怒丝从小就识得许多国家的语言。也读过很多的绘本和书籍。
    只可惜,她出生在一个动荡不堪的国家。
    这里的人都非常的穷,终日食不果腹,为了抢夺食物,是经常大打出手。
    人们为了生存下去,抢夺食物的时候,可不会因为她是一个小孩,就手下留情。
    记得那个时候,实在太饿了,身体瘦小的她没有办法,只能沿着下水道旁,去抓老鼠吃。
    老鼠是何等狡猾的东西,怒丝对付它们却有着自己一套的办法。
    怒丝在老鼠们经常出没的地方设下陷阱和埋伏,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
    她就会不断改良自己的陷阱设备,直到老鼠们自投罗网的掉到陷阱里。
    她架好了火把,把老鼠烤着吃,这才让瘦小的她活了下去。
    怒丝抓老鼠填肚子的事情,很快就被传了出来,来了许多大小孩,甚至是大人开始学着她抓老鼠吃。
    可是人们并没有怒丝聪明,抓老鼠也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看着怒丝一次又一次的的手,自己却毫无收获,一些饥肠辘辘的大人和小孩就起了歹心。
    他们一脚把怒丝踢到了一边,把她笼子里和火把上烤得香喷腾的老鼠给抢走。
    有的人还一边踩着她的身体,一边无情的嘲笑她。
    怒丝愤怒极了,她凶狠地推翻殴打她的几个人,一把从地上爬了起来。
    她的面目狰狞,一脸杀气腾腾的样子,把周围的人都吓倒了。
    怒丝看瞄准一个大人别在腰间的手枪,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冲了过去,把手枪抢了过来。
    那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只看到怒丝拿着枪,瞄准了那个抢了她老鼠,正在香烹烹地吃着的那一个人。
    “砰”的一声,怒丝一枪就把那个人的手给打断。
    为首的那个人被枪打中,倒在地上鬼哭狼嚎地咒骂着。
    有人想反抗,怒丝则是冷静的用枪瞄准着胆敢上前多走一步的人。
    另外一个大人不死心,还想上前夺过她的手枪。
    怒丝沉着地把枪头微微一转向,瞄准着那个人的腿,砰的一声就把他打倒在地上。
    那一年,她第一次拿起手枪反抗。
    那一年,她只是一个8岁的孩子。
    那些来抢夺老鼠的人都被吓得逃跑了,怒丝也终于明白,她如果要活下去,就必须会学用自己手里的枪,去保护好自己。
    后来,怒丝逐渐长大,十几岁的年纪,怒丝已经锻炼出了一身矫健的肌肉和灵敏的身手。
    怒丝是个狠人,别说女生,就算是几个男生加起来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更何况,她手里还有枪。
    “那时候e国战争还没有结束,来活人墓城建坟墓的人越来越多。当然,有时候一些身份尊贵的贵妇,也会出入这座城市。”
    “一般贵妇们身边都会配备专业的保镖,可是活人墓城非常大,又像迷宫一样,外面来的人很难搞清楚这里的地貌。”
    “而且她们都是女人,而大多数的保镖又是男人,总是不离身的跟在贵妇们的身后,会有诸多的不方便。”
    “所以啊,后来怒丝就当起了这些出入城内贵妇们的贴身保镖。”
    “她是个女人,从小在活人墓城生活长大,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熟悉。而且她身手又好,枪法还是一等一的绝。”
    “所以大家都抢着要怒丝,给她开非常高的价格。”
    “怒丝看起来虽然凶神恶煞像个母夜叉一样,但是怒丝把赚来的大部分钱,都用来修缮教堂。”
    “她还花了很多钱,在教堂建了一个看图书的地方,也多亏了她,这个偌大的城市里的贫苦的孩子,才能有一个看书学习的地方。”
    任廷希和蓝小兰,听着李平和陈以安一言一句的说着怒丝的故事,心里对她还多了几分佩服之情。
    “可为什么,那天我们在教堂看到她的时候,怒丝会这么的狼狈。”
    “她差一点就被迫卖掉,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换钱。”蓝小兰边说着,满脸都是愤恨。
    任廷希给她倒了一杯水,让她好冷静冷静,然后慢慢地给蓝小兰解释道。
    “e国战争结束以后,活人墓城是第一个被解放和被正规军收编的地方。”
    “所以虽然和我们国内没法比,但是只要是进出这里的贵人,只要他们愿意花钱,这里就会有正规的部队中的人去保护他们。”
    “怒丝身手再厉害,也没有办法和庞大的正规军比。所以,战争一结束。在这里,她就几乎失去了所有工作的机会。”
    蓝小兰看着手中的杯子,若有所思。
    “她在这里做了这么多年的保镖杀手,一定是得罪过这里不少的人。”
    “现在虽然是和平的时期了,但是就会有人心生歹念,想报复她。”
    屋内的另外三人,都默默地点了点头。
    “可是,为什么她不逃呢?”
    “逃?往哪里逃?在e国的活人墓城,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在这里,至少有瓦遮头,这里的人虽然难为她,但至少,她还能有一口饭吃。”
    “如果她真的一个人逃离了这里,那真的就离死亡不远了。”
    这个道理任廷希明白,李平和陈以安也点头认同。
    至于怒丝自己,自然是比任何人都更懂得这个道理。
    蓝小兰紧紧地捏住手中的杯子,目光低垂着,心底流露着难以言表的难过。
    “我想去看望怒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