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五爷的事先放一放,反正都五六十年了,也差不了这几天。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学校,先是趁没人的时候把“三八线”悄悄地擦去了,又主动地越过“三八线”向她暗示,“中美关系”又在“中国”的友好之下缓和了,我俩可以随便穿越“三八线”,不料她竟没有反应过来。也不能怪她,这些日子我们之间一直是“抗美援朝”,关系也是白炽化。她没有小人书看,我也中了她的美式炮弹——铅笔铅。你说和好就和好吗?那,我也是受了伤的人,手中还留着你的铅笔铅,又被你毁了容,虽说经过开水烫过并经脱皮处理,那张脸却更俊了,那也是我母亲千方百计地找了“赛世华佗”才觅到的法子——“鸡蛋黄油”。你不能这么无情无义吧?
下课的时候,我也是故意与她站在一起,她也像上次一样趁人不注意拉了拉我的小手,表达的意思也是放学后在老地方等着我,我正心花怒放呢!
但不曾想,这一拉手不要紧,她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喊起来:“老师,他摸我的手。”
我当时羞得脸都没了,只有一张红布在脖子上飘着,要是有地隙我早就钻进去了,大家都看着我、望着我、想吃了我,全都嘻嘻哈哈地,也有的干脆就放声大笑起来,心想这下子可热闹了,你小子整天得意地不轻,上学还有美女陪伴左右,你真够可以的,让我们都羡慕死了,也该羞辱你一下。
我知道老师肯定不会放过我,我们本身就有仇:那次毁了容我母亲数落了他,他还没找着茬发落呢,虽然我母亲事后很诚恳地向他道了歉:“当时一看就傻眼了,咱哪见过这架势,也是没了主见,您可千万别见怪”。这下子可好了!那还不借机整死我啊。
我等着他,看他怎么拾掇我,收拾我。
同学们都放学走了,只有我俩还在学校里,整个学校里空荡荡地就剩下我和他两个人,就是万一失手打死了也没人给见证。
他急匆匆地走到我跟前,提着我的耳朵竟把我连人一块提了起来,离地三丈来高,接着一脚踹出去,想把我踹到房顶上,像冯一堂或者他的手下那样,但现在全是砖瓦房且那么高,你想要我的命吗?他不管不顾,仿佛我泡了他的马子,仇恨的狠。
他手脚并用,用手提着我的耳朵,一脚脚地踹着我的屁股,我想那耳朵是没了,腚也碎了,但是他仍然不住手,他不容我有喘息的机会,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力气,这要搁在一般人身上,别说我,他早就累死了,但是,这么长时间他竟一点都不累。
大约半个世纪过去了,他终于揍够了,我竟一声没吭,像死人一般,又如蓝布衫入了狱一样。我没有哭,也没有掉一滴眼泪,更没有一句分辩之辞。
我没错,就是打死我也不承认,是她拉的我的手,不是我;是我们的手无意中碰到一块,并且由于阴阳相吸的磁力吸引,拉到了一块;我根本就没有拉她的手,是她故意整我;……我有一万条理由证明我无罪,你打我就是犯法,我要告你,我要到阎王爷那里告你。虽然我有一万条理由可以证明我无罪,是她有意加害我的,但我却一句话也没说,我不屑与他辩驳什么,和他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讲了他也不会相信。
不能不承认这个比梁高的老师很有本事:他既报了我母亲数落之仇,也报了与他抢马子之仇,但却让我母亲一点也看不出来,尽管我身心俱碎,要不是为了夏五爷找婉儿的事,我早就心一横,仙逝而去。
因为同学们都放学走了,也没一个见证人,况且从太阳正午偏西之时一直打到天完全黑了很久以后为止,他手脚并用,像踢足球和踢皮球一般。我想他一定像打了一场毫无还手之力的球赛一样,痛快并且淋漓尽至。他作案的手法如同监狱中的体罚——人已死了,却验不出任何伤来。
在此建议所有与学生有仇、有怨、或“争夺马子”的老师——那些托起太阳的人们,在殴打学生,特别是尚未成年的学生之时,一定要向这位比梁还要高的老师学习,打人无伤之法,也绝不能有证人,还得打到学生服气并承诺永不说出来为止!
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他打死了我,还得让我不能说出来,必须以我的人格和尊严向世人宣布,我们之间没有一点矛盾,是完全友好的。到了最后,他认为我永远都会把他打我的事埋藏心底时,才住了手。
……
等我回到家里已是深夜时分,母亲在昏暗的灯光下果真没有察觉,她的孩子已被打死了,而现在出现在她面前的只不过是我的尸体,而我的魂魄早飞到九屑云外仙游去了。
昏暗的灯光下,我故意背过灯光,吃着母亲买来的喷香的甜瓜,眼泪竟止不住地往外流。
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在我从小学升初中的时候,一向默默无闻的我,竟以最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的重点中学。
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