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的音乐依旧激昂,由于两个女生都喝醉了,顾修文附身抱起林有就先走了。
沈博文只能把刚刚听到的藏在心底,走到沙发上想要扶起余书歆,还没等他的手碰上她的衣服,就被一股力量开。
“你也喝挺多,别等会摔了余书歆。”程也低垂着眼望着沙发上没意识的人,睫毛掩盖住他的情绪,让人看不出喜怒。
沈博文听他这意思似乎是瞧不起他的酒量,也瞧不起他的力气。
他下意识就反驳,“我才不会。”
只是程也根本就没听沈博文的话,附身,公主抱起余书歆。
“话说,你和郑蔓蔓分手一个月了吧。”
“也不见你找女朋友?”沈博文笑着盯着他,“难道是看上了余书歆?”
喝过酒的程也,脸色微红,双眼耷拉着听到沈博文的话没有反应。
不快不慢的应和,“瞎说什么。”
沈博文显然就不相信,“你对人没意思,干嘛怎么护着人家?”
“有吗?”程也轻笑,眼眸明亮,精致的眉眼里种透着清冷。
沈博文见他正经了些,连忙说,“当然有了,上次王皓琛替郑蔓蔓教训她,那次你不是还替她打了那个怂货。”
程也扯唇轻笑,“那蠢货被郑蔓蔓教唆用我的名义,去教训余书歆我不打给他,难道打你?”
沈博文本来就喝了酒,脑子糊涂,他的话绕来绕去有些懵。
“你说得也有些道理。”
但沈博文还是有些不死心,总感觉余书歆在程也这有点不太一样,“你真对人家没意思?”
程也望着他哼笑,没有否认,神秘莫测的抛下一句话,“你说呢?”
说完就绕开沈博文。
沈博文脑海里又响起余书歆醉酒时话,忍不住开口,“你那皮囊多讨女孩子喜欢,自己没点数吗?”
“也不是每个女生都能招架得住。”
沈博文坏笑道,“余书歆一看就是好好学生,乖得不行,你别嚯嚯人家了。”
程也眼眸眯起,脑海里蓦然想起刚才她娇憨可掬的模样,少女的模样清纯乖巧,醉酒后的眼眸泛着光泽,迷茫无措的望着他,纯良得像一只小兔子。
懵懂,乖巧,最是惹人怜爱。
他的眼底的深色渐暗,喉结滚动,轻嗤一声,“好学生吗?”
程也低缓呓语,“那么好学生沦陷时,是不是会不一样?”
晚风把话语吹散,听得不够真切,沈博文只听见零散几个字眼,“你说什么?”
程也慢条斯理的扯了扯衬衫扣子,冷淡敷衍开口,“没事,走吧。”
自那夜之后,林有经常来找余书歆玩,只是临近期末,余书歆需要复习,林有约了她好几次都拒绝了。
秋季萧瑟干燥,而校园里却是满地落叶红枫铺满小路,秋风拂过湖面,美好如画的红霞,编织出惹人的绯色。
与期末考试相提并论的话题,大概也就只有即将到来的元旦晚会了。
宿舍里自打郑蔓蔓搬走了之后就只有三个人。
昨晚林以芊扬言今天要去了图书馆学习,一大早就出门了。
而王鹿芩本来就是本地人,周五上完课就回家去了。
只剩下余书歆一个人,她低声念叨书中内容,把内容刻进脑子里。
忽然,书桌上的手机震动嗡嗡的声音打断了思绪。
视线瞥了眼屏幕,停顿了一秒,笑着拿起手机滑动接听。
“林有,怎么啦?”
林有活泼愉悦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今天周六,你有空了吧?”
余书歆眉眼柔和,唇角微微勾起,“嗯。”
林有听到回答后很惊喜,“太好了,我上次和顾修文一块吃饭找到一家私厨好好吃,我今天带你去尝尝好嘛。”
“好呀,那等会我去宿舍找你。”
林有从小就成名,加上自身的家境不错,带余书歆来吃的私厨都很贵,点菜时,余书歆都有些点不下手了。
最后还是林有非要她点几个菜,她才硬着头皮点了几个特色菜。
余书歆看着服务员离开,才小小声和林有说,“林有,这太贵了。”
林有毫不在意,“没事,今天我做老板,只管好吃就成。”
余书歆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道谢。
她看着林有自己一个人是,有些疑惑,“今天顾修文没空吗?”
说起这个,林有撅了撅嘴,抱怨道,“还不是因为要排练元旦晚会那天的节目。”
“我们已经一个星期没一起吃过饭了。”
余书歆不由得发问,“什么节目,为什么你不需要排练?”
林有单手撑着下巴,“哪里是不用排练呀,天天练,周六都没放过,好不容易请了半天假。”
余书歆笑了笑,“我就说怪不得顾修文找店长请了本个月假,原来是排练去了呀。”
林有颔首,“对啊,如果我排练的对象不是程也,是顾修文多好。这样我保证不请假、”
听到程也的声音,余书歆顿了下,下意识的问,“程也?”
“他.....他也排练吗?”
林有抬眸望向对面,“他肯定要啊。”
“不过你怎么这么关注他呀?”林有疑惑的问。
余书歆淡淡的笑着摆弄面前的碗筷,“也就他最好看,全校没人不喜欢他长相的女生吧。”
林有想了下,“这程也长得确实可以,要不是我遇见了顾修文,我说不定也会看上他。”
程也这人长得不赖,林有也是承认的。
“诶,要不你下午跟我排练吧,还能看看帅哥美女。”
林有生怕余书歆不来,又补充道,“不是我自夸,表演班确实很多帅哥,虽然是比不上程也,但也赏心悦目。”
“来嘛,也耽搁不了你太多时间。”
余书歆敛了下眼眸,思索了几秒,“你们几点呀?我七点就要去兼职了。”
林有一听,“够了,两点开始,等会我们吃完午饭过去就差不多了。”
余书歆和林有两人吃过午饭就直接去排练场地了。
是在学校的大舞台上排练,林有把她安排在前排的位置坐下就去换衣服了。
余书歆见还没开始,就从书包里掏出医学细胞学看。
忽然周围变得嘈杂,她抬眸望向舞台。
舞台的灯光恰巧照在那个熟悉的身影上,程也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白色衬衫的纽扣扣到顶清贵俊朗的侧脸完美如神邸,透着禁欲冷峻的气质。
歪侧着头,唇角勾起慵懒肆意的笑容,呈现出乖张肆意,而高挺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又把斯文矜贵的气质尽显无疑。
平静无痕的心脏蓦然加速,愣愣的望着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