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朱梅
作者:顽固的仓颉   玄侠最新章节     
    第364章 朱梅
    吴厌醒来时,头顶摇曳着昏黄的油灯火光。
    他瞬时心脏漏跳了一拍。
    自己是何时昏迷过去的?!即使伤得再重,他也未曾有过“断片”的经历!
    只不过,这股警意只是一闪而过,便熄了。
    他看见了那个傻女人。
    她蹲在不远处灶台边上,抱着一个烤焦的、勉强能看出是鸡的东西,撕咬嚼吧着,吃得很香。
    吴厌很快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在砸开那道门时,他便因严重脱力昏了过去。
    此时,他正躺在这傻女人的家中床上,窗外天色已暗——大概是打开门后,这女人便随意将他拖到了床上。
    而这傻女人,因没人给她弄吃的,她便只能自己“下厨”。
    当然,她的厨艺很烂,甚至可以说基本没有,她不知从谁家圈里捉了一只鸡,大概毛也没拔干净、血也没放干净,甚至好像连内脏都没掏,不知怎么地弄死了鸡后,就扔进了燃火的灶台中。
    这鸡的皮都要被烧成了炭……烤成这样,里边的肉肯定也烧老了,绝对好吃不了。
    但傻女人却吃得非常开心,满嘴都是炭粉蹭出的灰色,她也毫不在意,凡是递到嘴边的东西,她都大口大口吃下。
    吴厌不觉得奇怪,人饿了,肯定是要吃东西的,真饿的时候,哪管得上东西做成啥样?
    他伸手在自己身上稍稍一抚。
    伤好了大半,力气也恢复许多了……身上骨折处大多已经恢复,只剩下几处最严重的骨伤尚未痊愈;胸腹那大血洞也不再前后贯穿,脏腑皆已恢复,剩下的都是皮肉伤。
    这样,就能吃东西了。
    这时,大概是注意到了他检视自己伤势的动作,傻女人停下了撕咬鸡肉,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那双无辜明亮而空洞痴傻的双眼中,充满了好奇与疑惑。
    她一点也不害怕。
    吴厌也并不觉得奇怪——饥饿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她满心只有饥饿,如今填饱了肚子,又有什么好怕的呢?他慢慢爬下床,向女人走去。
    女人眨着大眼看向他。
    吴厌看着女人手中的鸡——大多部位都烧烂了,加上她又啃了许多口,如今整只鸡都已无法下口。
    他还看见了女人瘪瘪的肚子。
    这样吃,她吃不饱的。
    吴厌自己也很饿,于是他决定……
    “在这等我。”他说道:“我来做饭。”
    傻女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随后,她忽然扔下手中那一点鸡样的都没有鸡肉,拔腿便跑、跑出了房门。
    吴厌怔了怔,决定不管她,自己去弄些食材来——反正饭做好了,肚子饿的人会自己寻着香味来。
    可没等他迈出房门,便听见了傻女人奔跑回来的脚步。
    “哥哥!好吃的!”
    女人亮着眼睛,怀里抱着一个小破麻袋,大步奔至吴厌面前,献宝似地将那麻袋往前一亮。
    她倒也干脆,买她的丈夫死了,不见她有半分悲伤,见着个人便喊哥哥……
    甚至吴厌有些怀疑,她到底认得每个人之间的区别吗?
    是不是在她心中,只要是开了门的人,就是“哥哥”?麻袋里,躺着一只死鸡、一只死鹅,几棵沾着泥的青菜、大葱、蒜苗……还有一支不知从哪弄来的生猪腿。
    吴厌眼睛也亮了。
    他毫不犹豫接过麻袋,转身便往房内灶台走去。
    屋里,有整套的厨具——虽然那些厨刀并不快,也很旧了,但对他这样的杀手来说,却完全不是问题。
    他先将那只死鸡和死鹅仔细处理干净,拔去羽毛,清除内脏,然后用清水反复冲洗,直到肉质显得白净透亮;接着,他将生猪腿放在案板上,用刀刃熟练地剔除多余的脂肪和筋膜,将其切割成大小均匀的块状。
    吴厌的厨艺与他杀人手法一样,每个动作都无比流畅而自然。
    他将切好的猪腿肉放入一个陶罐中,加入适量的清水和调料,然后放在灶台上慢慢炖煮,同时,他又取出青菜、大葱和蒜苗,一一洗净切好,放在一旁备用。
    随着火候的恰到好处,猪腿肉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与空气中的清新草木香交织在一起,令人垂涎欲滴……接着,吴厌又将鸡肉和鹅肉分别用农家常用小香料腌制片刻,趁此功夫自己搭了个小烤架,将鸡肉与鹅肉放在烤架上慢慢翻烤。
    烤肉的香味与炖肉的浓郁交织在一起,傻女人蹲在一旁,嘴张得老大,晶莹的唾液挂在唇边,吸了又滴。
    这时,吴厌已从厨房角落中翻出了一些面粉。
    傻女人不知该如何用面粉做菜,他却晓得。
    他开始和面做饼,那手指灵巧地在面团上舞动,不一会儿,一张张薄厚均匀的面饼就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最后,吴厌将烤好的鸡肉和鹅肉切成丝状,与切好的青菜、大葱一起卷入面饼中,搭配上炖煮得软糯入味的猪腿肉和浓郁的肉汤,一顿丰盛的大餐就这样呈现在了眼前。
    傻女人早已经坐定在了桌旁,却没有急着开动,而是十分乖巧地等吴厌做完了最后一道菜,只是那握着筷子不停搓动的手,还是暴露了她的急切。
    直到吴厌也坐到桌边,她才迫不及待地伸出了筷子。
    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且狼吞虎咽地吃着。
    窗外的小村,已经满是腥臭味。
    昨夜里被吴厌杀死的村民们已经开始发臭腐烂,村里满是蝇虫,但丝毫不影响二人。
    他们越吃越香、越吃越沉醉。
    吴厌对于食物的色香味并没有什么刻意追求,但美味的食物,似乎总能让他腹中更好受一些,因此他不知不觉间也摸索出了一套不算高明、却也令人惊叹的厨艺。但他本人在吃饭时,却并不给人一种“享受食物”的感觉。
    他吃得很快,双手并用、风卷残云,就像是流浪汉在扒着别人施舍的剩饭。
    而傻女人……竟与他一致无二。
    她同样吃得非常快,她甚至不会用筷子,那筷子在她手中根本就是两支竹签,当这两支竹签无法将东西串起时,她便会直接上手,哪怕抓得满手油腻也不在乎,甚至会将手伸进肉汤中、捞出猪腿肉。
    而那浸泡了她脏兮兮的手的肉汤……也丝毫不影响吴厌的食欲,他仍会抱起汤碗,大口狂饮。
    “嗝……”
    傻女人放下筷子,用油腻的手抱着被食物撑圆的腹部,满足地打了个大嗝。
    吴厌也长呼了一口气。
    这顿饭,并非他这些年吃得最多的一顿,但却是最满足的一顿。
    他看着那傻女人,看着她意犹未尽地舔着碗底汤汁,忽然心中狠狠一动。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即使是面对最危险的目标,他心脏也不曾跳得如此快。
    即使是面对捉摸不定的尊上,他也不曾有过这样惘然。
    即使是最饥饿、最痛苦的时候,他也不曾这样恐慌。
    他忽然觉得,如果今后再见不到这个女人、再无法与她一起共餐,会是件非常非常难受的事。
    而且没有自己,她还能吃上这样的饭菜吗?
    “你叫什么名字?”
    吴厌忽然问道。
    傻女人抬头看向他,美丽的大眼中满是迷茫。
    吴厌见她不答,又问:“别人是怎么称呼你的?”
    “别人,称呼……”傻女人忽然咧嘴笑了起来:“傻婆娘,死女人,傻子……但他们都说得不对!我叫妹妹!”
    吴厌看着她,不觉得竟有些痴了。
    傻女人面容清秀,削瘦而白净的脸庞宛若精致的瓷器;她的眼睛大而空洞,透着一股无邪的痴傻。
    此刻,她吃得满脸油腻,嘴角挂着食物残渣,却依旧笑得傻傻甜甜,如同一个纯真的孩童,让人心生怜爱。
    怜爱……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今后,你要有自己的名字。”
    吴厌忽然道:“伱姓什么?”
    “姓?姓是什么?”傻女人歪着脑袋问道,心思却不在这里,她注意到了桌上一支猪骨头,上边还有没啃完的肉,于是欢天喜地地捡起了那猪骨。
    “姓……”
    吴厌目光微晃,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他已经没有了家,流落街头。
    在街边,为了抢一个发臭的馒头,他与一群乞丐打得你死我活。
    他身材瘦小、没有力气,但不怕痛,眼中只有那个臭烘烘的馒头,他只知道,这些人在阻止自己填饱肚子。
    于是他任由那些乞丐的拳脚落在自己身上,不管拍在自己后脑上的是砖头还是木棍、不管身上流了多少血,他只是平静将一根折断的、有尖刺的木棍,往这些乞丐身上刺去。
    路人见了血,惊叫着跑开。
    吴厌却满意了,他迈过那些死去的乞丐,坐到墙角,有些虚弱地捡起馒头开始吃。
    吃了一口后,他发现这馒头有些太硬,于是用它蘸了蘸自己身上淌出的血,将馒头泡软后,开心地吃了起来。
    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了他身前,挡住了屋檐上投下的阳光。
    “跟我走,你能吃上饭。”这人说道。
    吴厌眼睛亮了,他用力啃着馒头,问道:“那我要做什么?”
    高大的身影低头看了看地上那些乞丐们的尸体,平静道:“和你刚刚做的事一样。”
    吴厌想了想,觉得这很简单。
    于是他用力点了点头。
    那高大的身影嗯了一声,淡淡道:“既然这样,你要有一个名字。”
    “今日赐你吴姓,非天非命,唯我所愿。从今往后,你便是我的刀,无情无心,厌弃凡尘。”
    ……
    吴厌抬起头,傻女人道:“姓,不过一符号,你喜欢什么,便姓什么吧。”
    傻女人啃着猪骨头,眨了眨眼:“那就姓猪!”
    “猪……”
    吴厌看着她,缓缓道:“你说你叫妹妹,又姓猪,那就叫朱梅吧。”
    “以后,跟我走,你能吃上饭。”
    “跟你走?”傻女人……又或者是朱梅,她眼睛一亮,抬了起头:“那,我需要做什么?”
    吴厌平静地抬起眼皮,一字一句道:“你,什么也不需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