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未然站在警局门口,静静地等待着。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她便看到一个气宇轩昂的男人朝着自己走来。
这个男人身着笔挺的警服,英姿飒爽,每一步都充满了正义和力量,让人不禁为之倾倒。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于未然从未认为自己是一个制服控,但再次看到林时遇穿上警服的样子后,她发现自己内心深处隐藏的制服控基因似乎被唤醒了。
原来,以前那些穿制服的男人并没有引起她的兴趣,不是因为制服不好看,而是因为他们不是林时遇。
当林时遇进入于未然的视线范围时,于未然的眼睛仿佛被施了魔法一般,瞬间定格在了他的身上。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无限的欣喜和热烈的爱意,直直的望进了他的灵魂深处,就像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瞬间泛起层层涟漪。
“未然,我来了。”
林时遇的声音温柔而低沉,仿佛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
他的脚步停在了于未然的身前,目光专注地落在她身上,眼中充满了笑意。
“忙完了?”于未然问他。
林时遇微微颔首,开口道:“嗯,忙完了,带你去吃饭。”
“好。”
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想要去牵住他的手,但很快又缩了回来。
平日里,他们约会时,林时遇都是穿着便服,哪怕做出诸如牵手、拥抱等亲密举动,也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但今天,林时遇身着一身板正的制服,于未然觉得自己需要注意一下行为举止,绝对不能给他带去不好的影响。
制服不是一件普通的衣服,它代表着一种责任,一种信仰,也是一种约束。
穿上制服,就代表了一个职业的形象,彰显了这个职业的神圣,其魅力在于要求穿这身制服的人们完美地完成其肩负的使命。
有人很形象地说,信的就是这身衣服。
于未然绝对不允许自己做任何有损这身制服的行为,一是因为她对他们这个职业的崇敬,二是因为喜欢他,所以不去做有损他形象的事。
林时遇敏锐地察觉到了于未然的小动作,他能感受到她的渴望,也明白她的顾虑,只觉得内心一片滚烫。
他嘴角轻轻上扬,压低声音,轻声哄劝道:“乖乖,且忍一忍,回去了再给你牵。”
他的话语中充满了宠溺和安抚,却让于未然不自觉的红了脸。
“说得好像我有多饥渴似的。”
她抬起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脸上带着一丝不满的神情。
林时遇垂首,快速在她因为不满而嘟起的唇瓣上点了一下,低低笑道:“是我饥渴,遇到你之后,我好像得了皮肤饥渴症,你不会嫌弃我吧?”
于未然撇嘴,开口道:“我要是嫌弃,你要如何?”
“那我怕是伤心得吃不下午饭了。”
尽管嘴上这么说,但林时遇的内心却感受到了一种甜蜜和安心。
他知道她明白他的身份,理解他的责任,并且愿意为他着想,他们之间总是有一种很奇妙的默契。
看着前面的路越来越窄,于未然笑着打趣道:“林时遇,你确定你是要带我去吃饭?”
林时遇转头看向她,故意装作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恶狠狠地说:“小白兔,你这是入了虎口了,来到了这里,就算你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巷子本就不宽,此时又没什么行人,说着说着,林时遇便一手撑到墙上,将人半圈在怀里,低头凑近她耳边,轻声吓她:“你叫啊,看看会不会有人来救你。”
于未然双手环胸,身体微微颤抖着,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她紧紧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声音带着哭腔:“你,你不要打我好不好,实在不行,你就亲我一口行吗?”
林时遇被她的反应逗得哭笑不得,他强忍着直接亲上去的渴望,故意板着脸,说道:“亲一口就想把我打发了?你想得美!”
于未然吸了吸鼻子,似是强忍着泪水,故作坚强地回答:“那……那你要亲几口才肯放过我嘛?”
“亲个几口可不够,得亲一辈子。”
说完,林时遇低头,在她娇嫩的唇瓣上轻轻啃咬了一下。
午饭是在巷子深处的一家小店里吃的,店很简陋,没有招牌,只有一个很小的店面,但是收拾得非常干净。
老板是个60多岁年纪的大娘,穿着得体,店里主要卖把子肉,摊子上的食材看上去干净清爽,看着就很有食欲。
把子肉有辣的和不辣的两种口味可供选择,于未然和林时遇都选了辣的。
也是在一起之后,于未然才发现自己和林时遇的口味也很相似,两个人完全能吃到一起去,根本不存在谁看着谁吃的情况。
除了主打的把子肉以外,两人还选了其它一些配菜,茄子、辣椒、豆角之类的,看着都很不错。
此时正是午饭高峰期,店里差不多都坐满了,林时遇像个老熟人一样,端着菜带着于未然找位置坐。
于未然跟着林时遇来到一个空位坐下,林时遇将餐具摆放整齐后,起身去打了两碗免费的绿豆汤回来。
他把其中一碗绿豆汤放在于未然面前,然后说道:“尝尝看,这家店的把子肉非常好吃,绿豆汤也很不错,真材实料。”
“好啊,我正好有点饿了。”于未然笑着回答道。
既然是来专门做把子肉的店里吃饭,当然要先品尝一下他们的招牌菜。
于未然用筷子夹起一块把子肉放在米饭上,每块把子肉都被一根绳子捆绑着,她轻轻解开绳子,露出了那色泽诱人的三层五花长条肉。
于未然忍不住咬下一口,那皮的弹性和肉的绵软立刻让她感到无比满足。
“味道如何?喜欢吗?”林时遇问道。
“喜欢!这把子肉看起来好像很油腻,但吃起来却恰到好处,肉质鲜嫩多汁,入口即化,大娘的手艺真是绝了!”
“对了,你是怎么找到这么一家宝藏小店的?”于未然好奇地问。
林时遇喝了一口汤,开口解释道:“我以前在平江分局待过,那时候出任务回去晚了,食堂没饭吃了,我们就会来这吃,她家一直营业到凌晨。”
“原来是这样。”
于未然了然的点点头,又道:“快吃饭吧,吃完你还得上班去呢。”
“嗯。”
两人没再多说,低着头自顾自的吃着饭。
把子肉很好吃,而浇上汤的米饭,也是恰到好处,米饭吸收了把子肉的鲜香,口感饱满,让人回味无穷。
吃完饭,林时遇要回局里开会,于未然打算回医院躺尸,直觉告诉该回去了。
临走前,于未然轻轻碰了碰林时遇的衣角,抬眸望向他,目光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眷恋和不舍。
她轻声开口道:“林时遇,穿着警服的你,如同勇士披上了战袍,那份威严与正义,让人心生敬畏。”
林时遇似乎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他微微皱眉,声音低沉地问:“只有敬畏?”
于未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她说:“还有向往。”
林时遇的眉头皱得更紧,继续追问:“没了?”
于未然眨眨眼,脸上露出一丝狡黠,反问道:“那你还想有什么呢?”
林时遇的眼神逐渐变得柔和,他轻轻挑起眉毛,嘴角泛起一抹笑容,回答道:“还有爱啊,乖乖,你把最重要的一项给忘了。”
他的声音中带着宠溺,于未然微微红着脸,嗔怪道:“爱怎么能轻易说出口呢,你真是一点也不知羞。”
林时遇却不以为然,笑着回应道:“知羞的人可找不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