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人夫才有韵味
作者:墨城墨语   我的26个男房客最新章节     
    杨姐抬起手,点了点脑门道:“小心点,别玩脱了。”
    “玩不脱,男的这么多,这个不行就下一个。”
    我道:“他要是懂点事,就应该自己老实点,别老是给我找麻烦。”
    我这句说的是心里话。
    要搁我以前没事干的时候,跟小疯子玩一玩还挺有意思。
    现在手里接了个大盘,忙着工作都来不及,哪有空去关心苏慕白的心事。
    况且我看他也挺正常,昨天给我发了条新曲子,睡觉还连了一晚上的麦。
    除了说话情绪低落,其余没看出任何问题。
    “我有时间再去看他。”
    具体是什么时间,那就不是我说了算的。
    毕竟我也得给自己留一点私人空间,总不能时刻都在为他人而活。
    等我什么时候忙累了,想玩男人了,再去找他玩上一把。
    抵押宝马需要时间。
    我先往里投了一百来万,宝马抵押成功的时候。
    我接到了来自魔都的视频通话。
    我从冰箱里拿出酒店送的矿泉水,一边拧盖一边接通视频。
    “怎么突然给我打电话,想我了?”
    沈言书脖子上围了条纯白的羊绒围巾,露出来昳丽漂亮的面容。
    他被我一句话逗红了脸,轻咳了一声,语气难掩担忧:
    “思榆,你最近还好吗?”
    “沈教授是想问我最近有没有遇到困难吗?”
    沈言书静静地凝视着我,桃花眼似含情,又全都收敛在了眼底:
    “只要你需要我,我随时都在。”
    “别整这么严肃。”我笑着道,“我抵押车是想搞投资,你放心,没偷没赌,没被捞男坑钱。”
    “你知道我担心的不是这个。”
    沈言书说道:“思榆,你做事很有冲劲,喜欢把一切都投进去,如果你需要我,一定要告诉我,我没什么本事,只能在后方支持你。”
    要不说沈大教授就是会聊天,一段话聊的人心里特别舒坦。
    要不是我这边抽不出身。
    我真想让他来首都陪我一段时间。
    “你沈教授要是没本事,我不是比你还没本事?”
    我打趣道:“别想这么多,我真没事,等我忙完就回来陪你,魔都最近冷不冷?”
    “我在房间里装了暖气。”
    沈言书晃了一下镜头。
    画室还是我走之前的样子,只不过最中央摆了一幅巨大的画。
    玫瑰花瓣和星海平铺直上,中间却突兀空出一大块。
    “这是什么,没画完?”
    “等你回来才能画。”沈言书眼眸微亮,用指尖在上面轻抚着。
    他摘下一片玫瑰花瓣放在唇瓣上,嗓音沙哑:
    “思榆,你还记得我们之前的约定吗?”
    约定?
    什么约定?
    我随口应下了太多承诺,连我自己都记不清到底有什么。
    但是他这眼神实在太过灼热。
    充满暗示性的意味,一下就勾起了我的记忆。
    玫瑰花瓣,颜料,空出一人位置的画像。
    我一个驴打滚从沙发上坐起来,目光如灼道:
    “你是说?”
    沈言书轻声打断了我的话:“思榆,等你回来,陪我看魔都的初雪好吗?”
    “魔都的初雪要看缘分,哪有那么容易遇见。”
    “我说的不是那个初雪。”
    这句话已经耗尽了沈言书所有的勇气。
    他低下头,几乎将整个下颌都埋进了围巾里,嗓音发闷道:
    “我给你卡里打了钱,就当作是你请我看雪的费用,别退回来,我先去上课了。”
    钱比美色更能吸引我的注意力。
    和他说了声再见以后,我点开银行卡,查看到账金额。
    十三万十四元。
    我看着余额轻笑了一声,回复了他的消息。
    “你知道给女人发1314是什么意思吗?”
    沈言书打了半天都没发出来,我抢先一步接着发道:
    “代表你想赘给我,沈教授,你是这么想的吗?”
    沈言书没有回复。
    我耐心的等了一会,沈言书发来了一张照片。
    一张画。
    落地窗外是薄薄的一层初雪,落地窗旁边是在床上相拥的两人。
    锁骨有红痣的青年,身上都是玫瑰花瓣,赤裸的身躯和长腿宛如艺术品。
    连嫩粉的色泽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好白。
    好嫩。
    透着粉。
    似乎碰一下都会颤抖到轻喘。
    旁边放着的画笔和颜料,甚至在他的腰背上画出了漂亮的色泽。
    不止是腰背,看画笔的走向,似乎已经往……
    原来人体彩绘是这个意思……
    要不说搞艺术的撩起人来都有水准。
    直接画上小黄画了。
    我看的面红心跳,恨不得就地飞回魔都将他正法。
    人夫才有韵味,懂的比小男孩多得多。
    玩起来估计也挺懂。
    我承认之前是我太装了。
    等我赚了钱回魔都,有钱有身份了,自然不用担心招惹他的后果。
    到时候想睡就睡,想玩就玩。
    就算是二婚又怎样,就算他是介绍我进ic的人又怎么样?
    只要有钱,玩腻味了照样可以抛弃。
    人活着不就图个痛快吗?
    沈言书给的1314还没捂热乎,我就接到了元宇打来的电话。
    “思榆,今天晚上有空吃饭吗?我们几个合伙人都碰一面,彼此认个脸熟。”
    晚上我倒是有时间,不过杨姐不是要带着妹儿去治病吗,怎么会应下这个酒局。
    我吐出了心中的疑问,她那头发出了闷闷的笑声:
    “杨姐找人照顾小风了,晚上稍微晚个十几二十分钟过来,你就说你来不来。”
    “来。”我道,“能和各位老板见见面,我哪里有不来的道理?”
    “行,我晚点开车去接你,对了,我带个小男朋友,你们应该不介意吧?”
    “没事。”
    这种应酬的酒局一般都不带男伴。
    非要带的话,估摸着这一次也就是娱乐性质的聚一聚。
    大家彼此碰个面,聊点前景发展之类,跟正经事扯不上关系。
    我心里的压力稍微松懈了些,没有之前那般紧迫感。
    要真是个正式的酒局。
    第一次跟这些老总见面,我不得穿个正装,西装革履的过去。
    人靠衣装马靠鞍。
    穿上正装,骡子都得像大王。
    现在随便穿一下得了,大家都松弛,我也松弛,不能让人发现我是个半吊子出身。
    虽然我没经过商,没搞过这种投资生意。
    但只要能给钱,就是大姥。
    我现在高低也是往里投了钱的人。
    我姿态不说比她们高,起码得跟她们是同级。
    元宇开了辆大奔来接我。
    车停在公司门口的时候,她摇下车窗戴墨镜的姿态,那叫一个风流潇洒。
    “车上有酒水,要喝什么让周乐给你拿,我小男友,别客气。”
    我跟着坐在副驾驶上,回头一看,正对上周乐拿着酒瓶,笑得乖甜的脸。
    “姐夫看上去好小,还在上学吗?”
    “我早就不读书啦。”
    周乐递给我一瓶矿泉水,笑眯眯地望着主驾驶上的元宇:
    “元姐养我,我不用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