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离开了深密之森,来到了距离这里最近的城镇。
他们雇佣的马车都停在小镇里,找了家当地最大的酒馆,庆祝这次的行动,完事后在城镇里歇息一天就回米尔城。
“要四杯蜂蜜酒。”约里克点着自己与其他人的饮品,考虑到罗杰和塞西莉娅可能不是特别喜欢那种较烈的酒,他点的比较保守。
身为一个雇佣兵团队的团长,酒馆这种场所他很熟悉,平时手下也会有人在酒馆里接委托,所以众人也任由他点。
罗杰有些好奇地打量酒馆里的环境。
前世的他接触过挺多关于异世界的影视和游戏作品。
酒馆这种场所可是异世界必备的地点,遇到事情?别急,集合一下伙伴们在酒馆汇合。要休息?别急,先去酒馆汇合。准备战斗?别急,先去酒馆集合做准备。
总之就是遇事不决先找个酒馆,重要的npc聚集地。
现在正值热夜,酒馆里吵吵闹闹,大多是冒险者或者雇佣兵这种人群,聊着今天杀了几个魔物,哪个地方有不错的探索价值之类的事情。
“几位大人要的酒。”
很快,他们的酒也被摆放到桌子上。
上酒的是穿着暴露服装,头上戴着两个耳朵屁股戴着白色绒毛球,面容靓丽的兔女郎。
待她收起盘子离开时,还被隔壁桌子的一个男人趁机摸了一下那个兔女郎的身体,娇呼声还引来旁人一阵哄笑。
酒馆,雇佣兵,冒险者,好看女服务员,揩油,耍流氓……异世界的酒馆,是这味。
罗杰认真点评道,同时四处查看,不过没有看见头上冒着感叹号或者问号的人……
这种时候不应该会有什么特别的人或者事情发生么,怎么什么都没。
“罗杰先生,你在看什么呢。”
见到罗杰左顾右盼,一旁的约里克凑了过来小声道。
“是不是看上哪个好看的姑娘了,以罗杰先生你的实力和手段,我觉得在场酒馆内的,没有你拿不下的,刚刚给我们上酒那个怎么样,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直接出手给你绑过来,哪怕这违背我的骑士精神。”约里克底气十足。
英雄阶位,虽然说不上多么强,但在一个小镇子里横行霸道完全够了。
你有个篮子的骑士精神。
罗杰脸色一黑,他摆了摆手:“我没这个兴趣。”
又问道:
“你们雇佣兵应该挺喜欢来酒馆这种地方的吧。”
约里克一愣,他不明白罗杰为什么突然问他这个,但还是回答道:“没错,因为干我们这行的大多是挥着大剑大刀的硬汉,平时他们没事也喜欢来酒馆里喝酒吹牛。”
“那你们平常有没有遇见莫名其妙来找事的那种人。”罗杰说道,“例如你们在喝酒,吹着牛,旁边莫名其妙来个人挑衅你们,然后要跟你们练两招这种事情。”
约里克挠了挠脑袋:“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那不是纯傻子吗,为什么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有干这个事情的功夫不如多喝两杯酒。”说完,他直接抓起酒杯吨吨吨了起来。
得到回答的罗杰也有些忍俊不禁。
那些装逼打脸的剧情呢,一个两个的都这么正常,让我这个穿越者难以适应啊。
“罗杰先生应该是第一次来酒馆这种地方吧。”对面座位上的塞西莉娅呵呵笑道。
“酒馆里动手也会引来城里的守卫,对于莫名其妙闹事的人都会处以惩戒。”另一边的陈志康也说道。
“这样吗?看来是我想多了。”罗杰笑了笑,确实是这样,对自身利益没有好处的事情,大家都不会干。
时间很快过去,众人见休息的差不多,也打算离开酒馆了。
就在他们离开时,酒馆的门被暴力推开了,冲进来十几个全副武装的人。
“有一个算一个,都交出身上的钱来。”
为首壮汉身穿铠甲,手提一把大剑,扫视酒馆内的人。
“喊卫兵来。”有人喊了一声酒馆的老板。
“这小镇我们都来多少次了,那些废物派不上用场的。”壮汉替酒馆老板说道。
“知道在座的很多都是小有实力的职业者,我们也正好是有一些实力的职业者。”
“是「野狼」?”酒馆内有人问道。
铠甲壮汉哈哈一笑:“有人知道我们,那就方便了,我们只要钱,交完钱你该喝喝,该走就走,我们不管,有钱就行。”
“每个人不多,两千金币,给完你爱去哪去哪,我们一年也就来这里这么几次,就当认识个朋友。”
“不给的下场你们应该知道,打断手脚都算轻的。”
“喂,你们几个交钱了吗?没交钱就想走,找死吗?”
他指着要离开的罗杰四人。
“下辈子要有礼貌一些。”罗杰平淡说着,觅血横空出鞘。
下一刻,壮汉的脑袋便与身体分家了。
酒馆内寂静一片,只有那具人头滚落在地上,撞到椅子的声音。
这是强盗组织「野狼」的首领,这,一击就死了?
众人都不敢多说一句,只有沉默。
“要饭就要的卑微点,态度这么差,你不死谁死。”回应在场寂静的,只有罗杰平淡的声音。
他对这些人没有好感,但也不至于随便杀人。
能让他动手杀人的,大部分原因是对方态度太差或者做了什么事情惹怒了他,如果那个被他斩了脑袋的家伙是真的是进来乞讨,且态度不错的话,罗杰兴许会打赏几分。
如果眼力不错,看出来罗杰几人实力招惹不了,任由罗杰他们离开酒馆,罗杰都不会管这件事。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别人的行为正义与否,他并不在意,只在意自己的体验。
“我知道你们,只要钱的「野狼」”约里克跟在罗杰身后嘿嘿一笑,“你们这次可是惹到了惹不起的人啊。”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他说完看了一眼罗杰,意思很明显,杀完还是不杀。
罗杰摇了摇头,他时间不多了,要赶着回家,没有心思在这里耗。
“算你们运气好,滚吧。”
在几十人的注视下,几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离开了酒馆。
……
(我一般不喜欢写这种装逼剧情,毕竟国内网文发展了那么久,在座的各位哪个不是阅书时长几千小时的老书虫。对这种应该都审美疲劳了,我写了大伙应该也不会喜欢看,前面就没写过,后面也不会怎么写。
写这篇的主要原因是想表明一下主角的一个具体人设,看到许多人认为主角圣母这一点,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我写的太菜了,让主角没有表现出他的真正性格。
主角真的圣母么,圣母的标准是无私地牺牲自己,拯救他人。主角很明显不是这类人,他就算是救人也是处于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才会那么做,不存在自我牺牲这一说法。
我想了许久,大家认为的,应该指的是主角既然在杀人的时候那么干脆无情,一刀一个不留情面,但为什么在平常和别人交流时,表现地又那么“温和”这点。
其实是主角就是一个看别人态度的人,对他态度好的人,都可以很好地交流下去,对有威胁于他,或者让他不爽的人,那都会杀,不存在圣母这么一说,一定要讲的话,就是你怎么对他,他怎么对你。
这种人设在我历来看的那么多小说里,我个人是挺喜欢的,有张有度,不肆意杀戮,但也不会伸脸给别人打,等别人羞辱完后再动手。
这种人设在网文里到处都是,例如某个和主角同姓的领主。我刚开始看网文看的也是那个大佬的作品,可以说受其影响吧。
说得有些多了,很抱歉,这个应该算影响了各位的观感体验的,但不说的话又会导致一些误会。在此,我要说一句:
红豆泥斯密马赛!(下次还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