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点,吃午饭的时候,赵秀云只是瞧了眼沈清明脸上松快的表情,就知道这人肯定是又找了个新的冤大头。
瞬间,赵秀云也跟着松了口气。
天知道,这几天沉重繁忙的农活已经快榨干赵秀云了,她从没觉得生活有这样苦过。
怎么上辈子下乡的时候,记得也没这么累啊?
每次累得不行的时候,她一边在心里骂阮淼淼,又一边希望着阮淼淼能够回到曾经的样子。
甚至,为了有那么一丝的希望能够挽回阮淼淼,赵秀云都不敢和沈清明走得太近。
早上领工分任务的时候,更是挑了块离沈清明老远的地。
所以,并不知道周淑华的事。
但是,光是看到沈清明舒展开的眉,她就明白肯定是成了。
想到沈清明都找到大冤种了,她也不能落后。
至于沈清明会不会介意她和别的男人暧昧?
怎么可能?
上辈子,她和别人结婚,给别的男人生儿育女,沈清明都没介意。
他们可是真爱,好吗?
打定了主意的赵秀云说干就干,下午上工的时候悄摸摸地观察着尖山大队有哪些值得勾搭的对象。
这一观察,就把目标定在了大队长家的小儿子身上。
大队长周建国家里四个儿子一个闺女,上面的三个儿子已经都成了家,那个闺女也都嫁了出去。
如今,就小儿子周伟杰还没对象。
好像,大队长家挺心疼这个老儿子的,现在正是抢收的时候,别的青壮年,哪怕是周景云这种长年不怎么下地的都跟着一起收庄稼。
但是,大队长家的老儿子却像个大闺女一样地待在家里洗衣做饭。
此时此刻,周伟杰在赵秀云的心里简直就成了香饽饽:那是大队长家的老儿子吗?
不,那是她赵秀云的粮食库。
周家壮劳力七个半,家里的日子可想而知有多火红?
想到这些,赵秀云仿佛已经看到了香喷喷的大米饭在冲她招手。
干活的速度加快了不少,离下工还有会儿的时候,就借口今天轮到她煮饭先回去了。
只不过,还了工具后,却绕了个路去到了大队长家门外。
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头发,赵秀云敲响了大队长家的门。
正在躺椅上睡觉的周伟杰恍然一惊:谁?谁在这个时候来?
忙将手放进浸泡着脏衣服的木盆里,装出了正在洗衣服的样子,才起身去开了门。
打开门,便瞧见一个身材婀娜,长相清秀的陌生女人站在门口。
瞧见自己,陌生女人歉意一笑,巴掌小脸上露出些许紧张忐忑,试探性地问道:
“同,同志,你好,我,我是新来的知青,今天轮到我做饭,我提前回来,可是,我对大队里的路不熟悉,没想到走到了这里,想麻烦你帮我指下回知青院的路!”
看到赵秀云的那一瞬间,周伟杰瞬间心脏一抽,眼睛都亮了起来:这才是女知青该有的样子嘛。
女知青就该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像之前那些干活都快赶上村里人的,和村姑有什么区别?
周伟杰同这个时代有着不一样的审美,他不喜欢这个时候流行的圆脸红唇长相。
反倒是喜欢赵秀云这种寡淡清秀的长相,觉得这样的女人就像蒙蒙细雨中的小白莲,惹得他想呵护。
往前,他也没具体地清楚自己的喜好。
但是,看到赵秀云的这一瞬间,他就明白:这就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别说为什么还有周景云等其他可选青壮年,她赵秀云偏生就把周伟杰放在了首位。
问就是,她记得,上辈子,这个周伟杰没少追求自己,追在自己屁股后面给自己送吃送喝的。
拿他开头,取个好兆头。
于是,在她娇娇怯怯柔柔弱弱的眼神中,周伟杰沦陷得比上辈子更快了。
赵秀云离开的时候,袖子里还揣着两个周伟杰硬塞的窝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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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云沈清明忙着勾搭冤大头的时候,阮淼淼躺在床上收拾她的空间。
这个跟着她从末世里一起来的空间整体呈两米两,头顶五米往上是白茫茫的一片。
空间正中有一个直径一米的种植园,里面是币城少见的肥沃黑土。
前几日,阮淼淼太忙没时间种东西,今天好不容易下个早工,便种上了一些西红柿黄瓜。
这些种子,都是她从海城购买的。
黄瓜种在边上,等大一些就可以插竹竿引着藤蔓往上爬,中间种西红柿,合理运用空间。
收拾完了空间后,阮淼淼又开始规划起要在小院里养上几只鸡。
现在,虽然是集体经济,一切都归集体。
但是,允许每家每户有点自留地,也允许每家养顶多五只鸡,只不过是过年的时候要上交一部分。
打定了主意,阮淼淼又等了几天,尖山大队地里的洋芋都挖回来了,才到隔壁邻居家里。
“阮知青,快进来坐!”
正在自留地里捉虫子喂鸡的周桃花看到阮淼淼朝自己家走来,立马把虫子放进腰上的小竹篮里,担心吓着对方。
起身,热情地招呼着人往里走。
“桃花,翠红婶子在家吗?”
阮淼淼跟着人进了院子,坐在桂花树下,瞧了眼屋子里没人,便开口问道。
“哦……”
周桃花听到阮知青是来找自己老娘的,一边把装了水的搪瓷杯递给阮淼淼,一边回道:
“我大姐又生了个大胖小子,这不是洋芋收完了,地里的苞谷还要半个月才可以收,正好可以歇上几天,我妈和我爸就去看望我大姐……”
这些天,阮淼淼也听村子里的人说了,赵翠红生了六个孩子,五个老闺女,就周景云一个老儿子。
但是,她不像乡下大部分一样不把闺女当回事,她家的闺女都是风风光光嫁出去的,嫁的人家也还算都挺不错的。
这不,好不容易有点时间,就跑去探望坐月子的闺女。
没见到人,阮淼淼也没说什么,坐着和周桃花寒暄了一会儿,才回自己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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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清凉,席卷了白日的闷热烦躁。
阮淼淼在屋子里简单用毛巾擦洗了一下汗津津的身体,换上绵柔的睡衣。
正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听到院子里“砰”的一声闷响。
瞬间,阮淼淼从床上弹了起来,披上一件外衣拿着门闩,就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本以为会在院子里碰见一个小贼,哪知道,竟然看到院子的地上躺着一只刚刚被拧断脖子的兔子。
目光上移,正巧看到了愣在围墙上的周景云。
周景云把兔子丢进阮淼淼家的院子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骑在院墙上,借着朦胧的月色,对着那扇紧闭的门窗出神。
仿佛,只要他足够努力,他当时的视线就能够看穿那紧闭的木门和窗户。
哪知道,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竟然赤脚推门走了出来。
清冷的月光下,女人的身上笼着一层静谧慵懒的光辉,似是坠入凡间的月光仙子,清灵曼妙,勾得周景云迟迟挪不开眼,竟被阮淼淼给抓了个现形。
“周同志?”
看到院墙上突然多出来的男人,阮淼淼的神色有些慌张,刚才认为进了贼,她出来得急,没顾得上穿内衣,身上就松松垮垮地穿着件背心,外面哪怕披着件外衣,在这个年代也算得上是暴露。
随着女人紧张往脖子前拢衣服的动作,周景云也瞧见了那一片雪白,顿时,呼吸都急促了几分,暗自咽了咽口水。
生怕自己在阮淼淼的眼里落了个登徒子的坏印象,周景云忙指着地上的兔子,低声道:
“淼淼同志,我今天上山猎了一些东西,就想着给你送只兔子过来,让你尝尝味。”
说话的时候,周景云竭力控制自己的视线不去落到那一片雪白上。
但,越是控制,越是情不自禁。
尖山大队的人长年累月少见荤腥,一只兔子可是不小的人情。
阮淼淼一听,心里感激得不行:正巧,自己也馋兔子了。
对着院墙上的人就低声回:“多谢周同志了,改明儿我给你送钱过来。”
说完之后,阮淼淼在心里夸自己懂事:哼,乡下汉子打猎补贴家用,她都懂。
不然,为什么周景云把东西丢进院子里还不离开?
还不就是等着自己出来给钱?
??
周景云听到阮淼淼的话,整个人都愣了:他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吗?
他都给阮淼淼送东西了,阮淼淼还不明白他在追求他?
在他们乡下,没那么多花言巧语,对一个女人好,就是给她送东西。
周景云恋恋不舍地收回视线,丢下一句不用了,就跳下院墙,离开了。
看到人离开,阮淼淼心里直嘀咕:难道是把钱直接给翠红婶子?
哎哟,看不出来嘛,这周景云还是个大孝子,挣的钱还知道交给老娘。
以后,如果她在这个世界搞对象结婚了,一定要生个这样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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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沈清明在地里一直等着周淑华给自己送鸡蛋来。
挖洋芋的时候,想着那两个鸡蛋直咽口水……
可是,一直等到下工都没瞧见周淑华的人影。
后来,更是从没见到周淑华来上工。
沈清明担心周淑华那里出了什么事,但是,碍于周会计家就在村子的正中央,他不敢明目张胆地去找人,只能够等着对方来找自己。
至于周淑华给他的十多块钱,已经被他花了,从老知青的手里买了一床被子和垫褥,还得了一套打满补丁的床单。
不过,哪怕是这样,沈清明已经很满足了:至少,不用再睡麦草盖麦草了不是?
解决了睡的问题,沈清明又开始在别的小姑娘面前装文艺装忧郁。
这天,刚从某个小姑娘的手里拿了一个鸡蛋,回来的路上,就碰到了在知青院旁边等着自己的周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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