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等待千年的故人
作者:望宸墨及   以巫之名,我要诸天荡魔最新章节     
    他听到有人不停的敲门,打开一看,门口站着一个浑身淌着水的男人,他脸色惨白,伸出一只手直直的指向走廊。
    穆宸觉得整个人混混沌沌的,就这么朝着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几十米的地方又站着一个女人,也跟门外的男人一样伸手指向一个方向。
    他就这么一路跟随着指引,来到了潭边。
    模模糊糊的,似乎有一个老人蹲在潭边清洗东西。
    穆宸走到他身后,想要问他在洗什么,可是发出的声音又远又轻,连自己都听不清楚。
    他正要去拍那人的肩膀,突然从水里窜出一个庞然大物把他拖了下去。
    那个怪物一身像头发一样,又黑又细的长毛飘在水中,似人非人,突然它张开血盆大口,露出两排锯齿一样的獠牙……
    早上起床穆宸的脸色不大好,所幸他今天可以留在酒店里好好休息,阿焱一早出发徒步去了,顾苍也带着氐梓寻和王一哲离开了酒店。
    独自坐在露台上,品着咖啡,背山面湖,倒是分外自在惬意。他不禁回忆起那天孟潇潇在时的那幅绮丽画面。
    正想得入神,就看到孟潇潇朝他缓缓走来。米白色短款夹克,浅蓝色的阔腿牛仔裤,乌黑的长发随风飞舞。
    她走到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静静看着楼下的水面,好像根本没有他这个人的存在。
    穆宸默默看着他,享受着这一份突然而至的静怡美好。
    过了会儿,孟潇潇突然抬起眼眸问:“她怎么样了?”
    “啊?谁?”
    “那个互人国的女孩。”
    穆宸猜测她指的是漓沫。
    “漓沫……她没事了。”
    孟潇潇微微眯起眼睛看了他一会儿,又转头望向远方。
    她淡淡的说:“互人国在南海的西南海域,也是一支巫族,因为生活在深海,可化成半人半鱼的形象,又被称作鲛人。
    他们没有你们这一族这么强大的力量,但是寿岁漫长,有很强的自愈能力,不需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生死轮回。
    可如果死了,就只能化作海洋里的泡沫,灵力回归自然。
    因为鲛人强大的自愈能力,可以说浑身都是宝,尤其是鲛珠,可解百毒、延年益寿,用鲛人油制灯可以长明不熄。
    所以几千年来一直被陆地上的巫族暗中猎杀,大部分都躲入海渊中,远离陆地。这也是为什么多年来都没人再见到过鲛人的原因。”
    穆宸惊讶的问:“那漓沫为什么冒险在这里生活?”
    孟潇潇:“数千年前,有一个她倾慕的人离开了,她就一直留在陆地上等他归来。”
    穆宸:“如果是去世了,即便再回到这个世界,不是也不会记得她了吗?”
    孟潇潇的脸上掠过一缕冰冷的笑:“是的,不记得。”
    穆宸心里莫名升起一种忧思,他缓缓的说:“那值得吗?而且……转世后的人还会是她记忆中的那个吗?”
    孟潇潇答道:“不是。转世的是人的‘灵’,是能量,没有了肉身,没有了记忆,没有了前世的爱恨,一切都是重新开始。”
    穆宸沉思了一会儿,喃喃的说:“或许自己觉得值得便是值得的吧。”
    阿焱独自走在深山里,觉得有点索然无味,但这似乎是唯一可以尝试的方法了。
    想想有点可笑,难道真会突然跑出一只长毛的猴子,把他从这里拖去水源?那鬼东西要真敢出来,看不把它揍成一张毛毯!
    然而走了一整天,太阳都快西下了,什么东西都没见着,直到……山路上出现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
    他坐在石头上,人很瘦弱,戴了副眼镜,半秃花白的头发稀松的盘了几根在脑门。手中拿着一件黑色的东西,认认真真在看。整个人一副学究气,独自出现在这荒山上似乎有些违和。
    阿焱走过去跟他打招呼:“大伯,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哪?不是迷路了吧?”
    大伯看见阿焱,显得非常高兴,他拿起一只屏幕碎裂的手机给阿焱看了看:“我不是迷路,是走在半路上摔了一跤。手机也坏了,脚也崴了。小伙子,你看你能不能扶我走一段呀?”
    阿焱说:“那肯定没问题。不过我还是先帮你看看脚伤得重不重,如果伤得厉害就不能自己走了,我打电话帮你叫救援队。”
    大伯一边连声说谢谢,一边撸起裤脚管。阿焱仔细看了看,稍微有点肿,没有伤到骨头。
    他还没开口,大伯就犹犹豫豫的说:“你看厉害吗?只要还行,就别叫救援队了……我还是想自己走。”
    阿焱笑着说:“还好,问题不大。不过大伯你为什么不愿意叫救援队呀,那是免费的,不用花钱。”
    大伯表情尴尬的说:“这……这……倒也不是钱,能走就别给人家添麻烦了。”
    阿焱伸手去扶他,大伯先是小心翼翼的把手里的破陶片放进包里,没想到手一滑,包落在地上,滚出一大块泥土。
    大伯也不去管包,紧张的从地上捡起泥土,上下翻看。看了会儿,长出一口气。
    阿焱觉得奇怪,笑着问:“大伯,你这个什么宝贝呀?”
    大伯遮遮掩掩的把土块放回包里,说道:“没什么,我是搞考古的,这土块里的石头比较特别,我要带回去研究。”
    阿焱觉得他的气质类型看上去挺符合学究类型的,只不过搞得像是生怕他抢似的,难道说这土块还是个值钱的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