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传统与变革(有点抽象)
作者:不会水的鱼大仙   苟在战锤当暗精最新章节     
    达克乌斯醒了,他寻思寻思,寻思睡着了。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阿丽莎抱着小腿蹲坐在他的旁边。更远的地方,韦蒂尔和弗拉奈斯正在小声交谈着什么,即使他处在下风口,也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抱歉,我睡着了。”他慢慢地坐起身,左手的手肘撑着地面,右手揉了揉有些昏沉的头,勉强压下睡意后低声说道。
    “这片刻的休憩正好适合你。”阿丽莎听见后,转过头来,嘴角轻轻上扬,笑着摇了摇头,似乎在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她微微地托起下巴,眼中流露出一种安然自若的神情。接着,她柔声答道,语气中满是温柔和关切。
    “真美啊……”
    “是啊……”原本阿丽莎想说些什么,但她看见达克乌斯说的时候正在远眺。
    “你觉得伊兰雅怎么样?”接着,达克乌斯话锋一转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伊兰雅……她很聪明,也很有天赋,无论是施法天赋,还是在权力斗争中游走的本领。她的心思……过于复杂,甚至冷酷。”阿丽莎愣住了,这个问题对她而言超纲了,她的微微皱起眉头,思索片刻后缓缓开口,语气带着些许谨慎。
    达克乌斯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继续眺望着,接着嘴角带着笑意,目光中浮现一丝玩味的光芒。
    如果将整个队伍比作一个后宫,伊兰雅似乎更像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侧妃,她常年隐身在其他强者的阴影下,几乎难以有立足之地。
    他知道,伊兰雅的确聪慧,有着过人的天赋,但也没超模,面对队伍中的那些类似主角人物,根本就没有施展的空间。这种选手在戈隆德大把的,他的爱人最擅长对付这类的选手。
    分流开始了,该封官封官,该许愿许愿。
    玛拉高斯选择留在艾希瑞尔搞教育,而伊兰雅成为了阿萨提祭司,在艾希瑞尔搞阿萨提教派。与原本的欢愉、恣纵和奢靡等教派划清关系,重建建立一套教团体系。
    除了婚介和妇联,他把乳香产业交给了伊兰雅,或者说是伊兰雅成立的教团。
    乳香与橡胶类似,是一种植物树脂,来自乳香树。乳香主要用在宗教方面,香味浓郁,燃烧时会产生清新的烟雾,象征净化、祝福和神圣保护。精灵的多神教摆在这,注定对乳香的需求量是巨大的,家家都要点,等以后宗教大兴的时候,需求量更是巨大。
    原本罗萨里奥行省还有一处骨螺场,不过现在被砍了,同样被砍的还有咖啡树。
    可能是在创造精灵时少了点什么,精灵对咖啡过敏……都给他弄无语了。喝完不仅没提神,反而犯困,越喝越困。接着是烧心、胸闷气短、心律不齐。起初他还以为做法不对,缺少了某些必要的步骤,结果不是……真就是过敏。
    另外,不管是来自哪的精灵都不愿意喝这苦了吧唧的玩意,但碍于他搞服从性测试,不得不硬着头皮喝,喝完就开始不舒服……
    秉承解决目前需要的原则,他直接给砍了。
    至于以后搞贸易卖给旧世界的人类,那都以后的事了,而且也没必要专门种植卖给人类。在他的预想中,精灵会在饮食衣着方面引领旧世界人类的时尚风潮,选项那么多,没必要非要纠结咖啡,葡萄酒不好喝嘛。
    骨螺场是用来生产紫色颜料的,在他之前的世界化学工业没有得发展前,紫色是很稀有的颜料。那么多国家,那么多各色的旗帜、徽章,唯独少了紫色。
    最早紫色染料只能通过香螺、紫螺提取,也就是帝王紫、骨螺紫,因为每只螺只能提供极少的色素,其工艺也极其复杂,且成本昂贵,是王室、牡首和贵族专用的颜色,生于紫室。
    得益于高级炼金术,骨螺免于了被提取色素。在乌大师的指导下,女术士们通过炼金的方式合成了紫色染料,具体怎么操作和成份什么的,他也不懂,反正不是苯胺。他只知道这种通过炼金形成的颜料色彩鲜亮、持久且成本低,如果有需要可以艾希瑞尔的纺织厂现在就能进行批量生产。
    全是色孽玩意,但没办法,情况就这样,该整还是要整。就像有恐虐照样要战斗,有奸奇照样搞教育。
    “我稍微了解过她之前的事迹,她通过……多重背叛与诱惑达成目的,看似强大,但终究没有归属。她最近成了阿萨提的祭司,可我不确定这是因为她的信仰,还是为了她自身的权力需求。你也知道,对于很多杜鲁奇来说,信仰并非指引,而是一种利用手段。”阿丽莎的声音在这一刻带上了些许无奈与复杂的情绪,仿佛在述说一个无法逃脱的轮回。
    “信仰,宗教,权利,利益……”达克乌斯听完阿丽莎的评价后微微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同,但更多的是一种思索。他顿了顿,目光投向远方,“那你呢?”
    “我?现在的情况与之前不太相同,说实话,我也不知道。”阿丽莎先是摇了摇头,随后看向了达克乌斯。
    “一个综合体,一个庞大的综合体,你走的路有很高的上限,远远高于你的兄弟,但也很难走……”
    说完,达克乌斯的目光再次看向了远方。他认为阿丽莎说的对,没去埃尔辛·阿尔文之前,他就在现在所在的地方与阿丽莎聊过翡珀花园的事情,尽管地方相同,但聊的话题与现在完全不同。纯粹是按照机构去进行规划,主要聊的是种子和作物的贮藏、食品加工和病害防治等,纯粹的农业事宜,而不是宗教、信仰。
    现在……阿丽莎成为了爱莎的选民,他也因为各种需要将翡珀花园从一个机构演变成了爱莎宗教信仰的核心,后续将成为无数精灵的心灵的寄托。这个变化是缓慢而深远的,渐渐地,拉普拉塔不再仅仅是一个地方,科尔多瓦和罗萨里奥行省的首府。
    就像马、大、堡、克、冷五大牧首区,就像那些被赋予了某些意义的山。
    拉普拉塔将成一个象征,一处神圣的爱莎崇拜之地,届时艾希瑞尔的未婚女性在结婚之前都会来拉普拉塔朝圣一次。就像奥苏安有条件的未婚女性会选择去往阿瓦隆王国的伊甸谷朝圣,没条件那只能就近了。
    “神的意志是真实存在的,祂们影响着凡间的一切,或是通过狂热的祭祀,或是战士们的怒吼,可我们所追求的,是被这种力量控制,还是在其中找到自己?”阿丽莎低语着,眼中多了几分沉思和期盼。
    达克乌斯的目光从远处转回,看向阿丽莎,他没有露出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等表情,认为阿丽莎说出此等话语是何等大不敬。他首先就不是什么狂信徒,他甚至连信徒都沾不上边。他是神选、冠军,但他更像阿丽莎之前话语中的伊兰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知道,阿丽莎之所以说出这些话语是因为他的行为影响了阿丽莎。
    他所在的是世界是真实的,他的同伴们不是只能接受指令的npc,同样一件事物,每个人看到都有不同的看法和感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算盘,这再正常不过了,这也是他找阿丽莎聊天的原因。
    “很难说,你也知道有些人获得了神的恩典,拥有无可匹敌的力量或是其他的馈赠,但也因此被锁定在神的意志之中。信仰既是依赖,也是束缚……”达克乌斯缓缓答道。
    “我不止一次思索过这个问题,神的存在让凡人显得渺小,却也因为对祂们的信仰,凡人得以感受一种超越自我的力量?但这种超越……真正的信仰,也许是带着一种自我牺牲的成分?让人们为了更高的理想超越自我。我以前以为信仰是纯粹的依附,但现在更像是一种不断突破自我,超越局限的渴望。”
    “翡珀花园所追求的神性与自然,不再只是爱莎的恩赐,还有一种对自我超越的崇拜?”达克乌斯听完后久久不语,过了很长时间,他缓缓说道。
    他知道阿丽莎话语中的后半段在表达什么,自我超越指是:人真正追求的不是自我实现,而是超越自我的生活意义。这种追求包含了对自然界、社会和文化,以及人在其中所处位置的探索和理解,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握人生,更有意义地去生活。
    阿丽莎的目光变得深沉,随后点了点头。
    “你这是要与永恒女王争锋啊?”达克乌斯没有转移话题,而是将内容实质化。
    “与永恒女王争锋?我没有,你别乱说。”
    “但你已经这么想了,你伸出的手触碰到了边界。”
    “我?这是否有些难为我了?”阿丽莎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达克乌斯闻言,没有直接回应,而是用没有撑地的手指了指阿丽莎,随后笑了起来。接着就是沉默,因为他也说不好,说是有体系,其实也没有?在有神的世界,宗教是很纯粹的,不需要这个那个。
    奥苏安和艾索洛伦的女王是正正八经的代言人,是爱莎意志的延伸,代言人说啥听着就完事了,不需要什么这个教义,那个哲学,去对宗教进行一定的定义。劳伦洛伦的女王相对丐版,但艾尼尔认。这两条大线、一条小线分别独自运行着,并且并行着,就像新、天、东看着的那样。
    但翡珀花园就有点特殊了,首先是阿丽莎的世俗身份,也就是血脉。但其实也能操作,整个血脉祝圣什么的,不过他感觉阿丽莎似乎没这个想法?
    他不想问阿丽莎是否被爱莎影响了,还是在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得到的感想感悟,他更不想问是否是塔凯亚三兄妹私下聊过这事。
    完全没这个必要,这样的探问在他看来毫无意义。他知道阿丽莎是个敏锐且独立的思想者,其成长与觉悟,即便有旁人影响,也一定是自己经过深思熟虑、独自探求的结果,这也是他仍准备将翡珀花园交给阿丽莎的原因。
    “我难为你了吗?没有吧?我只是……对你的话语进行了总结,并向未来展开。翡珀花园并不反对永恒女王的存在,而是在女王之外创造一个新的信仰体系,让人们能够在信仰中找到自我,而不是全然被神意掌控。你希望为信徒提供选择,让他们能在既定命运之外找到自己的定位。”
    “是的,既定命运之外……我第一次见到莫拉依格的时候就明白了,那一刻我本该死了,我听到了莫拉依格的呼唤,但我没有……是你,自我超越,是你,创造了现在的我,及未来的我!”阿丽莎转过头,认真地看向达克乌斯。
    达克乌斯没有回应,而是再次陷入了沉思,因为他知道,接下来要做决定了。
    发展爱莎教派是必然的,而且要把爱莎教派发展成那种数一数二的,只有这样才会让爱莎进入强势期,从而复活那两位初代史兰,使古老的力量重返世间,这是他的究极目的,究极主线任务。
    他讨厌永恒女王这一脉,一种天然的、本能的讨厌,一种没有任何道理和逻辑的讨厌。但碍于他与爱莎的关系,他不能把永恒女王怎么样,他是不会派雷恩去搞暗杀的。爱莎已经很给他面子了,艾索洛伦那位实际上是被爱莎放弃了,不然当时事情不能那么顺利。
    他也不想让永恒女王这一脉做大做强。爱莎教派做大,与爱莎绑定的永恒女王注定进入强势期,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他想通过政治和宗教进行削弱,让永恒女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吉祥物,还不是教皇那种。
    当然,这一切只停留在他的寻思中……还没有具体的办法,而且到时候怎么回事还不好说呢。
    至于异端、宗教战争什么的就有点扯淡了,永恒女王是爱莎神选,是爱莎的代言人,但阿丽莎也是啊。永恒女王指责阿丽莎,那不打爱莎的脸嘛,让其他的神只和教徒吃瓜看乐子嘛。
    “爱莎的包容特质是关键,如果我们能够深入社会结构,并且通过它展现出一种全新的模式,那么整个精灵社会将会出现一种前所未有的奇特景象,既崇拜神只,又追求超越自我。”
    “也就是说……这个教派存在的意义不局限于一种单纯的顺从。相反,它会鼓励信徒在信仰的光芒中,超越自我。”阿丽莎听得出神,她轻声接道。
    “没错,如此一来,翡珀花园将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存在,既会保留精灵文化中的保守元素,又在其中注入变革因素。信徒们在崇拜爱莎的同时,会发现神只的光辉其实并不意味着对个人意志的禁锢,反而是一种激发内在潜力的力量。”达克乌斯点了点头,继续分析道。
    他不止一次的认真思考过隔壁的道途。
    道途的严格规范是为灵族提供了一层保护,避免他们沉沦于感官刺激之中,使他们免于深陷色孽的腐化。却也渐渐成为了他们的另一种桎梏,阻碍了他们探索和扩展心灵的深度,潜移默化中抑制了自我超越的可能。
    在他看来道途虽然确保了下限,但也将上限牢牢锁死了,灵族成为了一个注定衰落的种族,除非把色孽弄死。
    然而,没办法……实际情况摆在那,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了。好在他这个世界与隔壁的色孽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隔壁的色孽恐怖至极。
    所以,他有一个更为大胆的观点,或许可以在不抛弃道途的基础上,反思道途的意义,通过心灵的觉悟、对本源的探索来真正超越教条的束缚。他认为,真正的力量来自对自身内在的突破,而不是对外在规训的服从。道途作为一种手段和路径,应该启发,而不是将其禁锢。
    直白点就是,刨除政治什么的,这样的爱莎教派将成为一个大筐,有点普世宗教那味了。而宗教就是绑在腰间的安全绳,被绑着的人可以展开探索,但这阻碍不了非要作死的。
    更具体点就是,一位船长在一次风暴过后陷入了深思,他不再简单地认为玛瑟兰的风暴是对信徒的惩罚,而是思索着是否可以从中汲取一种勇气和适应的力量。他提出了新的想法:我们向玛瑟兰祈祷,不仅仅是为了庇护,而是让我们学会如海潮般变幻自如,适应一切环境,超越恐惧,找到与大海的和谐。
    而在对爱莎的敬仰中,他超越了单纯的祈愿。在一次漫长的航行中,他发现自己与爱莎的联系不仅仅在于祷告的仪式,而是将自然的和谐视为一种哲学。作为精灵,自己既能从自然中获得灵感,也可以为自然的平衡贡献力量。于是,他不再局限于祈求庇佑,而是探讨如何让生命在磨难中更加顽强地成长。
    在这些思索中,他逐渐形成了新的信仰观念,信仰既是依赖,也是一种觉悟。既包含传统的敬畏,又鼓励个人的探索。他的心灵逐渐充实,感到自己正一步步超越神只赐予的边界,进入一个更宽广的内在世界,既尊敬神,又超越神的绝对权威。
    他开始以平和的言辞、智慧的判断来引导同伴,而不再只是依赖神只来安慰和指引。这便是他实现的自我超越,在信仰与自我之间找到平衡。
    虽然这个例子举的不怎么样,但这就是传统与变革并存,完成了精神和思想的深层理解与突破。这哥们大概率能当个哲学家、思想家,不说当个主保圣人什么的,当个教派名人还是没问题的。
    有句话说的好,许多科学的创建是修道院里时间过剩的修士们打下基础的,罗吉尔·培根、比德、孟德尔、开普勒等等……
    更直白点就是提高up率,能爆出更多的杰出人物,这些人物不再是依靠血脉,而是通过自我超越。这些杰出人物通过不断的迭代和创新推动精灵社会的各方面发展,而不是靠达克乌斯的神经刀,想一出是一出。
    “这种信仰结构将会打破传统信仰的壁垒,推动信徒们在灵性与个人成长之间找到平衡。”思考许久后,阿丽莎的眼中闪烁着兴奋与理智的光芒。
    “或许,这正是我们要实现的愿景?传统与变革齐头并进?是的,传统与变革齐头并进!”达克乌斯露出了笑容,接着他又郑重地说道,“放手去做吧!我支持你。”
    阿丽莎轻轻点头,目光中闪烁着新的决心。
    达克乌斯站起身,轻轻挥手向出现在远处的吉纳维芙致意,随后伸手将仍坐在地上的阿丽莎拉了起来。目光转向其他方向时,他并未察觉阿丽莎眼中掠过的一抹复杂神情。阿丽莎沉默片刻,似乎心中有些话欲言又止,但最终只是默然地站在他身旁。
    更远的地方,马拉努尔正带着一队骑手缓缓返回,他的身姿挺拔,黑色阿提拉夹克搭配着风尘仆仆的坚固呢裤和长筒骑靴,显得不伦不类,但又显得英姿飒爽。
    “该做饭了。”