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喜欢上了那个叫向晚的姑娘,就像他对那小贼女孩一样。
只是令他意外的是,这两个人似乎也渊源颇深,那日他照旧在环彩阁附近溜达,反正外界给他的标签就是纨绔子弟,浪荡不羁的公子哥,所以他日日在戏楼外溜达又有什么毛病呢?
就是那个晴朗的午后,天空不似西方城市的阴沉,北平经常晴空万里,哪怕已经到了秋季,也依旧如此,洁白的云彩一样散漫的在瓦蓝的天上飘着,他四处环顾,见周围没有人,又偷偷溜进那个环彩阁的后街小巷。
那是一个十分脏乱的小巷,除了醉醺醺的酒鬼会无意闯入,几乎没有人会来到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地上堆积着尘埃与垃圾,黑乎乎的,十分恶心。
但是在这里,能隐约偷听,甚至偷窥到楼上的梦婳的身影,梦婳,多么好听的名字啊,上一次在佣人口中得知这个名字的时候,廖慕枫就为之心动。
而且,他还偷偷观察到那个女佣人时常摘一些狗尾巴草来放在梦婳的桌子上,原来她喜欢这种草吗?
廖慕枫觉得自己甚至越来越像一个偷窥狂,变态,跟踪,窃听,世界上最肮脏污浊的词汇放在他身上一点也不违和,明明之前不是这样的,可他就是这样做了。
甚至他觉得自己回国简直是回对了,现在自己所有的心思,所有的行动,哪怕做一些格外危险甚至威胁生命的事情他都愿意,但这一次,不仅是为了华夏,还有梦婳。
时机纵使来的恰好,但也比他想象的快的多得多,他一直以为这样每天偷窥梦婳的日子,悠闲懒散的日子,满大街乱逛的日子,有哥哥和爸爸在的日子里,什么都不用让他去做的日子,会一直持续很久。
虽然也确实很久了,久到这个叫梦婳的小姑娘已经偷走了自己的心,久到她逐渐的向着自己走进,逐渐明白他的心意,逐渐接受他的狗尾草,甚至自己不用再去偷窥就能见到她。
久到,他牵到了她的手。
可是,他要去做一件更重要的事了,之前无论做什么事,他都屁颠颠的想跟着参与一脚,可最后他发现,他总是毫无用处的,可能是还没等到需要他做事的时候吧,廖慕枫总是这样想。
这天,他望着天上的太阳落下的余晖,看起来温暖又冷清,照着地上无尽的落叶与荒草,还有夹杂在荒草从中的那些狗尾草,廖慕阳突然觉得,这一幕真的好像啊,就像多年前的那天一样。
是的,从听到哥哥与他的下属说话的那一刻开始,廖慕枫便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自己刚刚回到北平城,知晓之人稀少,就算有为数不多的人知道这件事,也更少有人知道他的面貌与嗓音。
特务这件事,不应该让路伯宇来冒险,他能发挥更大的价值,应该去做更好的事情,所以,这里应该交由他来做最合适不过。
他也深深地明白廖慕阳为什么不叫他做件事,在整个廖府,甚至整个北平城整个世界来看,他只是一个去西方留过学的满肚子洋墨水的人罢了,他没经历过最残酷的枪林弹雨,没见识过饱受饥饿的灾民为了一块发了霉的杂粮馍馍的碎渣大打出手,头破血流。
他没有像别的暗卫一样接受过残酷的生不如死的训练,把他们绑在凳子上灌辣椒水,往手指甲中插钉子,而做这些违背人类的苦痛,仅仅是为了假使有一天他们被敌军抓到能够忍受酷刑而不说出对他们不利的情报罢了。
他是温房中的茉莉花,是自由飞翔的鸟,是下雨天会在伞下称赞一句真美的人,包括廖大帅在内,没有人会给他灌输需要他去做什么事都思想,所有人都在为他服务,这就是他生来的命运。
可是他不想,他不应该,他不愿意,这样碌碌无为。
他希望在这个乱世之中,他能保护哥哥一次。
机会总是要被人主动抓在手中的,廖慕枫默不作声,他看好了那做人皮面具的人何时进来,趁人不注意,又或者说,有些暗卫看到他也并没有对他设防,偷鸡摸狗,偷窥防人,这事他可太熟了。
于是,廖慕枫很顺利的拿到了人皮面具,他跑路了,离家出走,这件事竟然还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做,甚至他跳如擂鼓的胸腔咕咚咕咚的快要压制的肺子爆炸了,可脑中分泌的多巴胺令他更加精神振奋。
他并不傻,也没有第一时间就逃到直隶去,因为他明白,哥哥也不会大张旗鼓的去找他,大家都是聪明人,他只需要先找个地方苟住,然后慢慢的往直隶移动就好。
夜晚的北平城比想象中更加沉寂,相较于白天,没有人会相信夜晚的黑暗中毫无危险,就连那些花天酒地的世家公子哥也不敢露头。
宽阔整洁的街道上没有一丝尘土,落叶也被打扫到道路两侧堆成一个小山堆,路的两侧已经有了路灯,但发出的是昏沉的黄色光晕,与那些枯萎的树叶相映成趣,在地上形成了片片斑驳的影子。
清冷的月亮高高悬挂在九天之上,零散的星星陪伴在他的身边,像是上帝洒落的糖果。
廖慕枫决心改变自己的容貌,只有一张人皮面具是不够的,假使有一天面具暴露了,他的风险直接加倍上涨,他必须留一些后手,让有些人哪怕是曾经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也无法将他认出。
他只是思想单纯,不是愚蠢,所以他只能用他能想到的最笨的那种方式去改变自己,获取情报。
他跑出来的时候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一身衣裳与那张昂贵又珍惜的人皮面具了,这一次,他甚至连零钱都没有。
他似乎一直都是这样,无论是儿时还是现在,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国内,他总是不带一丝云彩的来去,看似拥有一切,实际却空无一物。
他总是潇洒又浪漫,看似对这一切都漠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