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两个哥儿怀里都揣着一个油纸包,小心翼翼的推开自家那扇快要倒塌的木门。
“辰儿,益儿回来了?”灰扑扑的破屋里面传出一道嘶哑的声音,两个哥儿应了一声,他们快步走进屋子里,破败的房子里简单的铺着一块板子,瘦弱的男人虚弱地靠着墙坐着,他的怀里还躺着一个小小的幼童,约莫三四岁的样子。
“小爹爹,我跟哥哥回来了。”大点的青年走到简易的床边,万分珍惜地从怀里掏出那个油纸包。
男人眼睛一亮,不可思议地接过来:“这是什么?”
另一边的弟弟也笑眯眯地坐在男人身边,同样从怀里掏出自己的那个油纸包,邀功似地递给男人。
“小爹爹,我也也有哦。”
“唉好,益儿也有呐。”男人见状就笑了,他手里的两个油纸包不大,但食物的香气却透过油纸包传出来,男人能闻到这里面肯定是白面馒头。
他没有急着打开油纸包,而是温声询问兄弟俩:“今天干了什么活?”
兄弟俩对视一眼,然后又齐刷刷从自己衣服的暗袋里掏出今天的工钱。
看见那一大把铜钱,男人傻眼了,人都被震惊的说不全话了。
青年笑眯眯开口:“今儿遇到了一个好主顾,不但活儿轻松,给的钱也多,还包一顿饭,这些都是主家发剩下了白给我们的,还都是没动过的,您打开看看,这里还有肉呢。”
听到有肉,男人越发不可置信了,他小心打开油纸包,果然,那白面馒头底下是三根排骨,排骨上肉还挺多的,让许久没吃过荤腥的男人当即咽了咽口水。
“这真是肉啊,哎呦,闻着可香,待会我给你们拿去灶上热一热。”
青年立刻按住男人:“小爹爹快坐下,这些活儿我去干就是了。”
男人不愿意:“你们在外边忙活一天了,我整日在家里躺着,热口汤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
“小爹爹坐下吧,您这段时间就吃的本来就少,我们白天吃得饱饱的,有力气着呢。”
“就是,我们有力气的,爹爹坐好,待会妹妹该被吵醒了。”
看到怀里的小女儿,似乎真有要醒来的意思,男人顿时不再动了,青年立刻拿着食物去了灶房,他进来就直奔米缸,果然,里面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米看起来跟早上差不多,可见男人白天压根没吃饭,估计只给小女儿煮了点米汤喝。
青年轻轻叹了一口气,抓了一小把米出来,放了大量的水进锅里,那排骨已经冷了,他把肉剔下来剁碎,待会再加进米汤里,大家就都能尝到肉味了。
这边男人还在跟小儿子小声的说着今天的事情,说他们去了一个极远的地方干活,一开始男人听到他们说极远还有些担心,但小儿子又说起那个地方还有很多士兵一起干活,主家也是一个和善的小公子,他们只需要挖坑种秧苗就行,活儿只干半天,但收入比之前扛一天麻袋还要多。
男人闻言微笑:“看来是个善良的孩子,你们啊,要好好干知道吗?可不能偷懒。”
“嗯嗯,小爹爹,我跟哥哥干活可卖力了,绝不偷懒。”
男人满意的笑了,不多时大儿子把晚饭端了进来,怀里的小女儿鼻间闻到了肉味,顿时清醒了过来,一家人开开心心吃了这一年以来的第一顿带肉的晚饭,晚上睡下的时候,男人摸着枕头底下的那六十枚铜板,枯槁的脸上再一次迸发出了对新生活的渴望。
半夜宋春临睡得好好的,突然接收了一道巨大的功德金光,惊得大宝都直接从空间里蹦出来了,他骑在宋春临的脖子上,拼命摇晃着他的脑袋,宋春临在睡梦中差点被他一屁股坐窒息。
憋着气醒来,看见罪魁祸首还骑着他脖子呢,顿时没好气地一巴掌将大宝给拍了下去。
“呼~憋死我了,大宝,你大半夜是要弑父吗?”
大宝生气:“哼,主人你臭不要脸,别以为我不知道弑父的意思!”
宋春临没起来,直接拎着这个小东西进了空间,一进到空间里,大宝身形立刻变大,宋春临啧啧几声。
“几个小时不见,你居然长大了!”宋春临蹲下身,嗯,正好,这个角度他可以跟大宝平视了。
大宝叉着小腰:“那当然,你是没看见,方才那功德金光是有多粗,主人,你白天干啥了?”
干啥了?宋春临思索,他白天不就是雇人种地而已吗?他没干什么很特别的事情吧,就连人都没杀。
两人坐在地上对账,发现白天确实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两人对到最后都沉默了。
最后还是宋春临拍了拍大宝的肩膀:“别想了,有功德是好事,能有一回就能有下一回,管它怎么来的呢,好了,快去干活吧。”
大宝垂头丧气,走到一半发现不对,怒而转身,揪着宋春临就一起下地干活去了。
宋春临被愤怒的大宝奴役了一晚上,早上打着哈欠从空间里出来,给自己来了一杯灵泉水清醒一下。
今天他来得比昨天还要早,城门口昨天那批人早早就过来等着了,生怕这份好差事被别人抢走。
宋春临还是只要了昨天的那十七个人,先带几个人去车马行把牛车赶出来,再去府衙将提前拿出来的秧苗跟工具给装上车,三辆牛车这才晃晃悠悠地出了城门。
顾逢月来得比较晚,他今天负责替宋春临运石头砌围墙,宋春临这个葡萄园的范围太大了,需要的石头砖块比较多,好在这边最不缺的就是石头。
这边已经开始干了好一会儿了,宋春临问了这些人都没吃早饭,怕他们低血糖给饿晕,但也不好再给饭吃,只能每人喝了一碗掺着灵泉水的粗茶水喝。
这些人以前也喝过类似的粗茶,但宋春临的粗茶却没有想象中的苦涩,喝完嘴里甚至还有一股回甘,令众人啧啧称奇。
罗辰跟罗益兄弟俩早上出门前一般是不吃早饭的,最多喝一口水就跑出来找活干了,平日里干活都觉得有些头晕眼花,也不知道为啥,今天喝了那小公子给的粗茶水,腹中的饥饿感神奇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浑身使不完的力气。
“哥!”罗益眼睛亮晶晶的,显然也是发现了这个事情。
罗辰对着弟弟轻轻摇头,罗益立刻低下头不再言语,只专心干活。
按照预期,今天为止能栽种一半的葡萄秧苗,但围墙却只能砌一小截,宋春临觉得有些慢,他还想在这里盖一座院子,专门给守着葡萄园的人住的,当然酒庄现在是不能盖的,宋春临也不着急,反正这两年的葡萄产量肯定是不够的,先种活再说。
盖房子这事儿顾逢月建议他找专业的人,军营里的士兵安排砌个围墙还行,盖房子就就算了。
宋春临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找到了昨天的大叔,大叔姓丁,听到宋春临说要找能盖房子的人,他当即热情地同宋春临推荐了自己本家亲戚。
“我那亲戚祖上就是泥瓦匠出身,盖房子的一把好手,家里也人丁兴旺,膝下有七八个儿子呢,都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小公子您要盖的这房子也不算大,到时候再找几个木匠,两三个月就能给您盖好了。”
宋春临听着连连点头,经过两天的观察,这位大叔的人品还是可以的,既然是推荐的,那就见一见呗,不合适到时候再换,反正有顾家军在这边坐镇,这些人不敢诓骗他。
“那行,等你回去跟你那位兄弟说一声,明儿带着一块来见我,对了,明儿我就不去城门口了,你直接去车马行帮我把牛车赶出来,去府衙拉东西就行,反正车马行的老板你比我还熟呢。”
丁大叔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唉,好好,我保证明天给您把事情干得漂漂亮亮的。”
得到了丁大叔的保证,宋春临非常高兴,想到不久后就能见到的葡萄园,中午他一开心,给每人都加了两个水煮蛋。
水煮蛋好啊,这玩意不剥壳就能揣进兜里,带回家给孩子们吃。
于是中午的水煮蛋都被大家默契的留了下来,只有那些士兵吃得干干净净。
知道这些人都困难,所以今天的饭食比昨天还要多,干完活以后大木桶里还剩不少食物,宋春临又是掏出一沓油纸,给大家每人都打包了一份回去。
这连吃带拿的,就连厚脸皮的汉子也不好意思了,纷纷夸赞宋春临人美心善,是大好人。
宋春临被夸地嘴角上扬,竟然还看见他们身上不断有功德金光冒出来,飘到他这边,而且还不少。
宋春临见状眉眼一挑,似乎察觉到之前的功德金光是从哪儿来的了。
罗家兄弟今天收获满满,因为早上去的比昨天早,所以今天回来的也早,太阳没下山两人就回到家了,这一次他们带回来的不是馒头,而是饺子跟饭团还有十个水煮蛋,除了四个是他们没舍得吃留着的,剩下的六个都是剩下那些分的,因为他们年龄最小,那些人也照顾他们,所以两人比其他人都多分了一个,别人都是两个,他们分到了三个。
“小爹爹,今天分了十个鸡蛋,咱们一人一个,能吃两天呢。”
“还有这个饺子跟饭团,小公子说这是他们京城的新鲜吃食呢,里面还有肉。”
两人把油纸包里的食物打开来,饺子是蒸熟的,冷着吃也好吃,小姑娘眼疾手快拿了一个,咬一口,里面全是肉,还有甜甜的,一颗一颗的玉米。
罗家阿爹看着小女儿吃的喷香,也拿了一个咬了一口,然后指着那金色的甜玉米粒问道:“这是何物,吃着甜甜的,看着还有些眼熟。”
罗辰告诉自家小爹爹:“这是玉米,那小公子说,这是可以吃的那种玉米。”
“啥?可以吃的玉米?”
边陲之地没人种玉米,但还是有些富贵人家,会从京城那边专门运一些玉米串过来赏玩,他们对玉米也不算陌生,但却从未听说过,玉米还能吃。
兄弟二人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个我也不清楚,但确实跟那玉米的样子有些像呢 。”
“玉米,好吃!”小姑娘不知道玉米是什么,现在她只知道玉米粒是好吃的。
罗家阿爹笑眯眯地捏了捏小女儿的脸颊:“嗯,好吃,那你多吃些。”
“妹妹,你也尝尝这个饭团,里面还有肉肉呢。”
哥哥递给小姑娘一个紫米饭团,这种饭团是前世宋春临常吃的一家,味道好,料也足,五块钱能买老大一个饭团,好吃管饱还便宜,宋春临在末世之前疯狂下单,囤了硬生生买了一万块的饭团,末世逃命的时候这些饭团也是吃的最多的,如今再被大宝一翻倍,就更多了。
饭团里面包裹着火腿肠,一点炸鸡排,还有大量肉松,黄瓜丝跟胡萝卜丝,挤上番茄酱跟沙拉酱,是校门口小孩哥们最喜欢的早餐之一。
饭团很扎实,兄弟俩中午的时候分食一个饭团,然后还吃了几个饺子,喝一碗冰冰凉的绿豆汤,肚子就饱饱的了,剩下的饭团他们就收起来,打算要是今天没有饭食剩下,他们就把这个跟鸡蛋一起拿回家去,给小爹爹跟妹妹也尝尝鲜。
“这饭团也好吃,香香的,就是这个米为何是紫色的,还有外面这一层黑色的,我还以为这层是黑色的油纸。”
“哈哈哈哈,我同哥哥也是这么以为的,结果转头就看见那小公子直接咬了下去,这才知道那是能吃的。”
罗家阿爹看着那未曾见过的新鲜吃食,还有那印着奇怪图案的油纸,手指摩挲着纸张的边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许久,罗家阿爹这才缓缓抬起头,朝着孩子们微微一笑。
“辰儿,益儿,那小公子是个有本事的,若是人家愿意,你们……你们便跟了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