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典妻现象
作者:长夜未明   我化身天幕剧透历史最新章节     
    赵匡胤:“……”
    不管是真不是真的,都很丢人啊!
    有时候这种事是不是真的其实并不重要,当它们流传太广的时候,说不是真的也没有人信。
    日后人们提起赵光义,就会想到“他是那个强幸小周后的”,尤其是赵光义还是宋朝的皇帝。
    一人名声受辱,整个朝代都会受到牵连。
    他长叹一声,说道:“难道我们大宋就不配得到一些好话么?!”
    大宋的确屈辱,可也不未必丝毫可取之处都没有吧?
    哦,大宋有岳飞,但被自己人祸祸死了。
    赵官家老神在在地注视着天幕,还不忘问道:“前线战况如何?岳鹏举可有说什么?”
    左右神色古怪:“回官家,前线战事一片顺利,并无不妥之处……”
    李世民笑道:“虽说这是野史,但不知为何,我竟毫不同情赵光义呢!”
    秦皇汉武要是被编排了这样的谣言,他可能还会本着公道之心辩驳一二,可赵光义嘛……
    不好意思,这也是因人而异的,至少在他看来,赵光义的名声已经够难听了,即使再加上一个小周后,也不怎么样。
    刘彻说道:“就算这是谣言,赵光义的名声也轻易好不了。”
    宋太宗驾驴车漂移的英姿,他还记忆犹新呢!
    【有句话是“宋朝多贤后”,其中最当得起贤后之名的应该就是章献明肃皇后刘氏了,蔡东藩评价她“有吕武之才,无吕武之恶”,史学界也一直对她赞誉颇多,可见刘氏的贤后之名,无人质疑。刘氏的一生堪称传奇,她本是虎捷都指挥使刘通之女,由于父亲做了嘉州刺史,便迁往华阳居住。虽然有不错的家世,但刘氏并没有因此得到什么好处,反而一出生便失去父母,年幼的她沦为歌女,寄住在母亲的家族庞家。或许是舅舅家对她不好,也或许是因为庞家家境贫寒,刘氏做了个歌女。】
    【她的起点可以说是很低,但能从歌女成为皇后乃至于皇太后,这是只有爽文才能有的套路,而刘氏的人生可以说比爽文还爽——她是嫁过人的。很多人对于古代的印象就是贞洁大过天,这种现象在古代确实存在,但在唐朝宋朝,尤其是上层阶级,贞洁其实并不被看重。刘氏早年嫁给一个名叫龚美的银匠,但龚美家里穷,而且不是一般的穷,不然他也不会做出卖掉妻子这种事。】
    吕雉:“……”
    武则天:“……”
    吕武分别是谁,闭着眼想也都猜得出来,不就是她们二人么?
    吕雉没有生气,反而好整以暇地说:“我倒要看看,何谓无吕武之恶?”
    武则天笑盈盈地说:“倒是我逊色了……”
    她嘴上这么说,一双眼却紧紧盯着天幕,不想错过只言片语。
    赵恒欣喜地握住刘皇后的手,说道;“娘子果然是贤后呀!”
    他笑得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缝,无论他在朝政上如何昏庸,他对刘氏的宠爱都是真的。
    刘氏谦逊地说:“官家折煞我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已。”
    赵恒说道:“我相信皇后,大宋还要你多多照看啊!”
    赵祯神色复杂,最终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大娘娘,的确贤德。”
    刘氏水平很高,但她带给他的阴影,是很难消弭的。
    【是的,刘氏不仅是歌女,还嫁过一回人,丈夫还要把她给卖了。有人可能会奇怪,小说中都说妾通买卖,怎么连正妻都可以卖呢?首先,妾的地位确实不高,古代还有人用自己的小妾待客,但妻子的地位也未必有多么坚固,任何妻妾的地位之争都打不过阶级差别和现实环境。在汉朝,已经有史书记载过百姓因为生活贫苦,卖妻卖子,在生活面前,妻妾有时候没什么两样,都是拿捏在丈夫手中的,除非妻子的娘家有权有势,但有些极端的人家是不会管出嫁的女儿的。】
    【侯景之乱的时候,一个名叫徐孝克的官员因为没有钱财粮食奉养母亲,就把妻子卖给了侯景手下的一个将领,这人很有钱,后来该将领战死,他又与妻子复婚。宋朝有个将领在运粮的时候丢了船,家产全填进去都不够,就把妻子给卖了,王安石的妻子吴夫人花了九十万将其买下,准备给王安石做妾,但王安石没答应,又把这个女子送还给她的丈夫,钱也没要,好像还给了点,这个是南宋的一本笔记小说中记载的。】
    刘氏笑容不变,眼神却很冷。
    卖妻卖子,这是什么很奇怪的事么?妾室地位很低,这是真的,但不代表妻子的地位就高到哪里去。
    贫苦人家的妻子,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哪天没有粮食,没有铜板,枕边人就有可能把你卖给别人,而妻子也无从伸冤。
    做妾很苦,做正头娘子也未必不苦,唯一的出路就是往上爬,做最尊贵的女人。
    王安石叹道:“本朝卖妻之风一直不曾断绝,若有法子杜绝这种风气,就算得上一件功德了。”
    他可以送一个女子回家,难道还能送全天下被卖的女子回家不成?
    想要断绝卖妻之风,首先就是要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这何其艰难?
    朱元璋摇了摇头,说道:“对穷苦人家来说,能吃上一顿饱饭,便是最幸运的事情了。”
    妻妾之分,那是富贵人家才有功夫考虑的,老百姓饭都吃不上,还能纳妾?
    【古代还有一种制度名为典妻制度,通俗一点就是把妻子租借给别的男人,以换取利益,一般认为是在宋朝出现的。典妻的特点在于,妻子被丈夫买卖出去,仍然保留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实际上卖出的是女子身上的生育价值或者泄欲价值,合约失效后,出典女子需要返回夫家,可能还会被卖出去第二次、第三次……】
    【有人没有子嗣,就会通过这种方式来传宗接代,而有些贫苦人家为了生存,便会出卖妻子的身体。虽然宋朝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但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约束,还是在元朝才明令禁止典妻行为,在当时的吴越地区,典妻甚至成为了一种风俗,屡禁不止。在某些地区,还有人会把妻子典出去做妓女,通过妻子的卖身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