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摄魂怪之皮(下)
作者:一般冶行   霍格沃兹:从战锤归来的伯恩最新章节     
    伯恩和斯卡曼德教授骑着飞天扫帚,追着那个由咒语形成的嗅嗅泰迪形象,顶着幻身咒从罗素公园一路飞向骑士桥附近。
    可以说,他们完美取代了苏格兰场那些警探的工作,而后者大部分现在都在想着要不要暂时请个病假什么的。
    因为,就在那个神秘的“陌生人”逃离了大英博物馆之后,这些警探们在博物馆镇馆之宝之一的塞塔石碑上面,发现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东西。
    一张象牙白色的名片,而名片上面只有一个名字:
    方托马斯(fantomas)
    首先,这是一个法国名字。其次,这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法国名字。
    而当得知这张名片出现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之后,但凡是职位高一些的、经验丰富一点的苏格兰场探员,则都出现应激反应了。
    他们的反应首先是检查自己的钱包和配枪,接着就是熟人之间小心翼翼地互相问候。
    甚至,关系更近一些的探员还会彼此动手动脚,揉揉捏捏各自的脸庞。
    当然,这并非某种“腐国文化”的突然复兴,而是这些探员在彼此进行检查,生怕身边同伴是其他人伪装的。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就是因为“方托马斯”这个名字,很多年前就让他们吃过大苦头。
    就这么说吧,对于法国人,英国人一般存在两种刻板印象。
    第一种就是“法式军礼”,其原因也自不必说。
    而英国人对法国人的另外一种刻板印象,就是来自于“方托马斯”这个人——提起这个名字,他们脑海里就会自动蹦出一句“这很难搞哦”。
    至于说,方托马斯为什么“很难搞”,就在于这个人在曾经在英国掀起过一场不亚于v2导弹袭击的文化入侵。
    方托马斯是一名法国盗贼,专门偷窃高价值的珠宝和文物。而且,除了在法国大区持续发力之外,方托马斯还开拓过不列颠大区这个新赛道。
    如果说在和某东大的可怕势力对抗之中,英国的军情五处、六处常年处于被“啪啪”打脸的单向透明窘境。
    那跟苏格兰场业务对口的,并且反复将其面皮揉擦过很多遍的外国犯罪分子,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个方托马斯了。
    后者依靠巧妙地布局,以及近乎于魔法的变脸技术,曾经在苏格兰场近乎全部警力的围追堵截下,成功在不列颠境内进行过一系列名声响亮的盗窃活动。
    他甚至掀起过一阵浪潮:这个方托马斯以一己之力,激励了大不列颠地区许许多多的牛鬼蛇神,被许多惯盗和窃贼当做偶像来崇拜,被视为一名反英雄!
    只不过,距离方托马斯这位大爷来不列颠岛上屙屎撒尿,时间已经过去了快十年了。
    这十年间,很多英国本土针对他的模仿犯罪,都被苏格兰场的警探们施以重拳。因此,最近几年,再打着这个名字坑蒙拐骗的英国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可是,本以为噩梦都要过去的时候,这个名字居然再一次出现在了苏格兰场警探们的面前。
    再加上犯罪地点(大英博物馆)、犯罪手段(在大场面里制造混乱),以及犯罪目标(方托马斯就好博物馆这一口)的推断,这些苏格兰场警探完全有理由怀疑,造成今天这场大骚乱的不是崇拜方托马斯的小卡拉米,而正是放托马斯本人。
    “那个家伙到底有多大年纪?”一名警探无不惊奇地问向他的顶头上司,也就是之前向伯恩和斯卡曼德教授道歉的那名警督。
    警督其实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一来是因为这个问题他也不知道答案,二来则是因为询问这个问题的人,也就是那名警探实在有些不招人喜欢。
    那名警探名叫玛姬·德思礼,她是个壮硕的女人,有着一张粉红色的宽阔脸庞和一副好像在生气似的表情。她的头发紧紧地卷成一个光亮的鼓包,配合塞得满满当当的制服,她的很多同事其实都在背后叫她“大鹅女士”。
    而且,玛姬·德思礼为人也像大鹅一样,有很严重的攻击性。
    警督轻咳一声,用一种混合了耐心和无奈的语气回答玛姬·德思礼:“亲爱的玛姬,关于方托马斯的年龄,这就好比问一个魔术师的帽子里面有多少兔子——这是个既难以回答又尴尬的问题。
    我只能说,他可能是任何年龄,只要他还在我们的名单上,他就是我们永恒的青春痘,永远不会消失。”
    警督的话引来了一阵紧张的笑声,玛姬·德思礼不满地皱了皱眉。
    “魔术师什么的,要么是骗子,要么就是更糟糕的嬉皮士,”玛姬·德思礼暗暗腹诽道:“我那可怜的弟弟,不得不忍受的糟糕的姻亲,就是那样的混球……虽然他们都已经把自己玩死了,但还是留了个麻烦在我弟弟家中。”
    一想到这里,这位女警探大有气鼓鼓的架势,那位警督顿感不妙。
    而就在这时,博物馆的负责人急匆匆地赶了过来,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混合了惊慌和焦虑的表情。
    他的名字是阿尔伯特·斯诺,一个身材瘦小,有着一头乱糟糟的白发和一副总是滑到鼻尖的眼镜的老者。
    “警督,警督!”他气喘吁吁地喊道,“出了大事了,我们博物馆的秘密收藏——传说中的‘金苹果’——它,它不见了!”
    他的声音颤抖着,透露出一种难以置信的震惊。
    警督和玛姬·德思礼都被这个消息惊呆了,只不过前者是在诧异“金苹果”怎么会丢失的,而后者则是在诧异这世上真的有“金苹果”这种东西。
    “这不可能!”警督失声喊道,“‘金苹果’是昨天才从威尼斯运来的,它的保管措施是最严密的,怎么可能被人偷走?”
    阿尔伯特·斯诺摇了摇头,他的脸上充满了绝望:“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但它确实不见了……”——
    方托马斯坐在莫里斯轿车的驾驶座上,他的双手紧紧握着方向盘,眼睛紧盯着前方的道路。
    他不会魔法,但他对巫术的渴望和了解程度,远超过了许多真正的巫师。
    他知道巫师的存在,也了解他们的世界,但他从不踏入那个世界,因为他知道,那里有他无法触及的秘密和力量。在他的轿车后座上,堆满了各种巫师用品:魔杖、水晶球、魔法书、甚至还有一些从黑市上买来的魔法药剂。
    方托马斯不会使用它们,但他知道,这些物品中蕴含着某种力量,只要他能找到正确的方法,就能将这些力量转化为自己的优势。
    他的目光不时瞥向后视镜,确认是否有警车追来。
    他知道,自己刚刚在大英博物馆制造的混乱已经引起了苏格兰场的注意,但他并不担心。因为他有计划,有一个完美的逃脱计划。
    方托马斯的崇拜对象是一只长着两个脑袋的鸡蛇兽,这只神秘的生物在他的心中占据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他相信,这只鸡蛇兽拥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能够引导他走向更高的境界。
    而盗窃“金苹果”,正是为了向这只鸡蛇兽献上最珍贵的祭品。
    在他的脑海中,不断回响那只鸡蛇兽用心灵感应告诉他的真理:“知识就是力量,力量就是一切。”
    方托马斯深信不疑,他相信,只要他能掌握更多的知识,就能获得更多的力量。而巫师的世界,正是知识的宝库。那只鸡蛇兽给过他一种药水,那是一种用名为“瑞埃姆牛”的神奇动物的血液调制的“健壮药水”,在服用下这种药水之后,他的身体状况就会变得和二三十岁的小伙子一样。
    “粗鲁的英国佬,除了做炸鱼薯条之外,永远学不会其它东西。”
    方托马斯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他知道,自己已经走在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上,一条只有他才能走的道路。他不是巫师,但他比许多巫师更了解巫术的秘密。他是一个麻瓜,但他比许多麻瓜更接近魔法的世界。
    他继续驾车前行,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对那只鸡蛇兽的虔诚。
    他相信,只要他能将“金苹果”献给它,就能获得它的青睐,就能获得更多知识……以及力量。
    而那一天,他将不再是一个普通的传奇盗贼,而是一个真正的,拥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方托马斯的轿车消失在伦敦的街道上,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神秘而不可捉摸。而他不知道,就在他的身后,正跟着两个骑着飞天扫帚的真正巫师。——
    “那个家伙很古怪。”
    骑在飞天扫帚上面,一边追踪着眼前的“嗅嗅导航”,伯恩一边向斯卡曼德教授讲述他捉到的那只地精。
    “您能相信吗,造成博物馆里面混乱事件的元凶,竟然是一件给小巫师的玩具……”
    说着话,他就将揣在自己衣服口袋里的地精拿了出来,这只倒霉的小家伙正在享受婴儿般的睡眠。
    伯恩将其抛给正在飞行的斯卡曼德教授,而后者则很轻易地接住了它——由此可见,这位纽特·斯卡曼德在年轻时或许也没少玩魁地奇——他那娴熟空中接球动作,和魁地奇球队里的找球手们别无二致。
    “……我说的玩具不是这只地精,它或许只是被人从哪个巫师菜园里捉来的,我说的玩具是它头上戴着的那顶帽子。”伯恩解释道。
    “这顶帽子上面有个标签,上面说这顶小红帽是‘蹦跳嬉闹魔法笑话商店’在70年代的一件圣诞节特别玩具。它专门是给地精准备的,戴上它的地精就会变得像‘红帽子’一样富有攻击性。巫师家里的小孩,可以通过战胜一只带着红帽子的地精,来幻想自己战胜一只危险的‘红帽子’。”
    “梅林的胡子!”
    斯卡曼德教授翻找到了那个标签,然后又看了看这只“昏睡”过去的地精,他用鼻子贴着它的身体嗅了嗅,然后立刻得出一个结论。
    “有人之前用‘魔鬼椒’做的辣酱涂在了这只地精身上,而且它头顶的‘小红帽’还有粘贴咒的痕迹……”
    说话的同时,斯卡曼德教授就用出了粘贴咒的反咒。粘贴咒和它的反咒,全都可以用来在野外救援一些神奇动物,因此这位神奇动物专家对它们使用得非常熟练。
    不像伯恩,他若是想要将粘贴咒解开,使用的办法很可能会将地精头皮掀开。
    斯卡曼德教授一边稳稳地控制着飞天扫帚,一边仔细地观察着那只地精。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深思熟虑的光芒,仿佛在思考着什么重要的事情。
    “伯恩,你觉得什么奇怪?”斯卡曼德教授突然开口问道。
    伯恩思索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我说不出来,但我的直觉却告诉我,咱们追踪的那个人,很可能并不是真正的巫师——正常的巫师,做事情其实是有自己逻辑的,就比如这个玩具小红帽。
    虽然它或许真的不是一件适合儿童玩的玩具,它也或许真的因为这样而被市场淘汰掉,但是它最初被定义是一种玩具,那么我想正常巫师拿到它,也会将其当作是一件玩具。
    而想要制造混乱,巫师们会用其它更直接和更符合制造混乱要求的东西,或是魔咒,或是魔药——哪怕就是‘大粪蛋’和‘费力拔遇水开花烟火’,好像也比使用一件过时的巫师玩具更加合理。”
    斯卡曼德教授刚刚也意识到这么个问题,不过他只是不像伯恩一样,能够清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所以,当伯恩将理由说出之后,他马上予以了肯定并且继续推论道:“这可能意味着,那个嫌疑人并非真正的巫师,而是一个对巫术有所了解的麻瓜,他之所以能够是用巫术,那是因为他可能拥有一些巫师用品,并且对于它们的作用有一定了解,然后又能以麻瓜的思路来使用它们!”
    “教授,我只有一个疑惑。您刚刚也提到了,您好像感受到了摄魂怪的气息……难道巫师的用具之中,能够模仿出摄魂怪的效果?”伯恩追问道。
    斯卡曼德思索了一阵,然后蓦地眼前一亮,不过他随即就皱起了眉头。
    “好像真的有这样的东西,我记得那是以前英国魔法部为看守阿兹卡班的傲罗们,专门准备的一件工具。它的名字叫作‘摄魂怪之皮’,只要将那东西披在身上,走在阿兹卡班也会被阿兹卡班的摄魂怪当作同类。
    只不过,在使用的过程之中,‘摄魂怪之皮’好像出现了一些问题,凡是长时间穿戴摄魂怪之皮的巫师,过不了多久整个人就会变得像摄魂怪一样低沉、负能量满满,好多人因此去圣芒戈接受了治疗。
    因此,很多年前,‘摄魂怪之皮’这种装备就被魔法部的后勤部门淘汰了。它们全都被送去销毁,可如果我们猜测得是真的,那个人为什么那个人会拥有‘摄魂怪之皮’?这简直就是十分甚至是九分不合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