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佩奇”(孟时为爱车起的一个没品却很贴切的名字)行驶了接近四十分钟,我们终于到达了老黑即将举行婚礼的酒店。
这家酒店的规模可谓壮观,车位却是少的可怜,不过好在“佩奇”体积够小,随便找了个旮旯胡同,就将它停了进去。
下车之后,我越往酒店里面走,就越是感到惊讶。
老黑婚礼现场布置的很隆重,且很有创意,布告上写着,典礼现场是在酒店正门侧身的一栋三层洋房里举行,而那栋洋房前,还专门摆设了一个宴会场地,简直就像个露天party。
受邀参加婚礼的宾客们基本都聚集在这片场地上相互攀谈客套着,不时就会看到端着酒水的酒店服务人员在人群中穿梭而过,有人交杯换盏,有人畅谈欢笑,还有人四处打量观察,似乎和我出于同样的心理,对这场并非传统中式婚礼的布置感到小小吃惊。
和傻站在原地的我不同,孟时雨对眼前的布置颇为感兴趣,随意又自然的在鲜花和工艺品点缀的长桌上拿了一块小蛋糕,然后递到我面前,笑道:“反正离开席还早,不吃白不吃,先弄点东西垫吧一口肚子呗。”
我摇头拒绝,因为比起桌上的美食,我更关心的还是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毕竟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这都不像是老黑的做派啊。
思前想后,我只得出了自己低估了老黑对马姨的爱意这一结论,爱情啊,真是可怕,居然能让一个抠抠搜搜恨不得一毛钱都掰成两半花的男人出这么大的血,办这么一场婚礼,这得花多少钱啊?
摸摸兜里的红包,瞬间觉得自己格局小了,忙趁别人不注意又往里面塞了五百块钱,这才拉着已经开始胡吃海喝的孟时雨去随了份子。
“然哥哥,你跟新郎关系很好吗?”
孟时雨一边问,一边追上来想挽我的胳膊,可却被哥们一个侧身躲开,她气的跺了跺脚,满脸怨气的跟在我身后,接着说道:“除了于浩志,我记得你在冰城应该没有关系能称的上是要好的朋友了吧?不对,你甚至连朋友都很少。”
我从兜里抽出支烟点燃,浅吸一口,侃侃道:“别瞧不起人,我朋友少的原因只是因为自己不想交朋友,并不代表我交不到朋友……之前的我,认为只有软弱的人才需要朋友,因为一切事情都能靠自己解决的人是不需要用交朋友这种方式来获得安全感和认同感的,说好听点叫交朋友,说难听这就叫弱者之间的报团取暖…”
孟时雨快跑两步走到了我身前,好奇问道:“那你是怎么跟于浩志成为朋友的呢?强者大人。”
我苦笑道:“那是我上大学住宿舍的第一天,当晚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彻底改观了,我深刻意识到自己错了……那晚我去蹲厕所,结果发现忘记带纸,我甚至打起了内裤的主意,可若是献祭内裤的话,我就只能全裸着回去了,然后我发现,隔壁正好也有人在上大号,那人就是浩志……”
“噗——”孟时雨笑喷了,“你能别一脸严肃的讲这么让人绷不住的话吗?”
“我本来就很严肃,身为人类,我的强度还是差的太多,若是当时我能不惧世俗的目光,至少有三种办法可以在不需要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脱离困境。”
孟时雨脸上闪过一道被震撼的表情,问道:“哪…哪三种?”
我又吸了一口烟,回忆了一下当时脑子里设想过的方案,答道:“第一种,用内裤,但是要具备无视一切冷眼与嘲笑的强大心理素质,第二种,用手,但是需要克服心灵深处的恐惧和抵触,第三种,前两种条件都具备的同时还要再加上非常人所能拥有的勇气,能做到第三种的人,作为人类这种生物基本就没什么弱点了。”
“第三种办法是啥?”
“直接撅着屁股回宿舍用纸擦。”
孟时雨咽了口唾沫,感叹道:“能想出这些办法的你,可能也没什么弱点了…”
话题扯的有点远,而且有点扯,但我却很享受这种不用过脑子的交流方式。
无论谈及楼下早餐店的豆浆还是av女星或者宇宙外星人,孟时雨一直都是个很好的倾听者, 有时,虽然她什么都没说,我真正想说的话也没表达,可她就是能给我一种明白我到底想说什么的感觉,而我,也有倾诉后的轻松……心里轻松,我脸上露出的却是苦笑,倾诉者与倾听者的关系永远是微妙的,暧昧的,这对于我和孟时雨来说,是危险的。
……
差不多又过了一个小时,按理说迎亲的车队也该来了,可伸长脖子等待的宾客们,包括我,却迟迟没见到迎亲车队,就在这时,一个长相很沉稳的中年男人从人群中站了出来(应该是老黑那边的亲戚)他告诉大家稍安勿躁,车队堵在路上了,照那边的堵车情况来看,至少还要延迟半个钟头。
宾客们本就等的不耐烦,一听到这个消息,更是怨声载道,其实这里的大多数人并不在乎婚礼能否顺利举行,他们只在乎开席的时间会不会因此延后。
又过去几分钟,洋房前院的宴会场地上多了几个音响,一段节奏舒缓的音乐从中缓缓飘荡而出,一位看上去应该是主持人的年轻女孩拿着麦克风走到了人群c位,她先是替老黑传达了歉意,然后用很能煽动情绪的语调告诉大家可以边听,边唱,边等,说罢,便跟着舒缓的音乐深情吟唱了起来。
我不禁暗笑,老黑这招高啊,这里还真就被他整成了露天party……
一曲唱罢,音响又切了一首节奏感很强的纯音乐,明显是想煽动大家上去跳舞,见没人好意思,那位不知道花多少钱请来的主持人又走到了人群之中,宾客们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围聚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圈,她就在圈中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动作虽然简单,却不难看出具备一定的舞蹈功底,最重要的是,她能给人传达出一种“我上我也行的错觉”。
宾客们逐渐被欢快的气氛感染,开始变得跃跃欲试,直到一位舞姿比丧尸还僵硬的寸头大哥随节奏忘情的舞蹈了起来,人们才彻底放下包袱,一个接一个,像下饺子似的,一个比一个夸张的扭动着身体跳进了圈中。
眼前发生的一切,除了群魔乱舞,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形容词来形容……
“然哥哥,你这份子钱花的真值,就这表演,你就是花钱在外面都看不着,你看那个僵尸和丧尸的solo,你再看那边那个“迈克尔真的逊”都踩人脚上了,还有跳社会摇的……”孟时雨乐的都直不起腰了,捂着肚子呻吟道:“不行了,肚子疼,我笑的肚子疼……”
我承受能力比孟时雨强点,嘴角却也是压制不住的上扬,轻咳一声,肃了肃表情,替各位舞者打抱不平道:“笑话人不如人,有本事你也上去舞一段呗。”
“跳就跳,你忘了我之前是做什么工作的了吗?”孟时雨直腰挺胸,没有一丝对往事的不堪回首,脸上只有满满的自信,拉着我就要挤进圈内,“走,我们一起跳。”
“我哪会跳舞啊?”我忙挣脱,上下打量了一遍孟时雨,思绪一瞬间穿梭回几年前她在酒吧里热舞时的场景,笑道:“还是你自己去吧,我像之前那样给你加油叫好就行了。”
孟时雨怔了怔,似也被往事勾起了回忆,短暂的沉默后,她脸上绽放出一抹比悬在天上的太阳还要耀眼的微笑。
“然哥哥,叫好声大点哦。”
“ojbk。”
“陈先生?”
孟时雨刚要挤进人群,一个清脆的声音便在我身后响起,我慢慢转身,看到的是一张熟悉的俏脸。
“马小姐…”
不仅是我的目光注视着马兰朵,在场大半人的目光也随之汇集了过来,原因无二,谁见到美女不想多看两眼,何况是在现实生活中难得一见的混血大美女。
但这些目光中也并非全是欣赏,也有恶狠狠的凝视,就比如察觉到不对,立马折返回来的孟时雨,看她这个眼神……怎么像是准备干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